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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8 15:37:47| 人氣2,08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打架也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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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壹週刊2010年2月18日坦白講專欄】

撰文:黃維玲

攝影:蔣煥民

人物:袁徵宜/41歲/台北市/禮儀師

小學時我參加跆拳道,第一次伸拳頭給教練看,他被我的樣子嚇一跳:「妳從小打架?」我說:「不打架怎麼活?」

六歲那年,爸爸把我和弟弟送進育幼院。他不是不疼我們,只是媽媽過世後,很多債主找上門,原來她生前起了個會。為了全心還債,我們家五個小孩就跟連續劇《星星知我心》一樣,被送到不同地方。我陪弟弟進育幼院,因為他小兒麻痺,爸爸交代我要保護他,「理直氣壯,沒娘的孩子不要給人看輕。」弟弟常被欺負,只要他哭,我一定打人,老師把我關禁閉、替光頭,我都不怕,只要我有理,我一定爭到底。

雖然個性很倔,我做事盡責。出社會後我本來是美容師,有一次我同學的父親往生,我看他大體臉色慘白,好難過,很想幫他整禮儀容。後來我改行做禮體師,為往生者清洗大體、化妝,甚至重建。我對待往生者很溫柔,同事都說像在照顧自己的親人,或許我想到無緣照顧的媽媽吧。

但我對同事卻非常嚴厲。有天,主管對我說:「妳做得太好,可是沒人可以跟上,妳必須停下來等他們。」我聽了非常受傷,需要冷靜,立刻提出辭呈。離職期間,我才慢慢看到自己的問題。記得有個新人,不管我怎麼教,他把遺體的手從被子牽出來的動作,總是會讓大體曝光,我無法接受,整個晚上不斷罵他,甚至把他的手打到紅腫,他回家差點跳樓。

原來這麼多年來,我還在用拳頭對付這個世界呀!我把理直氣壯當座右銘,卻不懂得裡直也可以氣和。四個月後我回去上班,第一件是就是跟那個新人道歉。

現在同事們談起過去,都說我簡直變了一個人。其實,我只是把新拿了出來,把拳頭收了起來。

 

台長: 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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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徵宜
第一次進入您的網站,瀏覽內容後發現真是多元又豐富阿!
2010-03-05 17:31:28
版主回應
教學相長,互相學習。
2010-03-11 23:25:1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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