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中就開始接觸他們的歌,
ㄧ種聽歌的習慣,
漸漸成"迷"。
有時,想聽西洋歌曲,
不自覺就放起他們的歌,
只知道他們是早期的樂團,
連出道相關資料及名字我都不太清楚,
就這樣,愛上他們的歌。
當時,看到電視廣告知道他們要來開演唱會,
興奮地立刻上網訂票,
找了三五好友,
共同分享這音樂饗宴。
今晚(應該是昨晚吧),
還跟主唱握到手唷,
我最愛的Here I am 也有演唱到,
還近距離聽到他們演唱及表演,
我想應該是太High了吧,
所以沒有感傷。
!Qué buena suerte!
p.s Keyboard手~超帥的啦!
(男人,果然要穿白襯衫才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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