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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08:26:31| 人氣2,0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廣論消文139-3 如是若於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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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139-3  日常法師淺釋

【從不與取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於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於意三中,無第二句,】

至於貪、瞋、邪見三種意業之中,並沒有第二種「增長而非作」的情形,因為意業本身就是反覆去想,當反覆想時,就已經在做了。

【於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在第一種「作而非增長」當中,意業也沒有「不思而作」、「他逼令作」的情形。

十業道當中,不與取、淫乃至於語四支的最後一支綺語,可以依殺生之例而推知。意業就不太一樣,貪瞋癡當中,沒有第二句「增長而非作」,因為第二句本身並沒有動作,純粹是腦筋當中去造作。假定意業不去動的話,那純粹動腦筋的第二句當然就沒有。

第一句是「作而不增長」,作有兩種,一種是腦筋作,一種是身口作,意業本來就沒有身口造作,不思而作是腦筋沒動,意業當然不會是不思而作。不思而作的情況,比如叫你把東西送給別人,你沒有動腦筋,拿了就跑過去送他;以意業而言,這是不可能的。

至於他逼令作,別人來逼你的話,只能逼你的身口,假定是你願意去作,這就不是別人逼的。既然心裡面不願意,你的意就不會造作,所以意業也沒有他逼令作的情形。前面我們講的是業的善惡,此處辨別的是作業的形式,這是比較粗淺的,從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細細地去思惟觀察。業相非常細微,所以必須很認真地多去思惟,像我們平常多是粗心大意,這樣離修學佛法還有很大的距離。平常應該儘可能多策勵自己,把心用在這上面,使自己不斷地淨化改善。以上說明了何種業是定受,何種業是不定受。定受中還有差別,下面說明。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復有八,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

確定是「定受業」後,依照果報成熟的時間,又可分為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三種。

第一、現法受:就是造業以後,它的果報在現世就會成熟,現世就會受報的意思。《本地分》中說,現法受有八種情況,其中善業、惡業各別有四種。一、內心當中有強烈的貪等煩惱,對於自己的身體、財物等等放不下,因而造作種種不善業,那麼一定會現法受。反之,若以很強烈的無貪無瞋無痴的意樂,處處不顧自己,而為利益他人造作種種善業,這也會是現法受。  

如是若於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又於父母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

二、對於有情眾生,起強烈損害心或者慈悲心,致使惡業或善業增長廣大,一定是現法受。

三、對於三寶、師長等功德田,起猛利的損惱、傷害,一定會感得現世的惡報。反之,對他們以猛利的淨信、勝解意樂而行供養等等,現世也一定感得善報。                              

四、對於父母、尊長等恩德田,如果忘恩負義,甚至對他們增上暴惡背恩,這種情況所造的惡業一定現法受。反之,對他們知恩圖報,並由增上意樂所作的種種善法,這也是現法受。

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第二、順生受:是指所造之業,因業力沒這麼強大,今生沒辦法感果,要到下一世才果報成熟。

第三、順後受:如果業的力量更弱的話,今生所造的業,會在第三世以後才感果報;也就是今生作善作惡,可能到第三世、第四世、或者十世、百世、乃至無量世以後才成熟感果,這稱為順後受。

於相續中,現有眾多善不善業成熟理者,謂諸重業即先成熟,輕重若等,於臨終時何者現前,彼即先熟。若此亦等,則何增上多串習者。若此復等,則先所作,彼即先熟。               

我們人人身心相續中,都有無量無邊的善和惡的業種子,至於哪些會先成熟?依照業感果的次第如下:重業一定先感果。如果眾業的輕重相等,要看在臨終時哪一個業先現起,先現起的業就先感果。假如輕重相等,臨終前也沒有特別事情現前,或者種種業同時現前,那就會隨順平常的習慣,以無始以來串習深的先感果。假定各業的串習力也相同,就會按照造業的先後順序來決定,以先造的先成熟。

如《俱舍釋》所引頌云,「諸業於生死,隨重近串習,隨先作其中,即前前成熟。」

如《俱舍論釋》所引的頌詞中說,「生死流轉中,我們所造諸業的感果順序,是依照業因成熟的道理而決定的:也就是隨業重、臨終最接近、經常串習、先造作四種順序,前者比後者先成熟。」

台長: deep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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