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列出我現正寫的小說的十四章章回題目:
(一) 雷歐涅的書
(二) 發現魔法地圖
(三) 發現第一顆共鳴石
(四) 平傑爾獨奏會
(五) 展開音樂之旅 – 克蘭卡
(六) 再訪平傑爾
(七) 治暈船的演奏會
(八) 討厭音樂的城鎮 – 特利姆
(九) 尋找香料
(十) 只有小孩的音樂會
(十一) 探訪堪特斯音樂學校
(十二) 學校之寶
(十三) 音樂感化盜賊
(十四) 樂譜的價值
細看每一章的題目,發現這小說真的跟音樂有極大的關係!所以說這小說是一個音樂之旅實不為過,單是以音樂會為題的就有好幾個章回,既有主角初次參加比賽的平傑爾獨奏會,又有身為音樂藝人第一次踏足舞台的克蘭卡的演奏會;既在音樂會上治暈船,又有只有小孩作為觀眾的演奏會。而主角的樂團在平傑爾的深受歡迎、與在特利姆的深受厭惡簡直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可能堪特斯學校這一情節是最豐富的。在探訪過音樂學校後,接觸到學校之寶,再遇到音樂感化壞人的感人故事,後來從音樂學校校長那裡見識到樂譜的價值:樂譜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記載其上的樂曲;記載其上的樂曲也並不真正重要,重要的是能孕育音樂的人;其實有生命就有音樂。沒有生命的話,音樂也就失去存在的意義。最後這幾點是我自己加上故事的,我對於這樣的加插非常滿意。
在這一節中也加插了一些小小的描述是我認為挺有意思的,例如在音樂學校中主角見到有老師及學生在課室裡辯論,遊戲中其實只有老師在教室中說了一句:「樂曲一開始就應該吸引人。」但我卻加上學生的辯駁:「老師,可是我認為樂曲應該是循序漸進,漸漸把聽眾帶到高潮才對啊。」藉著老師學生間的討論,不單能帶出音樂學校應有的學習氣氛,也說明音樂的吸引力是多方面的,並無劃一,不管是一開始震動人心的音樂,還是漸漸把聽眾帶到高潮的音樂,都各有其吸引力。
遊戲中只說修貝爾這學生愛惡作劇,並沒有為這種個性賦予特別涵意,但我自己寫時則發揮了這點,道出人不應以華美的外表、舉止來裝飾學習音樂的行為,相反,在學習音樂的過程中仍保持真我個性才是最值得推崇的。音樂的原意並不是帶出「美」,而是帶出「真」。
看來有空我要不斷寫文說明我在我小說的情節中所要帶出的訊息了。真好玩,居然可以自己詳細分析自己的作品,還能道出滿多的道理。不過這些都是遊戲原有的意義,我只是再加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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