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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15 19:33:31| 人氣2,37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扁政府接管基層金融機構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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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五至十年前在全國各縣市發生的基層金融機構違法超貸案,經過了這麼久的醞釀期,傷口終於生瘡長膿,而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也決定在年底立委、縣市長選舉前,以大刀闊斧手段,甚至不惜發生流血衝突的情形下,針對包括金門縣農會在內的三十多家基層金融機構進行「接管」。

不過,大家可能不知道,為什麼五到十年前的案子要拖到這個節骨眼才來處理?又違法超貸的人們,是不是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由財政部指定所謂「體質健全」的各大行庫來「概括承受」這些基層金融機構,並由金融重建基金補貼虧損,是不是真能讓金融體系更加健全?還是會因此拖垮了各大行庫?扁政府選在這個時機斬斷基層派系的「金脈」,是不是有政治及選舉考量呢?

一、背景說明
首先引述工商時報八月一日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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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行發布的統計,去年十二月底全體金融機構逾放比為六‧二%,但今年三月底暴增至六‧八四%。單季增幅之大,前所未見。原省屬七大行庫平均逾放比,去年底為五‧二四%,今年五月底已增至六‧四%,短短五個月內,逾放金額增加七四七億元。這期間七大行庫還自行打消二七○億元的呆帳,總和起來今年前五個月這七大行庫新增的逾放高達一○一七億元,呈現呆帳「愈打愈多」的局面。

在基層金融機構方面,根據央行的統計,截至今年三月底止,各縣市農漁會信用部及信合社的總體逾放比達一七‧一九%,倘若加上應予觀察放款,依據國際標準計算之逾放金額則高達三二○二億元。但加總基層金融機構的呆帳準備金,僅一八三億元,就算再加上各機構資產減去負債之後的淨值一○一三億元,尚不足七八九億元。換句話說,全體基層金融調整後的淨值高達負七百多億元,顯然各基層金融機構已普遍在做「無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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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頓時機啟人疑竇
從這上述兩項統計數據來看,整頓金融機構似乎已箭在弦上、勢在必行。不過,為什麼政府部門要等到傷口生瘡長膿之後,才決定採取壯士斷腕的極端手段?財政部對各大、小金融機構的金檢制度跑哪去了?發現違法情事又為何寧可「隱忍不發」?拖個五年、十年等問題無可收拾了,再來展現政府「魄力」???加上年底選舉迫在眉睫,基層金融機構早為外界熟知,是地方派系勢力最大的金庫,選擇在這個時候來斬斷金脈,是不是有政治與選舉的考量呢?

讓我們先觀察一下各大行庫與基層金融機構逾放比的逐年「成長」情形:
八十四年底,本國銀行逾放比2.88%,基層金融機構4.22%。
八十五年底,本國銀行逾放比3.74%,基層金融機構7.10%。
八十六年底,本國銀行逾放比3.74%,基層金融機構8.53%。
八十七年底,本國銀行逾放比4.41%,基層金融機構10.57%。
八十八年底,本國銀行逾放比4.96%,基層金融機構13.70%。
八十九年底,本國銀行逾放比5.47%,基層金融機構15.68%。
九十年六月底,本國銀行逾放比6.63%,基層金融機構18.50%。

事實上,從民國八十七年,也就是李登輝仍在位期間,基層金融機構的逾放比就已經首度超過百分之十,也已對國內整體金融秩序發出嚴重警訊,而政府在當時不思整頓,仍任由基層胡作非為,終於在八十九、九十年國內景氣一路下滑的背景下,逾放比一路攀升,直到今年六月底「成長」到百分之十八點五的「史上最高紀錄」。

如前所述,基層金融機構一直被各地方政壇「角頭」當作自己的禁臠,也是最大的金庫,平時想借多少就借多少,「戰時」更是全力挹注,讓各種大小選舉成為銀彈四射的殺戮戰場。要說整頓,早在八十七年就該開始整頓了。再更早一點,早在八十五年基層金融機構逾放比首度超出百分之五的時候,就該強力介入輔導、監督。從以上種種數據來觀察,難免讓人有扁政府想「綠化」基層金融機構的聯想。

再看本國銀行的體質,其實到了今年六月底,逾放比率也已高達百分之六點六三,甚至今年一至五月光是七大行庫就一下子暴增了1017億元,以這種先天不足的體質,來承接後天不良的基層金融機構,真的能夠遏止金融風暴的發生嗎?萬一又拖垮了這些各「大」行庫,屆時台灣豈不要陷入萬劫不復的餘地?

二、接管過程及使用手段
好吧!就算這次的接管行動是扁政府的施政鐵腕,但只為了掛上一面紅布條,貼一張A4的公告,財政部不惜結合法務部、警政署的龐大警力,硬是要在十四日完成全部的「接收」動作,終於在高雄縣內門鄉農會爆發嚴重的流血衝突。試問,只為了這一點點象徵性意義,真有必要採取這種顯然有失平衡的強力手段嗎?

兩家公司要合併,不知道有多少繁瑣的前置作業必須進行,包括兩方資產的重新評估,合併後的股份比例,以及消滅公司的員工安置等問題,光是這些就足夠兩家公司高層人員傷透腦筋,而金融機構的合併,又牽涉到廣大存款戶權益,問題不可能簡單,只會更加複雜。加上農、漁會除了信用部門的金融服務之外,還包括農漁業推廣、供銷,甚至農漁民保險的各項服務,並非單純只是個金融機構而已,金門縣農會業務範疇更包括代辦敬老福利津貼及高粱、小麥乾燥、收兌等業務,但觀察財政部在推動這項金融「改革」的過程中,似乎並未考量到這些細節。未來,農、漁會失去了收入來源,將如何繼續推動這些業務?農、漁民的權益又有誰來關注?

員工安置方面,信合社副理以下員工一律留用,農漁會信用部可就沒那麼幸運了,全部人員僅三成可「榮獲」留用,其餘七成請回家吃自己。財政部長顏慶章還大喇喇地公開在媒體上表示,出來抗議的都是「既得利益者」!?員工為自己的工作權、生存權抗議,也算既得利益?那數十萬因公司倒閉、裁員而失業的國民,倘若走上街頭抗議,是不是也算既得利益?農、漁民為了自己的權益,加入農會門前的抗議行列,難道這也算既得利益?一個部長級的官員能夠講出這種不經大腦思考的話,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看到電子媒體現場播出高雄縣內門鄉農會門前的警民推擠情形,讓人不由得懷疑,這個國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警民對峙了這麼久,動用了這麼多的「優勢」警力,難道只為了十五日凌晨在內門鄉農會鐵捲門上,掛上一只「中國農民銀行內門分行」的紅布條?

如果財政部在事前能夠跨部會進行整合與協商,事先端出周詳的人員安置或輔導轉業計畫,能與農委會等相關部會接洽業務銜接事宜,能按照實際情形重估基層金融機構現況,並選擇適當輔導或接收對象,這時候再來動用強勢警力維持秩序,或者罵這些抗議者都是「既得利益」,也應該比較具有正當性吧?

三、司法體系「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在此必須拿金門縣農會作例子。金門縣農會總幹事吳明星等人,八十至八十三年間涉嫌違法超貸、淘空農會資產,造成信用部嚴重失血,催收逾期金額高達7億3763萬元之多,八十四年底更因此爆發農會擠兌情形,嚴重影響金門地區的金融秩序。案經司法單位偵辦起訴後,終於在財政部決定重新整頓金融秩序,接管信合社、信用部等基層金融機構的敏感時刻,做出了刑事部分的判決。

根據判決主文,吳明星、李仲立、楊川兒各處有期徒刑一年。

陳振斌、楊天送、王振慶、陳立信各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曹連財、王怡仁、呂應心、顏泰寬、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黃銘雄、黃新家、游振鴻、顏嫦娥、吳朝(水石)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三年。

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判決主文當中竟然寫著:「因其案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司法體系的辦事效率如此,著實堪稱「台灣奇蹟」!經過了這麼多年的審理,刑事部分竟然只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民事的部分還得移送民事法庭處理,而判決結果最重的亦不過一年有期徒刑,既然如此,何不乾脆「微罪不舉」?睜隻眼閉隻眼就呼嚕過去了?這麼輕微的代價,誰不敢超貸呀!反正一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

四、結語
其實政府拿出鐵腕來整頓金融秩序,這種決心與魄力絕對值得肯定,而陳水扁能、李登輝不能,也印證了李登輝選擇向金牛靠攏的事實。不過,財政部在決策與執行過程中,處處顯露著粗糙與草率;警方再度重演「欺善怕惡」的特質,該軟的時候不軟,該硬的時候又不敢硬;司法體系的輕放與縱容,加深民眾「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以及「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刻板印象。綜合以上所述,扁政府此次的「金融重建」,是否真能達到預期目標,恐怕還有待仔細觀察。

台長: 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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