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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09:43:39| 人氣1,5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嘉義房屋--預售屋雨遮不計價 (嘉義房屋仲介嘉義土地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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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簷、雨遮不計價 5月上路

更新日期:2011/04/12 03:05 曾薏蘋/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奢侈稅打房讓建商備感壓力,「屋簷、雨遮不計價」制度確定五月一日如期上路。內政部江宜樺表示,未來建商不可用屋簷、雨遮「灌虛坪」,讓消費者多花冤枉錢,除陽台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業者若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消保法處六萬至一五○萬罰鍰,並可連續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為杜絕建商任意設計「土星環」等沒有實益的雨遮,內政部統一規範屋簷及雨遮的定義,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五十公分的構造物,其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五十公分,超過五十公分就不納入測繪登記,除陽台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另外,五月一日上路的還有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的履約保證機制。江宜樺說,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方式有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五種方式,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




預售屋雨遮不計價 違者重罰

更新日期:2011/04/12 05:30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11日電)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1日上路,從5月1日起將組成專案小組稽查,並落實「預售屋屋簷和雨遮不計價」政策,違者重罰。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過去不肖建商常利用屋簷、雨遮充占預售屋的坪數,而出現「灌虛坪」的情況,讓消費者多花冤枉錢,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落實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內政部將不定期會同中央消保官及地方政府組成專案小組查核。

江宜樺指出,對於不遵守相關規定的業者,內政部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到150萬元罰鍰,並可以連續處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未來的預售屋不將屋簷和雨遮計算,主要是避免建商亂蓋誇張的「土星環」式雨遮進而虛灌房屋坪數;未來除了主建物、陽台和公共設施等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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