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學生家長會
96學年度第五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97年9月22日 晚上7:00 地點:本校實踐樓三樓會議室
主席:王會長立昇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紀錄:黃純玲
一、報到:晚上6:30開始報到,7:15開始。
二、會議開始:應到27人,實到19人(含委託書),已逾1/2法定人數。
三、主席致詞:
1.出席已達法定人數,宣布會議開始。
2.確定議程:無異議通過。
四、校長、教師會理事長、各處室主任致詞(略)
五、確認96學年度第四次委員會會議記錄。
決議:無異議通過。
六、會務報告:(略)
七、討論事項
第一案:審議96學年度決算報告。
決議:無異議通過。
第二案: 審議97學年度預算案。
決議:無異議通過。
第三案:志工組織運作辦法。
決議:
1.修訂第六條,加入各隊所轄處室以便於服務時數之登記及認證。
2.增列第七隊為冷氣服務隊,以利即時處理班級冷氣問題。
3.本辦法經修訂後通過。
第四案:班級教室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實施要點。
決議:
1.修訂第五條使用原則第1項為〞室內溫度超過28度時,方可開啟冷氣機,惟九年級同學自基測前一個月內起,不受溫度限制使用。
2.晚自習冷氣使用時間延長至晚上九時。
3.第七條保養維修內容第1項及第3項原”協助提醒” 修訂為”協 助”。
第五案:代表大會籌備事宜。
決議:
1. 工作分組: 總務組(黃香齡、陳金榜)、接待組(李淑珍、陳芳彩)、選務組(鍾柏棟、蔡蕓璐)。
2. 選舉程序: 委員、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推荐人選。
八、臨時動議: 無
九、主席結論:略
十、散會(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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