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一個基督徒問這樣的問題是蠻奇怪的,聖經上應該早有答案了.
因為信仰出走,我無法接受聖經的答案.
我自己有答案,或許是受到佛教的影響,也或許是受到NewAge風潮的潛移默化...
我並不覺得人死亡後有來世或擁有完整的靈魂.
對我來說,人死了就死了.
失去了感官與聯結這世間的能力,縱然人死了還有魂魄,
也不再是原來活著的同一個人了.
因此,此生,我作為人,活著,
是因為一群細胞相聚在一起,產生了感官知覺.
這些細胞如果不經由同樣的時間和順序相聚生滅,不會再產生一個同樣的我.
我只是一個表現出這群細胞存在的聚合體;
本來沒有意志的細胞湊在一起,加上偶然聚合的破碎精神,構成了我這個人.
我是這些微小物質跟飄忽靈體碰撞在一起表現出來的肉身道場.
我活著,是要讓能夠感受的細胞群去感受,讓依附在感官上的精神顯現.
我是為了讓這些偶然相聚的分子體驗"三度空間--人間生活"的種種而誕生.
所以要盡情去體驗;痛苦,快樂,煩惱,都只有我身而為現在的這個人才能感受.
如果我逃避感受,那麼這些構成我的分子就沒有必要聚合在一起形成我了.
人生的意義對我來說,就是作為一個人,好好的走完一生.
然後,緣起緣滅.不再是人的我,復歸成沒有意義的微小物質跟精神.
也或者,除了變成人,也許構成我的元素有部分機會再相聚,
變成鬼,變成阿修羅,或任何非人的組成,
但那已經不是我了,因為沒有肉體的細胞參與其中,
跟現在的我不是同一個我了.
不過有個信佛的朋友--約莫有些無法解釋的神通能力,
曾經說,我前世是修道的人,因為修得太雲淡風清了,
所以,這一世又回來學著當個人;但本質上我還是那個修道的人,
所以總帶著疏離的感覺活著......他說,我會孤獨終老一輩子,
不是說真的這一生都只有一個人,而是不論跟誰在一起,有沒有結婚,
我的心靈總一直是孤獨的,無法真正融入人群.
因為你問起了,所以,給你關於我自己找到的答案.
真相並不重要,而是我們怎麼選擇活下去跟表現活著的方式,
然後,不要在死亡前還繼續追尋這個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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