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完稿最後的峇里島文稿。
所以很久都沒有在新聞台發文。
今天中午還在跟朋友講,當個職業作家真的是需要很大的毅力跟支撐。
寫一本書,稿費不多,端看有沒有市場性,寫得太深澳曲高和寡,寫得太淺,自己會看不下去。從中就很難取捨。
我還剩最後一篇大完結篇沒寫,枯坐在電腦桌前,硬是寫不出來。
想想,那來寫篇我參加喜宴的意外吧。
還記得那是吃完喜宴的隔天,我住在新竹,政要打算返鄉掃墓的清早,車子行駛在國道三號,經過後龍收費站約莫十公里,看見前車採了煞車燈,因為天雨路滑,我也跟著踩了,但是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車子碰一聲,撞上前車。
那天由於車子眾多,又下起雨起大霧,導致視線不良。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挖哩咧,我才剛買這台車不到一個月耶!
開車十幾年的我,從沒遇過這樣的「重大車禍」。
我們幾台車往路肩靠了過去,等著警察北北來鑑定。
生平第一次做筆錄,還酒測,問完筆錄還順道給了一張「未保持安全車距」的罰單。
嗚嗚…..,真是慘不忍賭啊,車都撞成這樣了還要收罰單。
前面開車的駕駛是一位女出家眾,再前面那一台是一位年過半百的老先生,還好都沒有人發脾氣跟亂盧,否則場面可是很難收拾吧。
唉,下次開車,記得要保持安全車距啊,警察北北說,時速100的話要距前車50公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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