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tween the registrar’s red table and the silk gowns, with bills, cross-bills, answers, rejoinders, injunctions, affidavits, issues, references to masters, masters’ reports, mountains of costly nonsense,…
Bleak House
。。。在登記員的紅桌與銀色的假髮之間,堆疊著單據,單據覆本,回函,答辯,強制令,宣誓書,議題書,案主的引述,案主的報告,堆積如山、昂貴的不知所云。。。
《荒屋》
最近在準備論文大綱,寫著寫著,桌子上面的參考書就越堆越多,然後就常常為了拿一本書或者是拿一杯咖啡,成堆的書就隨時準備崩塌。每次那種稀哩嘩啦崩塌下來的聲音,一瞬之間,都會讓我感覺自己是一隻存在感很複雜的學院大豬頭。
說真的,寫有文字的紙是一種很奇怪的東西。一旦紙張上寫了字句以後,它好像就不再是那片經過砍殺森林以後做出來的單純東西,它放在某個地方,就是要等著人去辨識上面有什麼意義,它的價值就超越了原來的那片薄薄的存在,跟隨時可以拿來擤鼻涕的衛生紙就是不一樣。譬如說,一張有意義的文字放在桌子上,就得小心不要讓咖啡倒了把上面的字跡弄糊了,一張有意義的文字帶在身上(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鈔票),不小心給風吹走了,還必須要滿頭大汗跑去追,不太可能輕鬆地看著那張紙片隨著悠揚的風翩翩起舞。又譬如說,最近要報稅,家裡面那種寫得密密麻麻數字(這可關係到我們家可以少繳多少稅)堆滿了客廳的那張桌子,這時要是有個不可預知的力量,像是沒事就會自己開門溜進來闖禍的貓,把原先排好的文件順序給弄亂了甚至抓壞了,也應該會讓家裡面的人產生一些心理上的焦慮。
而且,對我們這些讀書人來說,這些紙片要是給裝訂成冊,那就更不得了了。一本一本的書,不管有看完沒有看完,總是得找個地方放好,譬如,疊在書架上,比較沒有高度的書架給堆滿了,可能我從座位上起來轉個身,就會打到那些書然後就是霹靂啪啦一陣掉落。看到那些有點高度的書架,我還得不時提醒自己,地震來的時候先衝出自己房間省得給書砸死壓死。這些東西,明明都已經累積到很不方便甚至還有點安全顧慮的程度,要拿去丟掉還是回收的時候,卻還是得多考慮一下,哪些書以後會不會讀到用到,常常考慮半天的結果,還是會留下不少的書,然後繼續讓自己生活在被書卡來卡去的困擾甚至可能給書幹掉的隱憂當中。
成堆(寫滿字)的紙片與書冊,在狄更斯的小說【荒屋】(Bleak House)裡面,應該算是一個重要的畫面。這個故事用一個纏訟多年的遺產案件做主軸,講說在倫敦有很多人每天跑法院,做各式各樣的法律行為努力想要得到一個富翁留下來的錢。因為是法律機關,做為小說主要場景的法院就常常是堆滿了各個訴訟人的文件,累積久了什麼文件是可以用的,什麼文件是廢物,也很難分了,唯一可以確定的事情就是堆積如山的文件真是有點麻煩,小說裡面講說,在法院,幾乎每個人都是「置身」(“in it“)在這個案件當中了。刻意在置身這個辭彙上加個括號,就是在提醒讀者們這些人在給這個撲朔迷離的案件弄得昏頭轉向的同時,大家也快要被這個案子出產的文件給活埋了。
其實文字從來都沒有抽象的存在,它要是寫在紙張上面,就可能會飛走,會亂掉會破掉或是壞掉,寫在書上面就是有可能從書架上面掉下來砸到我的頭或是K到我的腳,可是它這樣的存在感總是很容易給忽略掉,因為我們在文字裡面總是必須要去尋找它所代表的,在紙張以外的東西,鈔票的數字代表著它能換多少吃喝玩樂的實際東西,稅單上的數字代表著在政府機關裡面來來去去的血汗錢,書上面的字代表著可能傳達的知識或是學位等等更直接的利益。所以,鈔票給風吹走了要死命去追,稅單要整理好並且小心不要給貓弄亂,要拿到學位就要編好研究書目,照著書目去收集書本,累積了一房間的書,弄到自己都寸步難行。
所以說,有沒有可能,為了追求或是保有文字與符號的意義,一個人不小心就會忽略了自己真正生存在這世界上那一副操煩焦慮甚至灰頭土臉的模樣,因為寫在紙張上面的東西,總是迫使我們脫離當下對於自己生命的關注?就像狄更斯小說裡面打官司的人,花了大半輩子的時間埋首在法律文件的字句裡面,就為了要找到文件所提及的那個遙不可及的遺產,這些人卻沒有看見自己在成堆紙張裡面日漸憔悴的樣子。
【荒屋】裡面的倫敦城總是瀰漫著霧,在城裡奔走的倫敦人,必須要穿越迷霧去尋找自己的目的地,卻不太容易想到自己忙亂煩躁的奔走模樣,更何況浮生若夢誰非寄?講實在話對人來說繁忙的城市也沒有所謂的目的地,所以在裡面徘徊的人也就這樣,不管到了那裡都還是在奔忙,也都無法意識到,霧氣,隨著煤灰與潮氣,正在改變自己的軀體。故事裡面的人對於文字的態度也差不多是這樣,總是要用自己的意識去穿越堆疊在身邊的煩瑣字句,去得到一個不屬於當下卻又朝思暮想的事物。可是不管到頭來得到了什麼,那個在文字「裡面」跌跌撞撞的過程已經把我們從內到外改變成另外一個樣子,例如故事裡面的理察‧卡爾斯東(Richard Carstone)為了追求財富,每天都穿越過倫敦的潮溼霧氣走去大法官廳,然後在那裡收集那些很多人都摸過的很不衛生又滿佈灰塵的紙張文件拿回家當寶,搞到後來身體也很難不差,最後案件結束,法院裡面的文件四處飛散,理察的生命力也就跟著消逝掉了。
在文字當中燥動不安的心情,是不是隨時有可能造成在城市裡面猶疑不定的旅程,讓一個活生生的人不知不覺給社會的符碼與市區複雜變換的景象給吞食掉?這還真是一個很扯的問題,更扯的是我想把它寫進我的論文,原因之一在於,我這幾年唸書的時間在學校圖書館與家之間背著書來來去去,弄壞好幾個很貴的提袋不說,肩膀上還發生了類似五十肩的症狀,至於是不是真的書有念多一點讓腦袋更好一點,我還真的不甚清楚,不過我房間裡面的書還真是與日俱增,更有意思的是,困在那個小小的地方,看著那麼多不知是廢話還是箴言的文字,我卻老是有種迷途的心情。
也許好好把自己跟小說角色的愚蠢行為研究一下,下次我拿書去垃圾車回收就不會有太大的罪惡感,我的房間看起來就不會那麼亂,我也不會有那種快要給自己的書給吃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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