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跟我業務相關的同事都請假,孤軍奮戰的結果就是接到兩通家長的咆哮電話。一位媽媽打電話來說她兒子George接到我的e-mail,說他很有可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於是她親自來電理論。
依據內政部國籍法的規定,只要父母一方於孩子出生當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小孩很自然就擁有我國國籍,這是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可惜很多偽外國人(尤其是ABC)將美意視為枷鎖。
像鄭媽媽就很不平地說,她家George從小就在美國土生土長,中途也不過來回唸個美國學校,最後以優異的成績自卡內基大學畢業,我們竟懷疑他的申請,只因為他可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我很婉轉地跟這位護子心切的媽媽說,學校只是依法辦理,要他提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證明,否則第一關資格審就不符,更不用說讓系所審核了。
鄭太太繼續囉唆,說我剝奪她家兒子的受教權,把這麼優秀的申請者拒絕於門外,還暗示準備找高層來打壓。我聽了之後只覺得很委屈,馬的...國籍法又不是我訂的,妳要真的有意見,覺得這種法律愚蠢不可行,不會直接寫信給阿扁陳請?打壓我一個小職員有啥用,更不要說我又不是公務員,大不了走人就是,老娘還怕找不到工作嗎?(好啦,其實有點怕,不過跟她拼了!)
後來我給她僑委會的電話,因為她兒子根本就是道道地地的僑生。僑生跟外籍生其實都是走特殊管道,依申請入學,說有多簡單就有多簡單。一般生要被本校錄取可是很困難的,可是僑外生的錄取率都高到不行。她似乎對僑生這名詞很不滿意,覺得外籍生聽起來比較氣派,才符合她家George的高格調。
其實真的不是政府有意排擠ABC,畢竟僑胞貢獻也不小,只是管道真的不一樣。而國籍法對很多ABC來講,聽都沒聽過,他們只單純地以為自己是美國公民,沒台灣的護照.身份證就是外國人。有的學生被我們詢問,還推說不知道父母親的出生地在哪裡,一味想隱瞞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事實。像這種數典忘祖的死小孩,就算有多優秀都是枉然啊。
而我們今天好心提醒申請者,切結書要仔細看,不要胡亂簽名,因為我們有權去查國籍,申請者反應都很激烈,一副我們存心找碴的樣子。老娘是看ABC不太爽啦,可是我要真的想做掉他們,也不必好心通知,直接標上問題件,系所根本不會審核,直接發拒絕信,讓他們輸得不明不白。而就算僥倖被錄取,只要有人檢舉,一樣會撤銷學籍,甚至追回畢業證書。
總之有種真心被雷劈的感覺。想到很多不明事理的的家長胡亂跑來argue,就覺得很心寒。唉...工作中如果沒有鳥事發生,就不叫工作了,我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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