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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7 19:28:46| 人氣3,438|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隨筆---舊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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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忙的,變成很忙的-----律師以後,發現用文字玩耍,變成一件分外豪奢的事。從新聞台消失很久,其實也是非常自然的事。自古「麵包」和「玩耍」難兩全嘛!

最近在準備一個法律演講時,意外發現八年前的舊瓶子裝著篇有趣舊東西。信手餵給早就餓扁扁新聞台肚子,姑且充數吧!


法律快餐車之保證人篇
某個小陽春的早晨,阿花送走丈夫及小孩,打扮得花枝招展,嘴裏哼著「妙妙妙」,準備出門買菜。

門鈴響起。阿花一開門,只見三個衣著整齊的人,其中一位戴著雷朋墨鏡的人問道:「妳是張阿花女士本人嗎?這是妳的房子嗎?」

阿花點點頭,他隨即又說道:「是這樣子的,妳的房子被錢多多銀行查封了,我們要在妳家貼上封條,非法院的通知妳不可以損壞或撕毀,知道嗎?當然,我們會找一處比較不那麼明顯的地方貼。」

阿花簡直是慌了,一下子變成「悲傷茱麗葉」,好不容易買的房子難道就這樣沒了?可是一向循規蹈矩的她,實在記不起有欠人錢這一回事。經債權人錢多多銀行說明,她才明白,原來她是因十年前幫鄰居吳擇元作保向錢多多銀行借了壹仟萬元,因吳擇元還不出錢避走他鄉,所以銀行就找上保證人阿花。


阿花有滿腹的委屈話要說,可是法院的人說了,妳幫人作保,就要有心理準備作冤大頭替人還錢。事後阿花雖然不甘心花了大筆的錢,請了全國最有名的第一律師幫她打官司,結果官司還是輸了。阿花不但房子沒了,在外頭還欠下一堆債務。不過阿花到現在還是不明白,為什麼一片好心幫人作保,竟也會落得如此下場?

上述像阿花般,糊裡糊塗幫人作保而傾家蕩產的故事,其實正在社會每個角落不斷上演著。各位只要稍梢留心,就會發現在向銀行借錢或向公司求職時常被要求找保證人。保證乃「保證契約」之簡稱,意思指在一債權債務間,保證人與債權人簽立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之契約。

淺言之,就是原來借錢的那個人還不出錢時,就由保證人負責了。可見,保證只有盡義務沒有任何利益。無怪乎俗語說:「為人作保是呆人」。

所以下次有親戚朋友請你作保,請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啊!


動動腦:你已做了別人的保證人是否可反悔終止? (待續)

台長: 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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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君〞。。。*←傻
寫ㄉ還ㄆ錯唷!
2007-08-14 16:20:20
missbill
最近曾在一本雜誌上
看到有人對於找保人
這種制度
提出了異議
我因為沒仔細看
現在只能寫出那篇文章的部份的記憶
發言者認為
這制度跟本是農業社會才合適的制度
因為保人根本管不了被保人之行為
發言者認為
應由被保人提出質押財產
其他就不記得了
2007-08-14 23:23:12
版主回應
Hi Missbill,

求職時所需要人事保證人部分,現在有些公司已採取「員工誠實保險」來取代找保人,這種制度比起找保人,向前踏了一步。

需要找保人和當人保人,的確真的很無奈,在未廢除前,只能提醒各位千萬小心注意當人「保證人」千萬要想清楚,看明白!
2007-09-23 00:08:44
妳的部落格真豐富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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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喜歡喔  告訴你喔

我新建立了一個孝順父母的部落格  , 來逛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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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1 14:54:49
版主回應
感恩您的鼓勵!

最近太忙了,幾無時間更新,慚愧+ing中。
2007-09-23 00:10:15
成小山
我覺得作保這件事情,好像已經不符合社會趨勢了
因為我自己也為這件事頗為痛苦,
大概是聽說過太多有關於保人的悲傷故事,
所以在許多血淋淋的事件後,
大概聽到作保這件事是馬上倒退三步的...
但不久後,我就頗嘗苦果,
就職要作保、信用卡要作保、借創業基金要作保、買房子要作保,
太多東西要作保,尤其是銀行
想賺你錢又怕你跑,不想承擔過多風險,
不但要收銀子、利息還不想負擔責任,
我的朋友甚至在今年,因為向仲介購買房子,
遇到卡債風暴的餘波與美國二級房貸拖累,
銀行堅持要朋友提出保人,他尋找不到願意保證的保人,
終場以無法借貸完成購買而必須支付違約金,
雖然我跟他不是很熟,但我知道他是一個很親切且獨立的女孩,
因為父母都已經不在,所以儘管收入得以支付房貸,
卻在尋找不到保人下,無法圓得有殼夢,
我真的很替他可惜。

在社會風俗變遷加上詐騙集團橫行,
人與人之間似乎隔了一道看不見的牆,
不少故事告訴我們人心隔肚皮,因此儘管我們很想相信人性本善,
卻也害怕成為下一個受害的羊群,
個人造業個人擔,為什麼要無端的牽扯無辜的人進來,
保人制度,只不過是銀行想要賺錢又不想承擔風險的非人性制度!
這樣的制度,不只害苦了幫人作保卻意外破財的人,
也害慘了,找不到保人卻有需學貸、房貸或創業的人!不是嗎?
2007-09-09 01:29:29
版主回應
Hi成小山,

新朋友喔!歡迎你來逛逛,非常贊同你的一番見解喔。
2007-09-23 00:13:52
成小山
PS 我聽說做了保證人是可以反悔的,呵呵,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過我覺得應該可以啦~不然當保人的人可就太可憐。
2007-09-09 01:29:49
版主回應
簡單回應一下當了保證人能否反悔問題?
1.原則是不可以反悔啦!但可要求主債務人另覓新保證人,再找到心的「代罪羔羊後」才可以更換。
2.人事保證(指工作上需要所覓保人)為了避免萬年保證人情形,規定人事保證最長期限為三年,超過三年就失效,只有這種情形,可以等三年不當保人。

結論:做了保證人是不可以反悔的!所以切記當人保人是呆人喔。
2007-09-23 00:18:35
LALAY幫♀琪琪
其實有時後常來看你的【部落格】~~~!!
你的文章真的不錯~~~!有時後也會給我一些啟發說
祝你的人氣可以一直↑up
這是我的部落格歡迎你來晃晃唷 http://myblog.okca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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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9 13:54:59
lin
律師您好,
請問關於保人不可反悔一事,這在日本也適用嗎?
因為日本租屋通常都要保證人,但我的保證人現在有心跟我事後敲竹槓,我能堅持不更動租賃契約嗎
2011-04-21 00:34:45
給Lin
1.日本法律不是我的專長,我也沒唸過,建議最好問日本當地執業律師.較為穩當.
2.就一般法律通則,契約一旦簽定除非雙方同意是不可以變動的.這點您可參酌
2011-04-21 09:13:1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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