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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21:43:41| 人氣1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學童割喉案最高法院無期定讞台南地檢署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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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學童割喉命案涉案人曾姓男子,犯後曾嗆聲「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台南地檢署雖具體求處死刑,惟最高法院昨天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台南地檢署對此結果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曾男在台南市北區大和路獨自租屋居住,因失業長期向親友借貸,以致經濟困窘,又道聽塗說認為殺人不會遭法院判處死刑,乃萌生犯案坐牢之意念,竟計畫持利刃至公共場所殺害二至三名孩童。

  他在一0一在十一月三十日下午五時,至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購得折疊刀之利刃一把後,於同年十二月一日週六假日上午八時二十七分許,帶刀騎機車前往台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湯姆熊電子遊藝場」尋覓可殺害之孩童。

  曾男在「湯姆熊電子遊藝場」內,見方姓男童正在店內把玩「三國戰紀3」遊戲,即拿出「三國戰紀3」遊戲儲值卡,誘騙被害人到廁所內,並將廁所門鎖住,以左手掐住方童後頸,再以右手持折疊刀,朝方童頸部喉嚨處猛刺一刀,再由左而右猛力往下刺後橫割頸部一刀,造成方童受有頸部割裂傷,致肌肉、咽喉及血管斷裂大出血等傷害,當場氣絕身亡。

  警方案發後循線在台南市北區一棟餐飲娛樂大樓包廂內逮獲曾男,經移送台南地檢署聲押獲准,檢方於一0二年一月九日將本案偵結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但全案在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採信四家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曾男行凶時有憂鬱、焦慮情況,依兩公約不得判死,仍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台南地檢署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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