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公司每年有三大活動 – 二Q的Family Day、三Q的Sports Day、和四Q的Year End Party,其中,Sports Day最為殘酷,不但把公司分成四隊加以競賽,競賽的內容更是包括了各項田徑賽、球賽、游泳比賽,而其中最令人聞之色變的,就是啦啦隊。
如果你以為只是打混做做樣子,出來虛晃兩招,那就大錯特錯了;每年四隊可都是搏命演出,舉凡競技啦啦隊之技倆:舉人、抬人、丟人樣樣都來,而且免不了要勁裝出席,因此,參加者無不希望能夠蒙面演出,至少,不要被認出來。想想,如果以後不小心成了總經理,多年前奮力演出啦啦隊的照片被挖出,那驚爆的程度實在不亞於被某週刊或水果日報偷拍。
今年運動會又快到啦!辦公室充滿了緊張的氣氛,福委就像土匪一樣在辦公室拉人,新進同仁無一能夠倖免 – 也沒誰膽敢剛進公司就婉拒參加的;當然比較年輕的族群也很難逃過被迫參與的命運,尤其是壯丁,匱乏的十分利害,三十五歲以下未婚者,不是”寡人有隱疾”的,大概就會被點名。你可以不願意,福委也可以動員部門老闆的力量,使出配額制,在每部門都必須派出人手的狀況之下,終究是劫數難逃。
禮拜三(2005/09/07)早上,老闆就親切的發了一個mail給全部門的人,言簡易賅:
Go-Go team need one more member from our team, please raise your hand to join in ,,
結果搞了半天大家都裝死,沒人舉手;下午的時候,老闆就走到我和琴湯尼的旁邊,他說:”啦啦隊還需要一個人,你和琴湯尼誰要參加?”
二選一,中獎率百分之五十。當場琴湯尼和我就互相指著對方。
琴湯尼說:”亞彌瘦了五公斤需要增胖,應該要去跳啦啦隊!”
我說:”琴湯尼胖了五公斤,應該要去跳啦啦隊減肥!”
兩個理由一比較之下,琴湯尼的理由顯得十分藉口,因此本人便勝出,由敗下陣的琴湯尼來代表敝部門參與這個盛會。然而,琴湯尼本人還是難以接受這個事實,再加上他認為自己肢體僵硬完全不會跳舞,便死命的要我代他出征。善良心軟如我,當然禁不住琴湯尼的苦苦相拗,不過我有我的考量,就告訴他:”跳啦啦隊哪能增胖,晚餐都沒得吃,還會變瘦。”沒想到,他居然說要贊助我晚餐。
琴湯尼:”那我幫你出晚餐錢,要不要?要不要?”
這時候我的心情可以用張信哲唱的”有一點動心”來形容。不過還是立刻回嘴問有沒有保障品質。
琴湯尼:”每餐一百塊,你可以選擇一次提領,也可以每日提領。”
這對於花錢如流水,日日如月底的我來說,多麼誘惑、多麼動人啊~我就答應了。
於是立刻去稟報老闆,老闆也覺得很爆笑,消息立刻在辦公室裡傳開,大家紛紛跑來問琴湯尼為什麼不給他一百塊,張安生還飲恨的說,早知道我就給你一百塊,叫你來幫我跳。一個下午他見人就說”A~我給你一百塊,你幫我跳好不好?”
今年運動會在10月15日星期六,有興趣的人…可以來逛逛…還可以現場直擊我的演出,嗯…吸引人的地方?會有各式小吃(不過要自費就是了)~
CHEER UP,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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