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0-02-21 17:14:48| 人氣2,97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廣論消文106-1 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廣論消文106-1

【由知差別而歸依者。如〈攝分〉說,由知三寶內互差別而正歸依。此中分六:相差別者,現正等菩提是佛寶相;即彼證果,是法寶相;由他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寶相。業差別者,如其次第,善轉教業,斷煩惱苦所緣為業,勇猛增長業。】

癸二 知差別:

藉由了知差別而歸依

如同《攝分》(見《瑜伽師地論》)所說,我們是由認識三寶當中的差別而皈依。此處是分為六種:

(1). 由性相所形成的差別-佛寶是現證圓滿正等正覺的性相。法寶示其結果。僧寶是透由他人的教授而正確修持的性相。

(2).事業的差別-佛陀是具有巧妙地傳授教典的事業。正法是具有斷除煩惱以及痛苦所緣的事業。僧伽是具有勇猛精進的事業。

日常法師開示

在皈依的過程當中,第一是知功德,這是總說三寶;第二是知差別,說明三寶當中各別各別的特徵。

這裡仍舊是如《瑜伽師地論》上〈攝決擇分〉所說的,由於知道三寶當中各別的特色而皈依。分成六部分,先說的差別。我們說的體、相、用,實際上「相」就是他的本體。先說三寶的本體(行相),其次說明他有什麼作用

說到本體,親自證得無上菩提,這個就是佛,

他所證的內涵就是法,

照著他的教授而正確地修行的是僧。

這個行相是我們眼前看得見的。相就是我們對境所觀察到的,比如這牆是磚頭做的、是白顏色的……,而三寶的行相就是前面說的。

至於三寶有什麼作用、功效,這就是業差別。照著佛法僧的次第,佛是善巧於轉法輪教化,這是佛的功德業用。法是斷煩惱苦所緣,我們現在會苦的原因是造了黑業、染污業,造業是因為煩惱,起煩惱則是因為所緣的境都是非法的。如果真正能緣到法,法能斷煩惱,斷煩惱就能斷雜染業,斷雜染業就能斷苦,這就是法的功效。

僧是勇猛增長業,之前說過僧寶是如法修行的清淨幢相,他以身作則,勇猛、精勤地斷惡修善,不斷地使白淨之法增長,作眾生的楷模。

以上是說明三寶的行相以及作用,看見了這些對我們會產生什麼效應呢?首先是信解,了解了也信得過,然後就願意照著去做,所以第三、第四是信解差別和修行差別。

【信解差別者,如其次第,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修行差別者,如其次第,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3). 信解差別-我們對佛陀應建立親近承事佛陀的信解。對正法應建立求實證的信解。對僧伽應和合共住的信解。

(4). 修行差別-對佛陀應修持供養承事。對正法應修持瑜伽加行(瑜伽譯意相應-1)而達至熟練。對僧伽應共同受用正法和資財。

**【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藏文直譯--【應以供養承事、串習瑜伽加行、共受財法而修正行】--合註237頁註釋8

 

1 瑜伽  佛光大辭典

梵語 yoga 之音譯,巴利語同。意譯作相應。依調息(調呼吸)等方法,集中心念於一點,修止觀(奢摩他與毘鉢舍那)為主之觀行,而與正理相應冥合一致。於密教,盛行三密瑜伽相應之說(又作三密相應說)。行此等瑜伽觀行者,稱為瑜伽師。依瑜伽師而行之境界,稱作瑜伽師地。瑜伽師地論一書即從五識身相應地說至無餘依地之十七地。奉持該論之學派,稱為瑜伽派(外道中,另有所謂瑜伽外道者)。此外,瑜祇(梵 yogin,巴同)即「有瑜伽者」之意,係指行瑜伽觀行之人。三昧(梵 samādhi,巴同)、禪定(梵 dhyāna,巴 jhāna)即行瑜伽法之一。 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本之說,相應之義有五:()與境相應,謂不違一切法之自性。()與行相應,謂與定慧等行相應。()與理相應,謂安立非安立等二諦之理。()與果相應,謂能得無上之菩提果。()與機相應,謂既得圓果,利生救物,赴機應感,藥病相應。於上記五義之中,顯教多取與理相應之義,如瑜伽唯識之瑜伽;密教多取與行相應之義,如瑜伽三密之瑜伽。〔解深密經卷三分別瑜伽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四、解深密經疏卷六、大日經疏卷三〕 p5529

日常法師開示

解差別中,對佛應該去親近承事,我們對於常親近的人,在不知不覺當中會受他的影響。現在我們真正要親近的是佛,親近他、接受他的教誡。皈依就是這樣,相信他能將我們從苦難當中救出來,所以願意依著他的教誡去學。當我們真正信得過也了解了,應該進一步去親近承事。是我們心目當中啟發了信仰、了解之後應該去做的。後面說要親近善知識,因為善知識是佛的隨順,親近他漸漸會靠近佛。

對法應該有的信解是什麼呢?佛是照著法修行而得的,我們現在要解決生死,也是如此,所以我們照著法去做希求,能夠像佛一樣地證得。對僧則是和合同一法性共住。真正修行的時候,必須要有同伴一起和合共住。僧團又稱為和合僧團,和合有兩種:理和、事和。我們的共同目標是同證無為擇滅之理,換句話說,我們現在是有為的,一直淪落在生死當中,要透過這個事相修行,將來達到這個目標,所以說事和、理和。

事和就是修行當中依身、口、意、見、戒、利這六和而共住同一法性是理和。有這樣的信解以後,照著去修行時該做的事,如其次第,對佛應該承事供養,對法應該修瑜伽方便,努力跟這法相應,僧是共受財、法,財是資養我們的身體,法是我們依著修行然後證得的。

以上是信解跟修行差別,下面為什麼是隨念差別跟生福差別?因為修行需集資糧,要集資糧一定要有最好的資糧田,所以要隨念三寶的功德。曉得了三寶的功德,以及對我們有這麼大的恩惠,我們才會想去供養,供養了才有福,有了福會增長我們的能力,才能夠如其次第一步步修行上去,〈決擇分〉上面這六種差別的次第安立是有這樣的原因。

台長: deepmind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