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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8 14:54:22| 人氣1,337|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兩則同志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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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談最近發生的兩則同志題,
其中充滿了我們社會的『隱』議題。


2008-07-17 15:54:21
超偶女上網徵同性包養 遭警查獲送辦
新聞來源:NOWnews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曾參加電視節目歌唱比賽的女生,上個月在網路女同志聊天室以暱稱「找女養我,條件好的T」,希望有相同性傾向的女性,能以每月4萬元價格包養她,沒想到卻被警方查獲,女子擔心演藝事業受影響,希望警方能放她一馬。

參加電視台歌唱比賽奪冠的張芸京,因為中性打扮,性向也被多方揣測而引起風波。最近警方破獲一起上網徵包養案,這名女子外型酷似張芸京,同樣留短髮,也是中性裝扮,並且也參加同一個歌唱節目比賽。

但不同的是,上個月她在網路同志聊天室,卻以暱稱「找女養我,條件好的T」。希望找到跟她是相同性傾向的女生,以每個月4萬塊包養她,不過被警方查獲後,女子卻否認有貼援交訊息,還因為擔心自己星路受阻,希望警方放她一馬,結果還是難逃法辦。



如果沒有仔細把這則報導看完,你會認為:
「超偶女『張芸京』上網徵同性包養遭警查獲送辦!」
這真是則『惡質』的新聞!!

明明是某個人找包養被抓,卻硬把張芸京給扯出來。這事關張芸京什麼?就算她是位同志,又與這位女生何干?報導由於事件的內容,關於兩人之面貌相似,就理所當然地可以把照片放進來,於是張芸京的大頭照就成了這則新聞的『配圖』,讓沒能看清新聞的人就有了直接的推論:她就是那肇事者。

先講新聞。

我們現在的新聞為了票房,不斷提高其聳動性,甚至可能會讓人產生誤解,都在所不辭。這樣的後果是,新聞者得了一時的好處,然後把壞處轉給另一位無辜的人。這樣的行為,何其殘忍!誰願莫名其妙遭受無謂的名譽指控?如果說我們對自己信用的維護需要付出龐大的努力,那對名譽的維護又何嘗不是隨時都盡心盡力?!

損壞別人的名譽,也許只是個人貪圖一時的『口爽』,至於犯下的『口業』可能自己完全不清楚其利害關係。我不是在這裡表現自己的道德觀,只是對於愚蠢人的行為,忍不住想勸阻爾爾。(我也不否認自己偶而也會犯這種錯,但事後總是後悔不已~)

許多新聞確實是『有毒』的。
每每遇到有毒的新聞,我都害怕一堆人就要跟著感染了…


再談同志包養。

我不知道所謂『包養』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哪一個小孩不是被父母『包養』的?
哪一隻寵物不是給主人『包養』的?
就算我把錢送給了某個跟我要錢的人,而且是情願的,我觸了什麼法?

可能『包養』的問題,是那很接近現在流行的『援交』吧。雖然在我個人眼底,『援交』也不是什麼問題,只是那觸及了社會道德的底線,才會以法律的方式出手解決。這不是我能置喙之處。

我想這裡的重點是:『同志的包養』。這又是一場隱性的指控(不直接說出該指責的對象)!暗指同志間包養的狀況層出不窮,那是以『性』做為交換籌碼的邏輯,而這裡最大的譴責又在於:同志間性倫理的浮濫狀況。

這問題又回到同性戀與異性戀彼此之間的歧視大溝。

異性戀說:你們因為不會自然做愛就生出小孩,你們把性的神聖給糟蹋了!
同性戀說:我們因為如何做愛也生不出小孩,上天賜與我們的性有更多快樂的權力!
異性戀說:你們不知道生命要懂得承擔才有重量,拼命玩性爽樂,只是可悲地倒退成動物!
同性戀說:我們免除了你們必須勞苦的天職,是因為我們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任務!

無論如何,不同一國的人彼此歧視很難避免。但現代人無法承受歧視,只能將它轉為地下化,轉成不具名的形式,繼續不同國之間沒完沒了的糾葛了。





另一則:

2008-07-16 15:04:40
同志不挺 曹格演唱會票房傳危機
PCHOME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金曲歌王曹格在頒獎典禮上,高喊一句「我不是Gay!」引發同志不滿。對此他無奈表示,不喜歡被誤會的感覺。而演唱會舉行在即,向來支持他的同志圈,傳打算聯合抵制他,曹格演唱會票房將可能受到影響。

將於11月在台北小巨蛋舉行「曹格Welcome to my world 2008小巨蛋」演唱會的曹格,雖因金曲加持顯得更有自信,但面對失言風波還是頗感無奈。

曹格在剛出道時曾在知名同志夜店開唱,擄獲不少同志的心。據蘋果日報報導,曹格曾在受訪時表示,未來對象若是同性,也無所謂,這番發言讓他在同志圈更受歡迎,演唱的歌曲也穩坐同志夜店男歌手冠軍表寶座。

正因如此,失言風波讓同志歌迷大為光火,打算以不支持曹格的演唱會、專輯,還有不讓他進同志夜店等方式抵制曹格。

遭受網友抨擊的曹格表示,自己沒有歧視同志,以前還懷疑過自己的性向,直到遇見了現在的女友,他才確定自己愛女生。據聯合報報導指出,曹格表示,他真的有女友,真的不是gay,也不認為自己該道歉。僅表示,他的同志朋友都知道他沒有歧視意味,但自己控制不了別人的想法。



「我不是豬,為什麼你一直說我是。」

「阿,從你的叫聲可以判斷,你應該是一隻豬,沒錯!」

「可是問題我不是阿!我曾經也以為我可能是隻豬,但自從吃了狗食後,我發現自己應該是狗,才對!」

「那就算你真的不是豬,也不必在公開場合大喊:『我不是豬!』阿?這對我們真的是豬的,有多難過阿!我們曾經那麼支持你,把你當作我們豬的榮耀…」


我無意要攻擊誰,我只想讓這事情可以輕鬆一點地看。

我一直覺得一個人去否認他自己不屬於某個團體時,為何就要受到那個團體的攻擊?難道一個公眾人物就必須默認別人對他的解釋?無論是他真的不是,或他想掩蓋真實,或他根本看不清自己,他說不是,我們就乖乖地認同他的說法。難道我們硬要我們愛的人,就是該我們要的樣子?

同志團體對於「我不是Gay!」這句話特別敏感,無論國內外均如此。

為何?

一方面,這有屬於『被另眼看待』後的大反撲之情緒化反應。我說過了,我們這個現代社會是無法承受『歧視』這件事,無論誰歧視誰,都犯了天大的罪,是可以被判死刑的!!(阿母喂~難怪有所謂的「恐同症homophobia」。)

另一方面,同志們期待被其他人認同,被大家視為『無所謂』的希望,依舊不減。Gay在大眾的口中依然是個刺耳的字眼,依然是張醒目的標籤,依然很難像這字義本身那樣:乾脆、簡單而『歡樂』~

但無論期待為何,我們是不能強迫別人一定要跟我們有同樣看法的。面對不同的看法,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大家『承認』彼此看法有所不同,其餘再多,我認為都只會壞事。






不同一國的人,只有『國』不同,『心』卻可能是一樣的呀!

為何不彼此給個機會?



對於眼前無解的事,我心中常暗喊著:

「加油!大家~」








about homophobia 恐同症:
check Kiwi(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96%E9%A1%B5)

台長: river 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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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希微
非常佩服河老的思路,要把這件事說清楚真的不容易。

我仔細地閱讀,不能同意你更多。
2008-07-18 20:47:19
版主回應
這種事很難說清楚,是心態的問題。

多謝你的同意~
2008-07-26 14:29:49
Archi
關於曹格這件事~ 我是相當的生氣。

也對於這篇豬狗的比喻,覺得是硬ㄠ的說法。

誰是gay不gay的問題?只是八卦而已!
但當它變一個公眾人物又頂著一個光環在說明時
這件事就很容易演是變成一種話題族群的消費
沒事拿同不同的問題當作得獎感言在搗蒜
個人覺得相當低級也失去分寸!!

身為一個同志從不需要別人或其它所謂【主流】來【認同】;
也不會因為一個歌手或名人扛著親同彩虹旗,就給加分一百。

名人是不是同志這議題
不是你隨便講講或喜不喜歡而已
假如
曹格今天他什麼『咖』都不是時
媒體看他就有如火車看著狂吠的狗那樣不值一顧。
誰管你同還不同啊~??

性的事情是很奇妙的
人們一直被荷爾蒙基因染色體駕馭出各種型態的關係
說實在
我也沒法子全盤接受~ 甚至有些乍聽之餘也覺得太光怪陸離
但這些
也僅止於一個秘密的盒子。

這個初患大頭症的年輕『歌王』【他自己說的~~^^\\\\\】
顯然要學的公眾事務及應對進退,還應該要有很多優雅的層面!
2008-07-19 21:40:30
版主回應
我的豬狗比喻多精彩,一點也不是凹出來的,
沒有幽默感的人,無法欣賞。
hahaha~~~~

說自己是「歌王」有什麼不好?
你也可以說自己是歌王阿!
患大頭症沒什麼不好,
我以為年輕人都該有點大頭症才好,
為自己的才華有點大頭,
人生能有幾回呢~

「認同」之事,
可以在當事者心態上調整沒問題,
但也無法否認異樣的眼光的恐怖存在事實。
要看到能夠順眼,
顯然需要集體的、彼此的設身處地,
不然鴻溝依然存在,
要走到對岸不是那麼容易。
2008-07-29 20:38:09
北鼻
曹格事件其實很簡單
就是&quot消費&quot同志的問題
這個社會大家都在互相消費
問題是吃相是不是難看

曹格是典型的吃相難看
如果以事後諸葛的方式看
現在回想先前他在funky對著大家搖尾巴的樣子
也是怪可憐的
所以難怪他要一吐心中的那口氣了
北鼻 原諒他吧
2008-07-19 23:25:57
版主回應
我不知道他曾經消費過同志。

但無論怎樣,
北鼻 是有雅量的~
2008-07-29 20:21:31
小本頑
所以曹格是豬囉!?!?
哈哈哈...
2008-07-26 00:54:32
版主回應
唉幽,
你沒看清故事啦,
主角說自己是狗,但一堆人認為他是豬。

是朝革。

(這年頭,說人時,最好用錯字,比較妥當。)
2008-07-29 16:04:30
↘☆~殘弒天使~★↙
這年頭~
消費"同志"的人還真多= ="

最無辜的就是張芸京了...
那新聞不注意看~
還真的會讓人嚇一跳說...(生氣)
2008-08-19 21:12:43
版主回應
能被消費就是還有價值,
我以為能被消費,也不是什麼壞事,
只是看消費後的人,
是否能心存感激。
2008-08-28 16:41:1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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