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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趁性侵還偷錢 雄院判處3年6月

高市詹姓男子跟朋友聚會時席間認識一名女子,詹男趁聚會結束後,開車載送喝醉女子回家後,跟著女子一起搭電梯,並進入女子住處後,竟趁機性侵得逞,女子試圖反抗並用腳踢他,詹男才作罷,未料竟還偷走包包內現金4千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詹姓男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竊盜罪處拘役50天。判決...

新聞台: 194 | 台長:djt91lb7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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