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提名高市第14選區(以桃源區為主)議員賴文德在選前涉嫌賄選,橋頭地檢署調查,賴夥同競選總部高姓總幹事,在2018年10月底到11月,交付4000元紅包給選區內有
投票權的江姓選民,又在11月20日交付3000元現金給投票權高姓選民,以此方式行賄買票,橋頭地檢署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橋頭地檢署指出,除了賴文德外,涉嫌賄選的還包括
高雄市第2屆山地原住民區代表選舉桃源區第1選舉區吳姓代表、高雄市第3屆里長選舉高雄市美濃區東門里羅姓里長、田寮區田寮里連姓里長,橋檢今也分別提請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調查,高市議員第14選區議員賴文德選前夥同競選總部高姓總幹事,先後在2018年10月底至11月初、11月20日,分別交付現金4000元、3000元給選區內的選民,以此方式行賄買票。
高市第14選區共有兩人參選,國民黨提名賴文德對上競選連任無黨籍的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賴以1840票當選,賴選前查到涉賄選,檢方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橋檢指出,高
博客來雄市第2屆山地原住民區代表桃源區第1選舉區吳姓候選人及其配偶,在2018年10月底至11月初,以每票3000元代價,各交付3000元及1萬8000元給選區內有投票權的杜姓及江姓選民,並請託轉交予同戶具有投票權之其他家人,以此方式行賄買票。
橋檢指出,高市第3屆里長選舉美濃區東門里羅姓里長候選人,2018年8月至11月間某日,饋贈高粱酒1瓶給選區內有投票權的曾姓鄰長行賄買票,經檢警於同年11月9日執行搜索並查扣該高粱酒1瓶。
橋檢指出,高市第3屆里長選舉田寮區田寮里連姓里長候選人,在2018年11月11日至17日間,夥同其施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代價,交付6000元現金予選區內有投票權的施姓選民,並請託轉交予同戶具有投票權的其他家人,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其涉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等罪嫌重大,在2018年12月10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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