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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的愛情有多濃烈? 5題★短句考考你的中翻英 小心投資市場將進入修正期 先拿金鐘後產女黃嘉千雙喜
2007-06-09 15:15:04 人氣(125) | 回應(2) | 推薦 (0)

終場--且戰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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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老闆帶著修正過的合約出現在辦公室,很快速地分別約談我和另一個女生,表明她有做了一些退讓,要我們星期三把合約交出來。

她的退讓基本上有兩項,一個是我要求的,另一個不是。我要求的是試用期間我可以隨時想走就走,不需要付什麼賠償費。另外她把我的試用期從三個月減為兩個月了。(看起來是肯定我的表現,後來才發現後面隱藏的陷阱。)

合約中其他我要求的--保障最低工資,以及離職不能扣薪,全都被駁回了。老闆相當振振有辭地說:[提前走要扣薪是公司的rule,這樣才能給員工一點警惕。業績做不到的話,可以說我養不起這個職位。]

星期三我和她通電話,要求簽約的期限改成我的簽證到期前,而不是一整年。原本她說,橫豎就是要做滿一年,如果不是在澳洲做滿,回去台北也要補齊(比如說我提早兩個月回去,就要到台北辦公室做兩個月)。但是資深同事提醒我,到台北是用台北的薪資跟業績,大有勸我[千萬要考慮清楚]的意味。好不容易這件事搞定了,不用回去還要還債。然後我問跟她確認,薪水從何時開始由七成轉全薪?是試用期一滿就調,還是要業績做到才調?她說要回去問她妹妹(公司另一個老闆,目前在台灣法務部上班,變態合約的創始人。大家都猜想此人必定面醜心惡,才能想出這麼多不平等條款來欺壓新進員工)

接著她回電說妹妹指示是後者,要業績做到才開始領全薪。於是辦公室又陷入低迷氣氛中,雖然她不斷催促會計跟我們收合約,但是面對像賣身契一樣厚厚十一頁的合約(而且我還有兩本),實在沒有人能像電影中愛麗兒出賣嗓音給海巫婆一樣,牙一咬眼一閉就簽下去。愛麗兒出賣嗓子可是換來兩條腿,得以接近喜歡的王子;我們要是簽名,只是把自己賣給幾個巫婆當奴隸罷了。旁邊的同事成天唉聲歎氣,說朋友都勸她回去多帶幾個團,還勝過在這裡像台勞被主人欺負。

過了兩天,大家還是拖著不肯簽約,但心情已經呈現放棄狀態。禮拜五我們決定合眾之力和老闆談判。在Msn上,那位凶惡的妹妹也加入了。可能就如同是所說,其實老闆自己並沒有那麼多花花腸子(壞心眼),以前進公司的人,沒有七折也沒有簽約或業績,這些都是她的妹妹們出現後才一一增加的。不過伴隨著這些限制,並沒有相對的薪水調整或是舊員工yearly review,所以我一直感覺像是在跟不平等的體制在作戰。

其實談判過程也沒啥好說了。因為大部分是我在講,同事在旁邊說[啊怎麼辦,我不知道說什麼],而過程也不能火爆,而是要平靜講道理,用和緩的言語維持關係的和諧。薪水這種東西基本上是動不了,但是合約的時間長短和期限,大致上老闆也放鬆了,給了大家方便。除了我以外的兩位同事,想爭取因為她們五月的業績已經達到,所以希望能從六月就開始就領全薪。希望她們能成功。老闆說願意考慮,我也滿為她們高興的。就是不知道如果這樣算的話,對我會不會有影響。因為這是我上班第一個月,前半個月根本不能真正算數,所以我的業績是沒有到的。要是五月就開始算業績,那我被扣薪的機率就比從六月才開始算更高了。
不過,我還是希望她們能成功。不是我這麼偉大寧願犧牲自己,而是在這個容易受到刁鑽老闆欺負的環境下,如果有了員工自己去爭取權益成功的例子,多多少少也能幫助一些後面的小可憐,嘗試著去和惡人say NO吧。

其實在這段過程中我也嘗試著尋求大體制的援助,但是就像所有公家機關免不了的繁文縟節一樣,一家一家踢皮球,一下是州政府一下是聯邦政府,說真的連我都對所有的程序步驟感到疑惑和厭煩了。我相信對那些語文程度比我不好、個性比我不主動的人來說,要成功尋求法律或是政策上的資訊根本是天方夜譚。

終戰我所爭取到的是試用期回到三個月,以及試用期間離職不用賠錢的自由,也就是說我還有一個多月可以觀察並思考自己的方向。這段過程裡,對我來說感受最深刻的體會,不是雇主或既得利益者為何欺壓勞工及資源相對弱勢的人,感嘆社會的不公義;而是移民在他鄉要融合或謀生的艱辛。其實整個社會福利和體制並沒有問題,這樣的公司也只存在於華人區,它之所以能如此大搖大擺地張揚不法契約也不擔心被檢舉,是因為它的target正是那些在主流澳洲社會還無法安身立命的外國人或移民。被欺負好過沒頭路,大部分的同事多半抱著這樣的念頭,反正兩年忍一下,只要能忍到底也就不必擔心走人要賠錢了。

對我自己來說,一開始確實堅決認為,一份[不法合約]顯示這家公司從開始就抱著佔你便宜的態度來談工作交易,根本沒辦法苟同。不過現實是,我可能在台灣有著還可以的學經歷,但是在國外這些都不算數。對這家公司來說,它也不在乎一份不平等合約可能留不住人才,反正它要找人,總能找到一堆代替品。認清自己其實在這裡幾乎沒有任何優勢的時候,也就明白要嘛就是在接受的前提下和老闆小幅度的討價還價,要嘛就是為了捍衛尊嚴,不為五斗米折腰拂袖而去。本質上來說,雖然員工和老闆爭的東西都是對的和合理的,但是在這個主流社會邊緣的小型公司中,老闆才是決定這個體系運行規則的人。今天除非我去檢舉,徹底揭露並瓦解這裡面的不合理現象,否則就像姜太公釣魚,只能說是願者上鉤。

認清了這些也可以從自傷自憐的情緒裡清醒出來。畢竟我確實體會到,在這裡找工作,對我來說不是很容易的。不過我也不會就此放棄了審視自己,我也知道這不是我要的東西。現在只能說是被欺負勝過沒頭路,且戰且走看看我是否能在這裡學到什麼或體會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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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te
沒到業績要扣薪水,那如果超過的話有獎金嗎
O_O 唉!到處都是摳門的老闆呀~~現在台灣也有訂最低時薪95元,可是路上還是一堆徵時薪80元的海報~~

還好不收學生代辦費,那...就只好狠心多拉一些學生來吧~~
2007-06-26 21:27:04
Ariel
超過有獎金呀,只是要等一年以後才算全年的獎金。聽說,過去幾年的獎金都沒有發放過....而且我是絕對"不可能"做到領獎金那個月份的。

小鄭媽媽,你跟小鄭寶寶好嗎?
2007-07-04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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