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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3 00:20:31| 人氣4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X光精神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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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方穎

※ 東方人(日本人除外)到荷蘭若想辦「居留証」,除了出生證明等阿哩阿渣的文件外,還需要一張由當地衛生所 (GGD) 拍攝的胸部X光片,證明外國人沒有攜帶肺結核等開放性傳染病過來荷蘭。哈!Funny, isn’t it? 人都到荷蘭了還拍什麼拍,有病的話早就擴散了不是嗎?而這個故事就是由這張額外的胸部x光片開始的……

  剛到荷蘭來的時候很慌忙,因為很多事情都是在緊要關頭時完成的。
  那時我也獲得比利時「魯汶大學」的入學通知書,原本是決定去講法語且學費更便宜的比利時留學的,但在辦理過程中因種種使人火大的原因而放棄。
  後來,荷蘭第一學府萊頓大學的獎學金G然被我申請到了,所以,那就決定到荷蘭留學啦;可是,荷蘭的另兩所大學也都接受了我,其中一所更願意給我全額獎學金了,那我再來該如何選擇呢?
  與專員聊過之後,發現萊頓大學的英美文學系於我而言算是最好的選擇,於是我便趕緊寫e-mail告之要發給我獎學金的那所大學說:「我決定到萊頓,請把獎學金發給其他更需要的人吧!」該校英文系主任嚇得差點沒暈掉,很多人對全額獎學金求之不得,怎麼我反倒推掉了?
  然後,萊頓大學這邊才終於決定要把獎學金發給我,所以我就火速繳費匯錢,決定到萊頓了;這,算是好人有好報吧?
  經過種種九彎十八拐的離奇曲折際遇,我終於確定要到萊頓求學;而那,是開學前一個半月的事。
  而為了能多存一點錢,我在外商的工作是做到出發前三星期才結束的。
  也因為太晚申請宿舍之故,學校沒有安排宿舍給我,所以暫時的住所在出國前兩星期經由朋友的幫忙才搞定。
  又,荷蘭臨時入境簽証在上飛機前三天才核發下來,急到差點心臟病發。
  之前從沒來過荷蘭,也不想麻煩學長姐什麼的,所以一切過程都自己來,才顯得那麼緊湊慌亂,還好該有的文件都準備齊了,慶幸申請過程中沒有發生什麼問題。
  可是,世事並非完美!
  千萬不要被我在「凡事要往積極想、從正面看,並給人希望」的觀念下所寫出的一些描寫荷蘭風景層面的文章所欺騙;因為,用腳趾頭想一想也知道,這世上,沒有什麼是完美的!
  留學生一出了國門,就像神話中的苦行僧唐三藏往天竺國取經般,需要經歷重重險阻才能得道,路途中有像盤絲洞蜘蛛精這種纏人的引誘,也有像火焰山和流沙河般的危險,但途中卻不會有孫悟空等人的隨行保護。
  留學生,一切都得靠自己!

  2001年9月28日上午十點左右,我帶著一張萊頓市地圖,從很遠的住所處,輾轉地以步行、火車、步行的方式,迷迷糊糊、惶惶惑惑地,一個人,找到了一個我稱之為「地獄」的地方,一個我從此不再踏入的地方,一個名為GGD的地方,那就是除了日本人以外,所有東方人都要來面對「X光酷刑」的地方。
  就是因為不想在荷蘭做任何會令我惶恐的檢查~you know,不知道被打了什麼、被抽了什麼、被做了什麼莫名其妙實驗的懼怕心理之下,我在出國前就已經在台灣做了所謂「留學健康檢查」。
  忍痛被抽了幾管血驗外國人才較常有的愛滋病、被拍了胸部X光片、被煩這煩那的各種檢查,才得到了一張印有英文的「健檢報告書」;但是,這張紙在荷蘭居然沒有用武之地。我還是得乖乖地硬著頭皮到衛生所被多照一張X光檢驗,有了「檢驗結果正常」的保證,我才拿得到荷蘭的居留證。
  那個時刻,身為黃皮的「木瓜」,我喪失了自尊、人格、信任感,我是低等動物,不是高高在上的人類。

  一進門報到的時候,我就聲明我已經在台灣照過X光了,那位接待的歐巴桑說:「沒辦法,還是要照一次!」然後理都不理我接下去要抗議的話,就將我通知單收走,將我名字填在表格上,就這樣送我上刑場了。
  在等待室裏排隊候驗的時間長達半小時,那時看到的人種有黑皮的巧克力、也有黃皮的木瓜,但就是沒有白皮的牛奶;有些討厭的洋鬼子歐洲人就是崇拜死氣沈沈、冰冰冷冷白色的「牛奶至上論」者。
  奇怪了,顏色本身有什麼錯?為什麼顏色要這樣無端端地被我們拿來踐踏?

  輪到我的時候,我的姓被一個荷蘭女人五音不全地念了出來,勉強分辨得出是我,所以勇敢地起身跟著那個大塊頭女人走進了一個小房間。
  雖然已經像是上斷頭台要斬立決的時候了,我還是硬要討個公道出來不可,想再向她確認一次真的要照嗎,我說:
  「我在台灣已經照過了呀!不信妳看這張健檢報告書,是正本的哦!」(嘿嘿!怕了吧、怕了吧!姑娘我可是有備而來!)
  「你們台灣的儀器不準!」大塊頭面無慚色,大剌剌地說出原因
  「WHAT~ DID YOU SAY?」我的火山快要爆炸了
  「我怎麼知道那種落後儀器拍出來的結果對不對?要再照一次,快點,別囉唆!」
  喂喂喂,有沒有搞錯?這樣對待我的國家?而且,姑娘我好歹也是留學生一枚呀!
  哇哩咧!那位荷蘭小姐應該慶幸我當年沒有練成郭靖的「降龍十八掌」,要不然在我這隻母老虎渾身血脈像火山一樣沸騰的情形下,鐵定掌掌劈得她求爺爺、告奶奶的。
  但是,我忍,我一定要忍!
  在這種為了求得一張小小塑膠卡片(居留證)的情形下,「小不忍則當冤大頭」:不照X光就拿不到居留證;沒有居留權,我就不可能拿到文憑;拿不到文憑,我就無顏見江東父老……茲事體大,我忍,我只好忍!
  如果忍無可忍……我只好,重新再忍!(香港作家亦舒教我的)

  那位大塊頭很不客氣兼不禮貌,粗聲粗氣地要我把脖子上的項鍊、頭上的髮飾、身上的內衣、及上身的衣服脫掉。
  我想了想,除了懷疑「好像不對吧」的「脫掉上身衣服」之外,其它都可以接受,於是自作聰明,部分照做,部分不照做。
  但在更衣室裏脫掉衣飾後,出來一被那大塊頭看到,她就好像見鬼般大吼:
  「衣服脫掉!快點脫掉!」
  「可是我們在台灣不用啊!不是只要脫內衣就好了嗎?」
  「快點!我很忙!衣服脫掉!」
  「可是……」
  「有問題嗎?」
  她一臉惡狠狠的凶相,好像我不脫衣服就會被宰了似的!*_*||| 啊……忍無可忍……重新再忍!
  於是,在她的淫威之下,在「識時務者為俊傑;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改日再登門洗雪仇恨」等古有的明訓教誨之下,我只好心不甘、情不願地,牙一咬、眼一閉,「脫」了!(我不拍三級片的喔!)
  脫掉了上身衣服,赤裸裸地站在照X光的儀器上,我覺得很委屈又很氣憤,覺得自己像是一頭待宰的豬;豬還比我幸運,牠們可以嚎啕大哭或哦哦叫,而我只能氣得像電線上觸電的麻雀一樣,在心底蹦蹦亂跳。
  待我將姑娘兒家們特有的那種冰清玉潔的肌膚、我未來郎君都還沒看過的珍貴肌膚,貼上那片可能沾有很多細菌的儀器,還在氣呼呼的當兒、一口氣根本就沒有吸飽的當兒,那個大塊頭就拍好X光片了。
  咦~拍好了嗎?
  哼哼哼!真~的~拍好了嗎?
  哼哼哼!這樣「在荷蘭」、「用荷蘭的儀器」拍出來的就會準嗎?
  哼哼哼!

  可惡、可惡、乘以一億次的可惡!這可惡的荷蘭大塊頭,把我「精神強暴」了!
  真氣人!她是人,我也是人,為什麼只因為我是她心目中「落後的東方人」就需要受這種氣呢?
  姑娘我是花錢來荷蘭讀書的,是來對荷蘭經濟做出有力貢獻的,荷蘭將來的國際影響力若想擴張到台灣,荷蘭人若想扳正台灣人對他們的侵略及「唬爛」壞印象等等等等……;如果荷蘭夠膽,將來就不要來求我!哼!
  除了告到大塊頭的上司那兒之外,我還要出書公佈這種惡劣的行為,就算我無能改變現況,就算這只是一種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我也要讓全世界都知道這種行為對別的國家及人民造成多大的傷害!

  那天之後,又等了許久才拿到那張塑膠卡片,外事警局在十一月底才發給我一年的居留權(實際效期只剩九個月不到)。
  他們就是這樣,不管他們什麼時候發給、不管在這段等待時間會造成我們多少不便,隔年的九月一日前,我們就得延簽或滾蛋。
  心想,OK,拿到居留證了,這樣就平靜了吧?我要念書、我要念書、我有念不完的書,千萬別再發生什麼搗蛋事了吧!

  BUT、BUT、BUT…六個月後,我又接到一張嘲笑我是文盲的荷文通知書,查了字典又不放心,到處抓人來問,才知道原來是要我再去照一次X光。
  餘悸猶存的我當場差點沒暈過去,要我再去受一次那樣的污辱~哼!門、兒、都、沒、有!
  仗著居留證已經到手了,仗著那段時間都沒有出過荷蘭國門的情況下,本姑娘我~不、拍、了!
  結果也安然無事,哈!荷蘭人!

  不過新同學們可千萬別學氣到花轟耍笨蛋的我啊!我是和大塊頭有著深仇大恨才出此下策的,而且近來苦練「降龍十八掌」,有武功、而且個性恰北北多了,在可以攻擊對方且保護自己的情形下,才敢這麼做的啦!
  按「荷蘭人的理」,木瓜們每六個月都要再去照一次X光。唉!誰叫木瓜顏色惹牛奶嫌呢?(不過攪拌在一起就變成了「木瓜牛奶」,嗯~蠻好喝的!)
  先別灰心,下次若「有幸」碰到哪個大塊頭居然敢欺負「我們外國人」的情形,只要眼光惡狠狠地、以瘋狗咬人狀,大聲地說出:“This is racial discrimination! I want to see your manager!”(這是種族歧視,我要見你上司!)
  這招很有效!因為大塊頭看我們一副小孩兒樣,我們卻老成地反擊回去,嚇壞人是一定的。
  而且,很多跨國性的大公司很怕被告「種族歧視」,這種污名對他們的商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這裏是荷蘭、是西方,不講究咱們偉大的儒家思想,有時甚至不會禮遇溫順謙恭的態度。如果我們選擇忍氣吞聲,那麼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會害了其它有相同處境的木瓜。
  我的原則是,人家冒犯了我們,我們在合理合法的情形下可以反擊回去,要讓大塊頭知道,東方人的燈都改成插電的了,東方人不再是省油的燈了!(如果我哪一天為國捐軀了,請記得將我風光大葬喔!)
  雖然爭到的只是一口氣,只是對方以書面或口頭形式的道歉,但換來的是較合理的待遇、較和悅的臉色,所以還是值得爭取的。
  就像三毛曾在《稻草人手記》中的「西風不識相」一文中所提到的:「惡狗咬了我,我絕不會反咬狗,但是我可以用棍子打牠。」
  遊歷過各國,她的結論則是:「我一再的反省自己,為什麼我在任何一國都遭受到與人相處的問題,是這些外國人有意要欺辱我,還是我自己太柔順的性格,太放不開的民族謙讓的觀念,無意間縱容了他們;是我先做了不抵抗的城市,外人才能長驅而入啊!我多麼願意外國人能欣賞我的禮教,可惜的是,事實証明,他們享受了我的禮教,而沒有回報我應該受到的尊重。」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對方態度有禮且和氣,我們就不必使用絕招了唄!
  值得慶幸的是,大多數荷蘭人都是良善的,這世界還是粉美好的啦!


【X光精神強暴】/方穎

台長: 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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