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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13:25:39| 人氣3,7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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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物!!行車記錄器

在購物網站鍵入EDR、Event data recorder、Black box、Driving recorder等關鍵字,都會跳出一樣的產品「行車記錄器」。這套於亞洲崛起的數位式錄影裝置,隨著多次在車禍鑑定、事故中建功而聲名大噪,甚至造就台灣「全民皆狗仔」的社會現象,孰優孰劣難界定,但不少人考慮加裝,以求心安。


上次回台灣,發現來載我的朋友車上,都有這麼一台小裝置,有的還外掛個小螢幕,可以看見路上的狀況。雖說我已有大概的了解,但這玩意兒到底對我生活有何幫助,老實說我還是半信半疑。即使後來我因工作需要寫了專題,仍舊是不為所動,直到有陣子,看到台灣新聞報導EDR屢屢建功逆轉冤案,包括台灣藝人Makiyo酒醉毆打計程車司機、被行車記錄器側錄曝光的社會新聞,若非影像存證,這起事件恐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我想,可能真的有這麼一天,靠這東西能救我一命。

有關這機器,業者陳先生表示,行車記錄器的市場行情就跟英文譯名一樣紊亂。他說,早在1980年代,美國交通安全部門便與汽車製造商合作,透過在車內安裝行車記錄器,監測或鑑定事故發生原因,民間是在近幾年數位零件普及化後,逐漸誕生的新產品。他坦言大部分行車記錄器都是台灣製造。

他說,這種產品就和裝GPS一樣簡單,有個底座和插槽,將電源插進點煙器就可使用,安裝位置可隨意變化,鏡頭要向前、後、左、右均可。若願意花錢,甚至有一機四鏡的高階機種,還外加夜視功能、衛星導航等,夜間攝入的影像如白晝般清晰。也因此,價格從幾十美元起跳到上百元不等,中階產品大約在百元上下。

行車記錄器開啟後會持續錄影,一旦內建的記憶體滿載,影像便全部刪除重錄一次。以他手上有的機器為例,大約每四天會刷新一次,每段影片建檔的收錄時間十分鐘。業者陳先生說,收錄時間可自己設定,可選一次30秒一個檔案、也可選一次10分鐘。

汽車保險業者張國興也有一組行車記錄器,他說,機器的品質參差不齊,有的便宜貨用沒多久就故障,或者在大太陽曝曬下失靈。另外,鏡頭好壞也影響畫質,太差的影片根本看不清楚,要拿來當法庭證據都很牽強。

此外,這種產品掛在車內,不明究理的歹徒也可能下手行竊。Anthony 謝一年多前買來安裝,由於個人習慣,夜間停車就將機器掛在擋風玻璃上,未料半夜宵小破窗竊走,他不但賠掉一個機器還得花錢修車窗,可說得不償失。



朋友幹代理商,進口韓國產品BlackVue 口紅姬旗艦版(DR400G-HD),看到我在網路的想法後,主動表態提供一組機器給我測試。原想大概是玩笑話,直到我打開包裹看到機器,才知道友誼多珍貴。按著說明手冊安裝後,就任其錄影記錄我的行車路線,約兩天後透過電腦觀測,發現這玩意兒還真的很強,舉凡車速、行車地點和時間、座標位置,甚至在Google地圖上移動的速率都清清楚楚,更往論高畫質影響顯示,連晚上道路的細節與路邊霓虹看板均不放過,不得不讚嘆這機器的優異。

是的!在側試完後我並沒給朋友太多時間等待,電腦彼端的我說還要買一台,湊巧的是我朋友也跟我湊訂單,他的慷慨替自己賺進兩筆訂單,終究在這凡事講究證據的社會,有個像黑盒子的裝置在手,真要上法庭打官司時,可是事實勝於雄辯,更往論那高清畫質,也有幾分影音娛樂效果。

●行車記錄器到底可否當證據?

律師鄧洪表示,行車記錄器安裝按加州交通VC 26708法規,位置比照GPS衛星導航系統,得裝於擋風玻璃兩側,另這類機器側錄時車內得貼告示,讓同車乘客瞭解,所有對話都可能被收音,這是使用裝置時,避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作法。車禍與糾紛發生,以證據學觀點,行車記錄器所拍畫面,與民宅外、商場的防盜攝影機一樣,只要拍的是公共場所,便具合法性可在法庭使用,並無觸法疑慮。

律師蔡玟慧解釋,行車記錄器的畫面能否當呈堂證據,必須看其安裝的基礎性(Established Foundation),提出的畫面得合乎證據法規定。換句話說,在未告知條件或偷拍下並不能當首要證據。她舉例說,若卡車公司未告知司機私自安裝行車記錄器,司機在車內的對話、行為均被收錄,在使用方式上就屬違法,不能當證據。另外,收錄的時間是否和事故發生相符,也是另一個得注意的地方。

台長: 賣花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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