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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三委員拒審旺中案 立委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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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三委員拒審旺中案 立委痛批

【2012.03.09/中國時報/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旺中寬頻併購案,去年六月至今,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陳正倉等三名NCC委員,以「名譽尚未恢復」為由拒審;立委管碧玲昨日表示,三名委員拒審理由,不符合NCC會議規則「迴避」之要件,三名委員拒審已辜負立法院之付託,NCC甚至應該將他們移送監察院。


管碧玲表示,根據NCC委員會會議規則第八條,NCC委員主張議事迴避的二項理由,一是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情形,二是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她不相信三名委員,會自己貼一個「有偏頗之虞」的標籤,三名委員迴避審查,法律上站不住腳。

對於三名委員主張,「之前有案件受不公平待遇」,管碧玲表示,名譽沒有恢復是他家的事,但審查通訊傳播併購案是NCC委員法定職權,NCC委員當初經國會任命,等於是受全民之付託,怎能說不審就不審。
 
對此,NCC主委蘇蘅強調,當初她有懇請三名委員回到委員會續審,但三名委員不肯。

管碧玲回嗆,「主委要求他們回來不回來,你送監察院調查啊!你當什麼主委,叫不回來三個委員,規避國家賦予神聖職責,選你當主委做啥?」叫不回來的話,NCC委員會就是個跛腳的審查會,這一定有違法放水。
 
蘇蘅強調,NCC作為行政機關,停止審查於法無據,目前四位委員出席審查,已超過委員會法定開會標準。

立委蔡正元則批評,NCC不能因為旺中案背後大股東,發表親中的言論,就把他提出的申請案擱著。蘇蘅強調,NCC不會干預言論自由,NCC請旺中寬頻說明的是媒體專業自主部分。

台長: 咖啡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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