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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21:20:20| 人氣2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民眾酒後鬧事妨害公務 展現公權力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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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莫毅如、張建萬等2員,於1051209日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健康三街與育平四街口全家超商有人酒醉鬧事,吳○○(酒測值達0.19MG/L)」。張等2員立即馳赴現場,到達現場時發現一名渾身酒味之男子,正與超商店員起口角,張等2員以予制止雙方衝突繼續發生,並要求雙方出示證件接受盤查,全家超商店員配合警方出示證件接受警方盤查,而該名酒醉男子不配合警方盤查身分,趁隙離開至對面統一超商購買啤酒後,又返回現場再與全家超商之店員發生口角。
張等
2員再度要求該名酒醉男子提供身分資料配合警方盤查,該男子語出挑釁拒不配合,警方欲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將其帶返所查證身分,男子挑釁拒不配合且欲離開,張員以手阻擋制止該男子離開,男子揮手抗拒拉扯,致張員左手無名指第三節骨頭骨折,張員立即呼叫勤務指揮中心請求警力支援,支援警力到達現場後,合力依法當場逮捕。全案依妨害公務與傷害等罪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捍衛警察尊嚴,對無理取鬧民眾,將依法追究、決不寬貸,不容有任何挑戰 公權力之行為。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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