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生集團-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介紹(恆生衛視轉載)
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
阿莎-羅斯·米基羅
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的組織
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成立於2006年,其目的是:加強在與聯合國全球夥伴建立業務關係方面的全系統一致性; 為聯合國民主基金提供支助;根據大會關於必須讓公私部門利益攸關方參與執行《千年宣言》和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決議,支援非國家行為者或聯合國實體提出的夥伴關係倡議。
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的前身是秘書長根據聯合國與聯合國基金會達成的協議,作為一個自治信託基金於1998年3月1日設立的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基金的宗旨是與聯合國基金會對接,後者是羅伯特·E·特納先生于1998年2月2日設立的一個計畫在10年內向聯合國事業輸送10億美元捐贈的公共慈善組織。該協議於2008年4月18日續簽10年,至2017年12月31日結束,以便再籌集10億美元,以支持聯合國事業。
2005年7月,秘書長宣佈設立聯合國民主基金。2005年10月24日,大會歡迎在聯合國設立一個民主基金。民主基金基於不存在一種單一的民主模式的原則,通過為宣傳民主價值觀的民間社會組織提供一個競爭性贈款機制,支援民主化進程。
秘書長根據經ST/SGB/2002/11號秘書長公報修正的題為“聯合國秘書處的組織”的ST/SGB/1997/5號秘書長公報,為確立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和聯合國民主基金的組織結構和職權範圍,特頒佈如下規定:
第1節 一般規定
1.1 本公報應與經ST/SGB/2002/11號秘書長公報修正的題為“聯合國秘書處的組織”的ST/SGB/1997/5號秘書長公報一併適用。
第2節 職能和組織
2.1 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
(a) 就為實現包括2005年世界首腦會議成果檔中所提出的目標在內的發展目標建立夥伴關係,向秘書長、副秘書長和聯合國各部門、基金、方案和專門機構提供諮詢和支助;
(b) 作為聯合國基金會與聯合國系統之間的聯繫部門,包括支持擬訂由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供資的聯合國組織的高影響方案和專案;
(c) 向聯合國民主基金提供管理監督和行政支助;
(d) 作為來自各國政府、私營部門、基金會和民間社會的詢問的門戶,以促進與聯合國系統組建新式夥伴關係和聯盟;
(e) 就與聯合國建立夥伴關係的機會向潛在私營部門、基金會和民間社會夥伴提供技術諮詢,包括關於聯合國規則、程式和最佳做法的諮詢;
(f) 就與私營部門、基金會和民間社會夥伴建立夥伴關係、對其開展宣傳和實施資源調動戰略向聯合國各部門提供技術諮詢;
(g) 管理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所收到的資金;
(h) 幫助建立並視需要幫助管理全球和區域網路及夥伴關係;
(i) 為簽署全球契約的公司尋找和發展聯合國——商業部門夥伴關係機會提供一個瞭解和接觸聯合國系統的專門門戶。
2.2 該辦公室執行主任和高級官員除本公報所列具體職能以外,還按照ST/SGB/1997/5號秘書長公報的規定,履行相關一般職能。
2.3 如本公報第4、5和6節所述,該辦公室分為若干組成部分。
第3節 執行主任
3.1 執行主任向秘書長負責。執行主任負責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的所有活動及其行政管理,並在該辦公室工作方案的執行中提供總體指導。這包括與各會員國、聯合國各部門、基金、方案和專門機構以及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和基金會夥伴進行聯絡。執行主任還總體負責確保由聯合國基金會供資的方案和專案的執行。執行主任對聯合國民主基金的方案和行政活動進行管理監督。執行主任還對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進行管理監督。
3.2 執行主任是秘書長執行辦公室與聯合國基金會的主要聯絡人。執行主任依職在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諮詢委員會和聯合國民主基金諮詢委員會任職。根據《聯合國財務條例和細則》,執行主任還被主計長指定為聯合國夥伴關係信託基金、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和聯合國民主基金的方案主管。
3.3 執行主任就夥伴關係問題以及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動員國際社會和聯合國共同制度組織參與建立夥伴關係的活動向秘書長和副秘書長提供諮詢和支助;與聯合國各部門以及酌情與私營部門夥伴開展協作,以規劃和執行主要全球、區域和國家聯盟,並負責協調和促進夥伴關係和籌資活動。
3.4 執行主任應要求參與大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和其他政府間、部門間和機構間機構的工作,就夥伴關係問題提供實質性支助和政策諮詢,並開展外聯和宣傳活動,重點是提高對聯合國的工作的認識,並尋找新的夥伴以支援實現聯合國各項目標。
第4節 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
4.1 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主任向執行主任負責。主任負責監督下列方面的工作:
(a) 擬訂方案供資標準,並審查提交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諮詢委員會的專案提案;
(b) 就與聯合國系統建立業務關係向聯合國基金會提供戰略諮詢;
(c) 按照聯合國與聯合國基金會之間達成的關係協議,就方案和行政事項與聯合國基金會保持日常接觸;
(d) 為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管理所有預算和行政事項,行政主任被指定擔任方案主管的信託基金的日常管理;
(e) 監測由聯合國國際夥伴關係基金提供的贈款供資的專案和方案的方案和財務執行情況,並及時提出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f) 規劃和推動籌資活動;
(g) 與聯合國執行夥伴和聯合國基金會合作,介紹基金會方案和專案的成功範例和經驗教訓。
第5節 聯合國民主基金
5.1 聯合國民主基金的負責人向執行主任負責,確保應要求向民主基金諮詢委員會和方案協商小組提供實質性支助、技術支助和後勤支助,監督會議服務和基金下列方面的工作:
(a) 經與方案協商小組協商,擬訂方案供資標準,以提交基金諮詢委員會;
(b) 根據經與方案協商小組協商制定並經諮詢委員會核准的準則,徵求和接收提案,並向委員會提供實質性支助和技術支助;
(c) 審查專案提案,以提交諮詢委員會和秘書長;
(d) 開展資源調動活動和外聯活動,以促進與在民主援助領域開展的其他主要組織建立夥伴關係;
(e) 監測專案和方案的方案和財務執行情況和評估活動,便利審計工作;
(f) 處理資金分配的所有政策問題,參與擬訂聯合國民主問題政策;
(g) 與有關聯合國夥伴和其他行為體進行協調;
(h) 開展宣傳活動,宣傳聯合國民主基金的工作。
第6節 夥伴關係諮詢和外聯處
6.1 夥伴關係諮詢和外聯處處長向執行主任負責。該處是執行主任辦公室的一部分。
6.2 該處在下列方面向執行主任提供協助:
(a) 就發展和管理支援聯合國目標和相關業務活動的夥伴關係的適當戰略向執行主任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諮詢;
(b) 就與私營部門、基金會和民間社會夥伴建立夥伴關係、對其開展宣傳和實施資源調動戰略向聯合國各部門和實體提供技術諮詢;
(c) 就聯合國程式和最佳做法向外部實體提供諮詢;
(d) 就有效外聯戰略向執行主任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諮詢;
(e) 查明用於宣傳支助和支持聯合國業務活動的公私夥伴關係機會,包括為支持聯合國事業而進行資源調動;
(f) 促進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和慈善機構領導層參與聯合國系統的工作,包括召集會議以促進與有關聯合國實體就夥伴關係機會、戰略和政策問題開展對話和宣傳;
(g) 促進和組織簽署全球契約的公司與有關聯合國系統夥伴,包括高級管理層、技術專家和私營部門協調人網路的接觸和對話,以期將原則轉化為行動;
(h) 幫助設計方案和專案;
(i) 説明建立並在一些情況下説明管理全球和區域網路及夥伴關係。
第7節 報告
7.1 聯合國夥伴關係辦公室將向大會提交秘書長關於該辦公室的活動的年度報告。
第8節 最後規定
8.1 本公報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摘自聯合國網站(秘書長公報)ST/SGB/2009/14
恆生集團聯合國商業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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