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雄善文學獎」評審辦法
(本評審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評審方式:
(一) 組織:由「雄善文學獎基金管理委員會」邀集具有公信力、著作等身、形象良好的基督徒作家、基督徒資深主編等,組成「雄善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們的出身背景不得過度集中於任一基督教宗派,由創辦人出任評審委員會召集人。若創辦人不在該屆評審名單當中,則召集人由該屆所有評審委員中互推選之。
(二) 審查方式:全程匿名審查,由基金管理委員會同工將所有參賽文章匿名處理、並完成編號後,交予評審委員會各評審委員。
(三) 計分方式:採「加權計分」的方式。由各評審委員各自評分,選出自己心目中的一至五名: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最後統計總得分,並算出總排名。兩人以上總分同分時,由召集人決定其先後排名。
(四) 獎項名額:並由召集人決定該屆頒發「首獎」(至多一名,得從缺)、「優等獎」(至多兩名,得從缺),以及「佳作獎」(不限名額)之人數;召集人只能決定該年度各獎項之數量,但不能更改各評審委員加權計分後所得出之總排名。
◎活動獎項/獎勵:
(一) 首 獎:一名。造型獎座一只,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得從缺。
(二) 優等獎:兩名。造型獎座各一只,獎金新台幣各兩千元整。得不足額。
(三) 佳作獎:數名。造型獎座各一只。
(四) 傑出獎:一名。造型獎座一只。頒給年齡在18~30歲間,在文字事奉上有傑出表現,且言行足以為年輕人表率之年輕作家。得從缺。
◎評審委員注意事項:
(一) 以一顆禱告的心參與評選,各自憑感動給分,最後排名結果交給聖靈。
(二) 本文學獎採「加權計分」制,過程透明、公正,眾評審委員間需互相尊重,最後結果交給聖靈。若是加權計分後的排名與自己原先的期待不合,事後亦不得以投書媒體等方式,公開抨擊其他評審委員,或攻擊任何得獎人以及其得獎作品。
(三) 本文學獎採匿名審查制,是以「評審委員」不得擔任同屆雄善文學獎「推薦人」。
(四) 本文學獎採匿名審查制,是以評審委員之「二等親」中不宜有人參賽同屆雄善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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