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8-25 20:07:01| 人氣7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誰才是禍首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前天我騎機車從新店經秀朗橋往中和方向時,因橋上有一婦人佔著整機車道悠哉悠哉的緩緩騎著。我因為趕時間,所以在婦人後頭跟了好久後,瞧準機會就從旁超車而過。無奈技術太差,不小心後照鏡和婦人的後照鏡稍有碰觸,雖然兩人無任何損傷,彼此速度也不變,但卻引來婦人喇叭聲響個不停。好死不死秀朗橋頭紅燈亮起,我只好停下。而婦人在約2030秒後騎到我身旁不客氣的幾度推著我的手吼著:你不知道你碰到我了嗎?你不知道這樣超車很危險嗎?有必要趕這3秒鐘嗎?有多少車禍就是像你這樣搶快才引起的嗎?

 

在婦人一陣連珠口水砲下,我只能默默的尷尬陪笑臉。但我心裡實在很想吐她口水。因為我尊重她有騎慢車的權利,但她不應該佔著整個車道,影響到他人趕時間的權利。

 

有許多人佔著高速公路超車道卻只開80公里的時速,等到趕路的人因為想超過他而出車禍時,這些人就會自以為是的說著:看吧!十次車禍九次快,慢慢的開,順順的走不是很好嗎?又舒服又安全,幹嘛趕著去投胎?

多少車禍的禍首就是這些自以為是卻又佔著路面的龜速一族。可是這些禍首從不需要為車禍的發生負出任何代價。高速公路上明明有取締龜車的處罰條例,但卻很少龜族受罰,這實在件很不不公平的事。

 

台長: 原啟人
人氣(76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生活雜記 |
此分類下一篇:生命的淘汰賽
此分類上一篇:幅射超標的幽默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