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01-07 11:15:21| 人氣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怎麼攪的 !?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東方日報專訊】影帝梁家輝(相關新聞 - 網站)三年前因醉酒駕駛被定罪及判處停牌,復牌僅年半便又「重蹈覆轍」,為自己再加一項醉駕案底,由於他有類似的案底,法庭差點要判他即時入獄。他昨日在東區法院承認於去年十月醉酒駕駛,法庭指他在短時間內再犯同類案件而且有汽車被撞,控罪嚴重,判他入獄兩個月但緩刑三年,此外亦須罰款一萬元及停牌三年。法官指以他的知名度,有責任作為社會的榜樣。

四十七歲的梁家輝昨承認於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在黃竹坑道東行駕駛私家車時,身體的酒精超過標準,其一百毫升的呼氣內含有五十五微克酒精,為法定標準的兩倍半。

案情指被告當日黃昏駕車經過黃竹坑道時,因收掣不及從後撞向一輛旅遊巴,兩車的泵把輕微擦花。警方到場為被告進行呼氣測試,發現他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旅遊巴司機受輕傷。

梁的代表律師、曾從事演藝界的律師黃錦燊在法庭為梁求情時指出,梁十分明白法庭對於再犯者會採取較嚴厲的看法,但指出梁及早認罪,顯示他對事件深感懊悔,而他事後一直與警方合作。

黃錦燊又交代事發當日梁到薄扶林探望雙親,並一同品嘗大閘蟹,期間喝了五小杯花雕酒。當時他並不打算駕駛,但他作為一個顧家的男人,當他收到妻子在傍晚致電指截不到的士,要求他到深灣遊艇俱樂部接載返家後,梁認為地點就近遂駕車前往,不料途中發生意外。

復牌年半 重蹈覆轍

黃並向法庭表示,梁有十三年駕駛經驗,今次意外並非因為他受酒精影響,只是他一時判斷錯誤未及時收掣所致。黃指出香港每天都有不少同類的輕微碰撞交通意外發生,但今次因為旅巴司機須向公司交代,事件才會驚動警方。黃強調梁並非蓄意犯法,事件亦不涉超速及鹵莽駕駛,而意外造成的損毀亦算輕微,旅巴司機僅受皮外傷,車上廿多個乘客均無恙。他指梁願意向旅巴公司賠償。

黃錦燊又向法庭呈交三封分別由行會兼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相關新聞 - 網站)、藝人成龍及導演關錦鵬的求情信,信中均高度讚揚梁家輝的人格及貢獻。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梁家輝身為香港及國際上注目的人物,他有責任向公眾樹立一個榜樣,但案件性質嚴重,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兩倍半,而且他在短短三年內再犯同樣的控罪,因此不能再罰款了事,應判囚三個月,肯認罪可減刑至兩個月。

但法庭考慮到他並非蓄意犯法,而且顯示悔意,加上其地位及對社會的貢獻,以及撰寫求情信人士對他的高度讚揚,所以決定不按一貫做法將他還柙索取報告候判,而直接判處他入獄兩個月但准緩刑、停牌及罰款。

發聲明表示接受判決

梁家輝昨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因交通事故被判處停牌及緩刑,他同意及接受法院之判決。他又指合適的判刑對社會風氣有正面作用,亦能體現香港的法治精神。

案件編號:ESCC 66/2006

台長: 捕風
人氣(65)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