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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2 17:10:58| 人氣3,3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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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讀】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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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世界的大多數地方,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而是「正義」。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甫踏入法律行業的布萊恩.史蒂文森協助這起案件時,受到來自執法人員的諸多刁難,甚至是來自法官的嚇阻,讓他見識到我們所以為的正義,原來也有不完美之處⋯⋯

全書共有17章,分為兩條故事線:
  單數章以被錯誤定罪的「華特案」故事為主軸,雙數章則是穿插作者在過去30年間,曾為許多受虐或遭忽視的未成年犯罪者、弱勢者、精神異常者等的辯護案例;除了爬梳當事人的過往經歷,也談論不論是在過去或現行社會,我們輕易就能將一個人定罪,甚至允許自己在恐懼、憤怒、保持距離的情況下建立準則,,而這些準則又創造了多少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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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

  畢業於哈佛法學院,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致力實現司法正義精神──試著挑戰不正義、幫助被誤判的罪犯、對抗刑法審判時的偏見和歧視、終結對小孩判終身不得假釋的審判;並試著處理死刑這個議題;試著降低監獄人數,結束大量判刑的情況。已成功讓數十位死囚獲釋,多次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由於堅持不懈為有色人種、貧窮階級的差別待遇奮戰,而獲得廣泛的美譽。

  曾獲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這個獎通常肯定以活躍、激勵人心的方式追求公平正義、力求更和平社會之人。他也是平等司法倡議小組(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創辦人,現任執行總監。2012年曾獲美國著名雜誌《史密森尼》頒發美國創造力獎(American Ingenuity Award)社會進步獎。

  ○●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34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

  影片網址 goo.gl/FTRM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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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讀心得】


因為自己對於法律的興趣,自學研讀法律書籍,為一些弱勢(良善)的朋友們寫訴狀或打官司,近年來,許多離譜的司法判例,也深刻領悟到到司法的天平,有時並非站在【正義】的這一邊,所以,常思考著:「什麼是正義?」

這幾年台灣有著許多重大殺人事件,如湯姆熊殺童案、捷運殺人案、小燈泡案等等,社會瀰漫著恐慌及一股"憤怒",當然,也包括我自己......



所以,當看到這次舉辦【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試讀活動,自己也想透過作者法學專業的論點,如何解讀司法不公及死刑議題的討論,也許,能帶給自己另一種面向的思考~

面對犯罪,我們總是憤怒地斥責【犯罪者】,甚至,帶著「未審先判」的先入為主觀念來評斷所發生的一切。

如同本書的時間點是1986年,本書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他是非裔美國人,而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這樣的行為,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

而當地(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雖然華特沒有犯罪的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

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透過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文字,讓我們了解原本以為正義的司法,卻是有著這麼多的不公平與不完美.....


看完這本書,想起,多年前,看過一部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英文片名:”I just didn’t do it”),故事情節如下:

無業人士金子徹平(加瀨亮 飾)前往面試途中,擠上了一部異常擁擠的列車,下車時他被一位女中學生拉住衣袖,說他是剛才對她作出非禮(癡漢)行為的人。徹平在與中學生拉扯時作為現行犯被逮捕了,但是他確實沒有做過,儘管警方不斷勸說他認罪私了,很快就可以出去,但是他堅持自己是清白的,拒絕妥協,後來他更被檢方起訴。在親人、朋友和律師的幫助下,一場漫長的法庭辯論戰開始了……


電影的最後,主角在法院聽候判決,平靜卻無奈地說:「法院不是一個發現真實的地方,而是一個將證據證言綜合起來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的地方。有法官曾說真相是怎樣只有神才知道,那是不對的,因為至少我知道真相。所以這個法庭上只有我有權力審判法官,因為法官是錯的。今天法院或許判決我有罪,但我真的沒有犯罪。」

如果你注視那些死牢中的被告,你會同時看到無辜者和有罪的人,你只是不知道哪個是哪個。
by 張娟芬

台灣發生過幾個著名的冤案,比如蘇建和案、江國慶案等等,這些案例都是冰山一角,面對罪惡,我們還能保有多少慈悲與善良?面對罪惡,我們還能保有多少的理智?所以在法律制定上講求【無罪推定】。

無罪推定原則,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這個原則下,提起公訴的檢察官應負起舉證責任,應負責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以證明被告在事實上的確有罪;這些證據必須符合法律限制,而且超越合理懷疑。

法界認為「正當法律程序」就是正義;當程序不正義的時候,我們是無從期待產生出來的結果是正義的。

在台灣,學者湯德宗認為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便是關於「正當法律程序」所做出的規定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看完【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之後,有種不寒而慄,試想,如果自己是書中的主角,當所有人及司法都認為你是罪犯的時候,該如何為自己伸冤?

面對罪惡,我們還能保有多少慈悲與善良?
面對罪惡,我們還能保有多少的理智?

看完本書後的心得,如果要以一句話說明,
我想,我會說:「正義無法完美,祈能自問無愧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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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處行 Higher Ground

我今前往高處而行,靈性地位日日高昇;
當我前行禱告不停,求主領我向高處行。

世上充滿疑慮恐怖,非我所願常居之處;
別人或願世間久住,但我祈求更高之處。

雖然魔鬼暗箭猛攻,屬世生活,何足輕重!
憑信得聞快樂聲洪,天上聖徒所發讚頌。

我必上昇穹蒼極境,進入天堂榮華美景,
如今我靈祈禱不停,求主同行直到天庭。

(副歌)
求主助我,使我堅定,憑信站在天上樂境;
我心嚮往更高之地,求主領我向高處行

台長: 幸福巷7-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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