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北一個月,搬了一次家。
我現在住的地方很不錯,有點像《愛你愛我》裡面的頂樓半厝仔,也有點像《少林足球》周星馳住的那個天台。隔壁的Miss張,外表有點神經質,從不對陌生人笑。
Miss張是教書的,每天騎很久的車到士林上課,她在我還沒醒時就出門,在我還沒回家時回家。
我的作息和這棟公寓是顛倒的。
每天,我必須開五道鎖才出的了門,也要再開五道鎖進門。
房東看起來開朗但也處處小心,她用許多鐵門來抵抗台北混亂的社會秩序,一道一道加,一道一道加,每天像監獄管理員一樣背著鑰匙來來往往,總算把這層樓管理的服服貼貼的。
我住在這裡很平靜,悶的時候從陽台可以看見對面人家的客廳,偷看別人心情會莫名的開朗起來,因為有這樣的感受,漸漸理解偷窺狂微妙的偏執。
我滿足的過著日子。
以往在心裡激盪的矛盾暫時停下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專注。
在這裡我像是開著飛機,一路飛在不知名的雲層中間,平穩或顛簸,都交給天空去煩憂。
我有音樂,有晚餐,有一路陪我的幾本書,我只要保持專注。
因為只有專注,才會很舒服。
我雖然不再像青春期那般驕傲,但我還是希望給自己一個交代。
所以我想起西蒙波娃說過,沉穩的飛行,就是一種允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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