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堅信,不是全部的事情或所作所為都是有理由的。
變得簡單點不好嗎?
只要知道喜歡或是討厭難道不行嗎?
我正在慢慢的學著接受,接受有人不喜歡我的事實。
好吧、即使他們百般刁難我又能說什麼呢?個性差脾氣壞任性無比本來就是我的特質嘛。不喜歡就不喜歡好了。
因為我同樣也有無論如何也不會喜歡的人──縱使他們在別人眼中是很不錯的。
但這是我的錯嗎?是他們的錯嗎?都不是吧。
喜歡討厭這種主觀的情緒難道不是自己該負責承擔的嗎?
當你討厭一個人,你就必須有那個覺悟被人討厭。
可為什麼我非得接受戲弄不可。
討厭我不喜歡我沒關係,反正我也不見得會喜歡你們,但你們是站在什麼立場有資格指責我耍我排擠孤立我?憑的是什麼?
這世上的確存著許多不公平之事,直到真正親身體驗後才覺得這感覺太糟。
所以所以,為什麼不能簡單點,你不喜歡我我不喜歡你、維持平淡的交集呢──明明是這樣想的,卻又覺得要是真如此簡單,那這世界還真是無趣到了極點。
我果然自虐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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