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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6 17:25:35| 人氣25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吳憶樺事件已經是歹戲拖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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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樺事件已經是歹戲拖棚了。
吳家惡意滯留小孩的行為,不但是視中華民國法律為無物,貽笑國際,最嚴重的是已經影響小孩正常身心發展。
其叔吳火眼為什麼不甘脆講清楚,他留滯姪兒事關其兄在巴西巨額遺產繼承。
同樣,外婆羅莎的動機是一樣的。
假如沒有遺產因素,誰會為爭養一個孤兒費那麼大力氣?
只是目前台灣與巴西雙方法律沒有辦法共同擬定一個辦法講吳某遺產交付信託,並以其孳息作為憶樺到成年為止的教養費用。

為平衡報導,以下載自90.5.25自由電子報:
台巴混血兒監護權之爭 吳家願放棄千萬遺產

〔記者黃博郎、陳淑文╱台北報導〕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的親屬昨透過國民黨立委林益世舉行記者會,呼籲各界協助吳童留在台灣。

 吳童的叔叔吳火眼也表示,讓孩子留下來是他哥哥的願望,吳憶樺是吳家的香火,請大家和政府幫幫忙! 吳憶樺的父親吳登樹去世後,入籍手續由叔叔吳火眼代為辦理,由於吳家欠缺部分法定的證明文件,使吳憶樺的入籍受到阻礙。而吳憶樺在巴西的親屬,前天透過台灣立委召開記者會,爭取孩子回國,吳家也不甘示弱,昨天上午由立委林益世、鄉長李明朗陪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反擊。

  林益世在會中批評,巴西媒體對吳憶樺與台灣的報導完全被扭曲,政府卻沒有解釋,還讓外人到台灣來開記者會,侮辱自己人。

  吳家表示,十天前,巴西代表與吳家還在茄萣鄉開過一次協調會,並且討論到吳家願意放棄吳憶樺父親留在巴西的房屋與台幣一千萬元的存款,只為了留下吳憶樺,如果是綁架,還要談這些做什麼〕吳火眼強調,我們絕對沒有綁架孩子!雙方面一直有電話聯繫。一同出席記者會的茄萣鄉鄉長李明朗也在現場公佈一捲吳憶樺與巴西外婆的電話錄音帶,藉此證明吳憶樺並沒有被綁架。

  吳火眼並向媒體解釋,吳憶樺的母親在臨終前,就曾向吳憶樺的父親吳登樹表示,希望讓孩子回到台灣受教育,所以吳登樹在過去幾年中,一直有意讓吳憶樺回台灣拿身分證,但礙於船員的身分有大半的時間必須在海上,才會讓吳憶樺在巴西的阿姨先行照顧。

  吳登樹並花了一百多萬元台幣在巴西買下房子,由於吳登樹沒有巴西籍,為讓房子登記在男孩的名下,才會暫時將吳憶樺的監護權讓給外婆,絕非吳登樹要放棄男童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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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項程鎮、黃忠榮╱台北報導〕針對外交部函請司法院,請求協助解答巴西籍男童吳憶樺的跨國監護權爭奪案法律問題,法界人士大多認為,具有巴西國籍的吳童,因係台灣生父的非婚生子女,其父吳某生前並未辦理認領手續,因此目前仍無中華民國國籍,如未來監護權案鬧上法院,恐怕吳童巴西的親人勝算較大。

  外交部發言人張小月昨天表示,吳憶樺在巴西的家屬正辦理來台簽證,決定和男童在台親屬協調,在雙方尚未達成協議前,吳檍樺是否留在台灣應由我司法機關決定。

  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表示,從外交部的公函觀察,吳童的巴西家人所取得的司法訴訟資料,應非法院判決,而是類似我國強制執行法中,一種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若兩國家人相持不下,恐怕得訴諸法律才能解決紛爭。

  楊仁壽指出,吳童的外祖母可以在巴西法院打監護權官司,取得勝訴的確定判決後,再提請我國法院承認其效力;或者跨海來台灣打民事官司,如獲判勝訴確定,再依強制執行法規定,請法院向吳憶樺的叔父要回孩子,再送往巴西。但實際情況,仍須由承審法官視具體事實認定。

  此外,有關媒體報導指稱外交部二十三日去函司法院,要求儘速將吳憶樺送回巴西一事,張小月對此鄭重否認,她並表示,巴西法院判決吳憶樺的外祖母擁有吳憶樺監護權,巴西駐台商務辦事處將該項判決資料送給外交部,外交部於是將該資料轉給司法院參考,但「外交部絕無要求司法院儘速將吳憶樺送回巴西」。

台長: Cap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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