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4-09-02 11:05:06| 人氣2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為性侵案動私刑 莽漢逞勇坐牢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

男子簡瑜岑的一名女性友人,遭就讀某國立大學法律研究所的陳姓研究生偕龔姓友人性侵得逞,雙方和解不成。事後,簡某等人巧遇龔某,將他押走痛打,經警方據報處理才放人。士林地院審結全案,依強盜等罪,將簡瑜岑判刑一年二月;共犯簡茂竹及林家弘各一年、緩刑四年;累犯許懷仁及游日新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本案肇因於陳姓研究生,邀被害女子「小花」(化名)及其兩名女性友人,一起與陳某的龔姓友人及其翁姓表哥一起同樂,最後卻演變成「雜交派對」,當時「小花」雖不願意,仍被三人霸王硬上弓得逞。

事後,「小花」痛不欲生,精神恍惚,他的男性友人簡瑜岑知情後代她出面談判,但龔某等人氣勢凌人,否認性侵一事,反讓「小花」受害更深。

後來,提出性侵害告訴的「小花」,又怕檢警調查再受二度傷害,帶著破碎的心出國遠離是非之地,一路關心她的簡瑜岑,得知官司不了了之,公理正義無法獲得伸展,內心十分氣憤。

今年三月廿七日深夜,簡瑜岑、簡茂竹及林家弘三人,在北市林森北路與南京東路口巧遇龔某,遂上前質問他為何否認性侵之事,雙方一言不合,以球棒毒打龔某一頓後,將他強拉上車,押到陽明山上某停車場拷問。

期間,簡竹茂還開著龔某的車,載著另兩名友人許懷仁及游日新上山會合,五人再以球棒、電纜線鐵管,或徒手毆打龔某,另以手機毀損、皮包遺失等理由,故意為難龔某,龔某怕再遭到毆打,主動表示願賠償五萬元消災。

龔某其後被帶往淡水紅毛城前,以出車禍為由,致電請友人翁某帶錢處理,翁某發現龔某語氣有異,遂報警處理,才順利將龔某救出。

台長: joyce
人氣(24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