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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論壇】 國土規劃(森林及水資源), 環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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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臺灣環境體檢 (與1999 年體檢相比)

2008.04.23


http://www.tepu.org.tw/?cat=38&paged=4

食品安全、廢棄物、空氣污染、CO2

作者:臺灣環境保護聯盟

臺灣環境保護受到許多繆誤言論所阻: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無法相容」; 「污染環境是必要之惡」; 「要污染者負擔所有外部成本會阻礙經濟發展」; 「部分的污染會自然消化;即使現在無法解決, 以後的人自然會想辦法處理」; 或「執政者與學者專家會作最明智的選擇,民意不能凌駕專業」。 什麼程度的污染排放規範是 “合理”; 社會該分攤多少污染者產生的外部效果; 我們應否規範可容許排放到環境的污染物總量; 哪些人有對環境政策的發言權,世代間的環境問題要如何看待等。

我們認為二十一世紀環境策略應該至少有下列四項「前提」:
ㄧ、 對於自然可再生的資源,使用時不應破壞其長期再生能力。
二、 對於無法再生且會耗盡的自然資源, 應提高使用效率,並逐步以再生資源取代。
三、 污染物釋入環境,不應超過自然可以化解或吸收的能力;在環境的濃度應該限制在不影響人體健康、生態及可能累積的影響。 對自然沒有能力同化的物質,就不應該容許 釋放到環境中任其累積。
四、 避免無法回逆的發展模式,如黑面琵鷺若絕種,想恢復會十分困難;任何人為活動若會造成不可恢復的環境破壞都應該避免。應依據物種的多寡、 對生存環境的敏感程度等作區分,以保護生態體系的多樣性。

新科技的不斷推陳出新, 但這些新物質、新技術是否對人體健康、生態環境有長期不良影響, 醫學的瞭解往往趕不上新科技應用的迅速擴散。 因此面對新科技, 還需要留意”避險
(precaution)”原則。 在1992 年地球高峰會中就明列環境政策應以避險為原則, 這也是許多國際環境協議討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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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前瞻:後京都時代 低碳發展路徑的挑戰

2008.03.21

2008前瞻:後京都時代 低碳發展路徑的挑戰

作者:林子倫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 /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委) 本文刊登於環境資訊協會 http://e-info.org.tw/node/29505
備受矚目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13),在延會一天後終於突破僵局,通過所謂的「峇里島路線圖」(Bali Roadmap),確立了後京都因應氣候變遷的關鍵談判議程,各國並同意在2009年前完成協商。雖然,不少與會代表不滿協議內容未納入明確的減量目標, 但是這份各方妥協的「路線圖」,還是爲邁向後京都時代的低碳發展路徑,開啟了一道曙光。

回顧過去一年(2007),氣候變遷議題幾乎佔據重要國際版面:從「不願面對的真相」獲得奧斯卡金像獎、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PCC)發表 第四次對於全球暖化的科學評估報告、G8 高峰會的氣候宣言、聯合國召開氣候變遷高峰會、到美國前副總統高爾以及IPCC 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不過,若對照氣候變遷在媒體的高曝光率以及各國的實際減量政策表現,卻呈現很大的落差。

根據 UNFCCC發布的締約國排放資料,從1990年到2005年,工業化國家的總排放量降低了2.8%,若扣除東歐等經濟轉型的國家,工業化國家實際總排放 量卻上升11%,其中加拿大增加25.3%,美國增加16.3%,日本增加6.9%;反觀歐盟整體下降1.5%,德國減少18.4%,英國下降 14.8%,丹麥下降7%。有趣的是,上述數據中排放量上升與下降的兩組國家,正是締約國會議中強烈支持與反對訂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兩個主要集團,也顯 現出能源與氣候變遷議題在國家政策目標中的優先性,影響了該國政府的談判立場。

美國霸權的衰退

美國作為反對訂定減量目標的頭號國家,成為此次大會各方韃伐的對象。布希政府自2000年主政以來,外交上的新保守主義作為,幾乎背離所有盟友,其 斷然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的政策立場,反映了對於美國強權地位的自我認知。在2007年底澳洲新總理宣布簽署京都議定書之後,美國成為工業化國家在國際氣候 政治上的孤鳥,使其單邊主義的政策思維受到極大的挑戰。

COP13大會期間,歐盟代表對於美國持續杯葛將任何數量化的減量目標納入協議大表不滿,揚言退出美國預定在2008年起召開的一系列主要排放國的 協商會議。此外,高爾拋開外交的客套,大力抨擊美國已經成為全球氣候協商的絆腳石,他並建議在新的協商框架下預留給美國新總統的空間,表明他對於「後布 希」時代的期待。而巴布亞紐幾內亞的代表,更是強力的指責美國,要求美國擔負起領導者的角色,要不然「請讓路」(get out of the way)。這段發言,不僅受到與會代表一致的肯定,更是促成美國最後妥協的臨門一腳。

低碳發展路徑的挑戰

「峇里島路線圖」是國際氣候政治妥協的產物,它雖然未能納入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與期程,但它涵蓋的四大面向: 溫室氣體減量與發展目標的結合、強化調適策略、技術移轉、以及財務機制,卻已勾勒出低碳發展路徑的努力方向,以及未來兩年氣候談判的挑戰。

一、在政治上,美國布希政府的環境外交策略與領導地位已受到挑戰,雖然歐盟最後在數量化的減量目標上讓步,以換取美國持續參與後續的協商,但是歐盟 在氣候議題的堅定立場,希冀在下一波低碳工業轉型增強與美國競爭力的企圖,不容忽視。此外,面對中國與印度成為全球排放量最多的國家,在未來的談判上,發 展中國家的態度,以及美國單邊主義的未來政策走向,都將成為影響氣候協商的重要因素。

二、在經濟上,美國雖堅拒任何明確的減量承諾,不過在國內外的壓力下,美國願意認知全球減量的必要性,並接受IPCC第四次科學評估報告對於氣候變 遷的政策建議 (以附註的方式納入決議),從積極面而言,對於未來兩年的協商,提供了重要基礎。換言之,數量化的減量目標與期程將是未來協定不可避免的方向,但考量各國 的歷史責任、不同的發展程度與公平原則,後京都的規範框架將可能採取多軌、彈性機制的軟性法 (soft law)之形式。而清潔發展機制(CDM)、排放交易機制、碳平衡(carbon neutral)基金的設置、新能源技術的發展,都將成為各國因應經濟與能源結構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三、在策略上,「峇里島路線圖」確立了「減緩」(mitigation)與「調適」(adaptation) 並重的氣候變遷因應策略。這次大會的重要成果之ㄧ,是成立「調適基金」 (Adaptation Fund),以協助發展中國家建立調適的機制與行動方案。由於全球暖化的加劇,調適策略成為因應氣候變遷的重點,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已成為氣候異變的主要 受害者,如何減緩氣候對經濟與社會的衝擊,將是一項艱鉅的挑戰。值得一提的是,城市與地方政府已在全球氣候治理策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此次大會中,城 市聯盟積極倡議在2050年全球排放量比1990年排放水準減少60%,而工業化國家更必須在2050年降到1990年排放水準的80%以下。城市首長並 承諾研擬地方層級的減緩與調適策略。可以預見,跨國的城市網絡,將成為後京都時期氣候策略的關鍵力量。

總括而言,「峇里島路線圖」開啟了低碳路徑的願景想像,面對全球低碳轉型的大趨勢,台灣必須提升戰略的高度,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思考能源與氣候變遷的策略,唯有如此,台灣的經濟結構轉型與社會調適才有軟著陸(soft landing)的可能。

問題 1:台灣尚未入聯,為何要管溫室氣體減量?而且還會影響我們的經濟。

林子倫:聯合國是蠻重要的議題,很多人關心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問題。聯合國基本上是政治場域,今天談論的是環境的場域,環境議題其實是超越政治疆域的,它是跨域、全球性的。

聯合國這一個政治體系,台灣沒辦法加入,不代表不需要關心全球環境議題。因為環境議題的影響層面,即使不加入聯合國,也不能避免。這是一個很大的關鍵。未加入聯合國是台灣的損失,但不該成為逃避的藉口。

環境變遷的議題主要有兩個面向:

1.減緩/減量
2.調適

核心議題是能源的議題,溫室氣體的排放很大部分是因為能源的使用,我們使用的化石燃料,包含天然氣、石油、媒等都會造成惡化。台灣98%的能源仰賴 進口,當這些能源繼續飆漲的時候,我們還可以依賴多久?必須建立比較自主、易於掌控的能源,那就是再生能源或能源效益改善,提升低碳企業等等措施。

其次是貿易。大家也許注意到,歐盟或許多國家把氣候變遷在市場納入規範。台灣以對外貿易為導向,要和這些國家做生意,就要符合歐盟國際的標準,因此就經濟貿易的角度來看,也需要關心氣候議題。

問題 2:全球暖化在台灣嚴重到什麼程度?

林子倫:調適是個大面向,並且應與減量並進。過去台灣花很多時間談減量目標。台灣人口佔全世界0.3%,二氧化碳均排放量佔全世界1%(全世界排名 22)。IPCC報告說氣候變遷已經在發生,更極端和異常的氣候已經在台灣發生。大雨、乾旱、糧食或登革熱北移、防災等議題,但台灣目前對於調適沒有整體 的看法。甚至對於海洋(我們大部分的城市都有海洋)也是,海平線上升影響沿海的生態以及產業時,該如何應變?

過去的辯論都停留在減量目標,政府有做一些減量,但對於整體調適做得太少,而且沒有主管機關。氣候變遷議題是國家安全議題,對於台灣的損傷、人力財產的損失,絕對是國家安全層級的議題,應有更高階的應對處理。

各國在談永續發展的概念是從考慮氣候變遷的角度來看。英國2007年年中發生幾次大水,已經開始檢討100年來都市規劃的下水道以及防災體系無法應變氣候變遷的事實。他們開始思考如何面對氣候變遷的調適與挑戰,台灣也應往這方面思考。

【環保論壇】保育澎湖無人島,有限度開發人工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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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來,澎湖賣島之說仍未平息。國有財產局公告擬以約1500萬元讓售險礁嶼國有土地4.1公頃。1500萬元在台北市或許僅能買1戶公寓,澎湖無人島的價值,僅值都會區千萬戶房地產中的1戶?

1500萬元變賣1個無人島,澎湖70個無人島,最多僅值10億5000萬元。對照澎湖縣97年度總預算,歲入編列68億7,768萬元,歲出編列 79億8,086萬元,歲入、歲出相抵短差11億元。國有財產局賣島所得,不足澎湖縣政府1年之花用!這是一個窮人翻身的政策?還是窮人賣兒賣女的慘事?

澎湖無人島面積都不大,容易受到人類活動的干擾,生態環境極為脆弱。無人島的開發,如何與生態保育並存?觀光客來了,燕鷗就走了。人類常來,鳥類就 不喜歡來。無鳥可賞,人也不來了。所謂生態旅遊,被業者操作成:把弄綠蠵龜、撿拾鳥蛋、沖天炮驅趕燕鷗?「生態旅遊」成了這樣的污名,又要如何重新擦亮招 牌?

支持澎湖賣島的人士,常舉杜拜的棕梠島、世界島,說賣島、開發無人島可以富貴,可以發展觀光。房地產價格可以複製嗎?同樣一坪建地,價格從不到1 萬,到320萬元,價差達300倍以上,差別在哪裡?差別在於:區位(location)、區位、區位。杜拜的沙灘已經全數開發,寸土寸金,轉而建設緊臨 都會區的人工島,開發人造沙灘。澎湖無人島如牛母件嶼、險礁嶼、西吉嶼有這樣的區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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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由於土地零碎,海岸邊少有大面積土地,也因此不斷有開發無人島及海岸區國有土地的壓力。這些土地向來被視為「荒蕪之地」,生態保育的功能被漠 視,取得成本低,開發這些土地似乎是最直接的建設。然而,澎湖隨處可見荒廢的農地、廢棄的營區、甚至都市計畫區內未利用的公有地,為何汲汲營營於開發無人 島?

或許觀光業者成為「島主」,真的有助於遊憩設施做整體的規劃,提升觀光層次,然而,與其開發無人島,犧牲生態保育,或將有人島遷村徵收,摧毀傳統漁 村聚落文化,或許可選擇有限度、謹慎的開發高經濟價值且具環保概念設計的「人工島」。人工島的建設可以選擇在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較小的海域,不減損自然海 岸、潮間帶的前提下進行,開發所得重新投入於生態保育。大規模開發人工島,將帶來當地環境巨大衝擊。相較於杜拜棕梠島直徑5公里的巨大規模,杜拜帆船飯店 的人工島寬174公尺,或許是較可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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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島的區位可選擇緊臨都會區,以取得最佳的區位,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並且遠離生態敏感區、重要生物棲地。例如,在不影響澎湖內海海水交換的情形 下,或施以其他生態補償措施,或可選擇於金龍頭的西側,開發人工島。建設人工島或許是現階段紓解無人島及海岸開發壓力的一種權宜做法。建設人工島成本不 低,這樣的高門檻也可以確保開發單位是朝提升觀光層次,而非以超低價格,消費無人島的自然資產。此外,「海岸法」一拖十多年,也應盡速完成立法,公部門如 國有財產局,切不能無知地以一般農牧用地的方式管理自然海岸。

(原刊登於Taiwan News 321期)

作者:吳培基 (國立澎湖科大教授 / 環保聯盟學術委員)

【環保論壇】台灣環保運動簡史

2008.01.11

台灣從1950年代開始工業化,其所導致的污染和破壞,到1970年代已經非常嚴重,但直到1980年代被經濟成長所麻醉的台灣社會,才被層出不窮 的公害事件喚醒,反公害組織和環保團體大量出現,環保運動風起雲湧。環保運動發展至今,已經成為影響台灣社會未來發展的重要力量。以下就台灣環運的發展歷 史作一簡介。

一、 環保運動的興起

台灣的環運萌芽於1970年代中期至1985年間。在這個時期,台灣的知識份子吸收國外環運的理念,並經由報紙和雜誌扮演理念傳播的角色。當時他們 關心的議題有:飛歌女工中毒案、中部地區多氯聯苯中毒案、保護關渡紅樹林、保護恆春過境侯鳥、反對太魯閣立霧溪興建發電廠等。1979年美麗島事件後,黨 外運動人士亦開始關心公害問題。當時與環境、公害議題有關的民間團體只有「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整體來說,此時期的環運力量是以知 識份子為主,訴求是以生態保育為主、反公害為輔。

1985年6月,台中縣大里鄉反對三晃農藥廠污染的鄉民,以闖入工廠的直接抗議行動,揭開了台灣地方住民反公害「自力救濟」運動的序幕;他們在 1986年4月成立了台灣第一個民間反公害團體─「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接著,1986年初,鹿港鎮發起反對杜邦設置二氧化鈦廠的運動;1987年初, 新竹市水源里發起反對李長榮化工污染的運動。這些大型的以及其他為數眾多的「自力救濟」事件,對台灣社會產生了重大的衝擊,引發了台灣社會對經濟發展與環 境保護孰重的省思和辯論,也喚起了人民的環保意識,為台灣的環運奠定了基礎。

反核運動也是在1985年興起。雖然核一廠從1978年開始商業運轉,並且1979年美國三浬島核電意外事件引發國際反核電運動,但在台灣只有少數 學者的反對聲音,直到1985年政府欲興建「核四」,才引起許多學界人士的反對,而其預算也因立委反對未能通過而暫緩興建。其後因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 電廠爆炸的重大意外事件,使得反核電的聲浪愈來愈大,並且逐漸草根化。

在1985至1988年這段環運快速興起的時期,重要的環保團體紛紛成立。反核四的學界人士組成「新環境雜誌社」,於1986年開始發行刊物;後來 促成了「新環境基金會」和「主婦聯盟基金會」的成立(1987年9月)。以「知識的、草根的、行動的」組織屬性自我定位的「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於 1987年11月成立,許多教授身份的成員積極參與各項地方民眾的環保抗爭,並在各地結合地方環保人士成立分會。以結合環運幹部為主的「台灣綠色和平組 織」也在1988年初成立。

在這段期間,許多大專學生組織「調查團」或「工作隊」,走出校園,下鄉關懷,並在校園內成立環保社團。

為因應反公害抗爭風起雲湧的社會趨勢,中央政府在1987年提出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並設置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隨後各級地方政府也設置了環保部門。

二、 環保運動的發展

環運在1987年7月,政府解除戒嚴令的前後數年內,被視為挑戰政府公權力的力量,而受到來自政府的打壓。但當時也正是台灣追求民主化、本土化的 「黨外運動」興起的時代,黨外人士在1986年9月成立民主進步黨。當時環運的參與者,除了受害居民外,大多是民主運動的支持者,環運也因而與民主運動互 為支援,前者豐富了後者的內涵,後者增加了前者的力量。1992年立法院全面改選後,政治空間大開,環運對政策的影響力增加,但政黨對環運的參與卻減少, 而運動的形式也由直接行動逐漸轉向政策游說為主。因此,環運是在公害事件繼續發生、民主和本土意識逐漸普及,以及國際環保議題愈來愈受重視(1992年聯 合國召開「地球高峰會議」)的情況下發展過來。以下就幾項重要運動的發展經過作簡要的介紹。

1.反核運動:

反核電的學者在1987年開始到核電廠所在地和核四預定地宣揚反核理念。環保聯盟將反核列為工作重點,於1988年初邀集環保、政治、宗教、婦女、 原住民等團體擬定「反核行動計畫」,發表「反核宣言」。當年2月,蘭嶼原住民舉辦該島首次遊行─「驅除惡靈」,反對核廢料場之設置;4月底環保聯盟於台北 市首次舉辦反核禁食靜坐(台電大樓前)和反核遊行,並公佈500位大學教授反核連署名單。西德綠黨國會議員也來台聲援,反核運動開始與國際反核運動結合。 1990年,郝柏村出任行政院長,積極推動核四,但反核力量也隨之壯大;1991年五月之反核遊行人數達到2萬人,但原能會強行通過核四之環境影響評估 (9月底),因而引發10月3日貢寮鄉核四預定地警民衝突的不幸事件。1992年2月行政院同意核四復工,並要求立法院解凍預算,環保聯盟從5月中旬開始 在立法院門口舉辦「反核四、飢餓24」靜坐活動,直到預算在6月被解凍;從此之後,立法院成為反核四的重要戰場。1993年6月立法院國、民兩黨因重審核 四預算解凍案而發生嚴重肢體衝突。1994年5月22日在台北縣長尤清支持下,貢寮鄉舉辦「核四公民投票」,結果反對核四者高達96%;5月29日的反核 遊行人數高達三萬人,但7月12日在反核人士的抗議下,立法院通過了核四8年預算。為了抗議擁核立委,反核團體在1994年6月底發起罷免台北縣市擁核立 委的運動,但因立法院修改「選舉罷免法」,使得罷免案雖進入投票階段但未能成功。當年11月27日北縣府於罷免立委案投票時,同時舉辦核四公投,結果反核 四者有89%。另外,民主運動前輩林義雄先生於1994年7月12發起「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禁食活動,接著在9月中旬成立「核四公投促進會」,並舉辦歷 時一個多月的環島「千里苦行」,宣揚「人民做主、核四公投」的理念(1997和2002年舉辦第2、3次「全國苦行」)。1995年9月亞洲各國反核團體 在台北舉辦第三屆「非核亞洲論壇」會議,(2002年舉辦第十屆),反對核電工業集團向亞洲推銷核電,並抗議法國和中國核子試爆。1996年3月23日台 北市政府舉辦核四公投,結果反核四者有54%;而立法院也在5月24日通過了「廢止核電」的決議案,不過後來(10月18日)被行政院覆議而撤銷。核四的 反應爐和汽輪發電機都由日本廠商承包,所以日本反核及消費者團體發起抵制日商產品運動,台灣的反核人士也多次赴日本抗議。1997年1月中旬,台電與北韓 簽訂密約,擬將低強度核廢料送往北韓永久貯存,結果引起南韓政府以及各國環保團體的強烈抗議。而台灣本地的最終貯存場雖在巨額回饋金的誘因下,至今仍無去 處。

為了因應國際管制二氧化碳排放措施,1998年5月政府召開「全國能源會議」,環保聯盟於該會議之前也舉辦「民間能源會議」;核電議題是兩個會議的 主要焦點。是否繼續發展核電在全國會議中反對者居多數,使得行政院長蕭萬長作出以下結論:「我們不認為擴大核能發電是解決二氧化碳排放問題的答案,在確保 核能安全及廢料妥適處理的條件下,核能作為最後的選擇。」

2000年民進黨陳水扁,贏得總統選舉(3月18日)後,針對核四興建問題,環保團體發起遊行(5月13日)要求廢核四,行政院經過再評估(6月 16日-9月15日)後,決定停建(10月27日),但無法獲得國民黨等在野黨籍立委居多數的立法院同意,因此行政院長張俊雄又宣佈復工續建(2001年 2月14日);但是朝野政黨也得到了「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的共識。行政院為了推動非核家園政策,先是設置宣導委員會,環保團體近年來繼續呼籲核四案以公 民投票做決定,後來提昇層級設置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2002年9月13日)。

環保團體近年來繼續呼籲核四案以公民投票決定,並要求政府落實非核家園政策。

2.反公害運動:

從1985年中期到1988年底,是台灣反對工廠污染抗爭事件最頻繁的時期。三晃農藥、李長榮化工、台化、台電、中油、生豐農藥、萬豪皮革、奇美化 工、中華紙漿、高銀化工、林園石化工業區等大小工廠及垃圾場所造成的公害都引起居民的抗爭。1988年10月林園石化工業區廢水污染海域事件引起抗爭,導 致工廠停工四日,並創下賠償當地居民13億元的記錄;此一事件的影響是賠償逐漸成為反公害抗爭的訴求目標,而政府及廠商也以「回饋金」、「補償金」來化解 居民的抗爭。1989年以來,較重大的公害事件有:1991年底桃園北部四鄉鎮因林口火力發電廠污染導致農作物受損,向台電索賠8億元;1992年5月高 雄大林浦居民因中油污染而圍廠索賠導致警民衝突;1993年4月高雄大社工業區空氣污染導致居民圍廠停工數日。

核三廠的輻射水外洩(1993年5月)、附近之珊瑚白化、魚群死亡,以及核二廠出水口變形魚出現(1993年7月)等事件,也引起居民和環保團體的抗議。

另外,1992年8月台北市民生別墅含有輻射鋼筋的事件被揭發,隨後更多輻射建築物被發現,輻射屋住戶於1993年成立了「輻射受害者協會」。1994年9月桃園市發現多條輻射馬路,龍潭大漢溪旁的輻射污染農田也被揭露。這些輻射污染事件引發了反對輻射污染的運動。

2005年環保團體開始關注高壓電纜、手機基地台等所產生的電磁波危害,要求政府依預警原則立法管制。

3.反對污染性工廠興建運動:

反對污染性工廠的興建或工業區的開發,是保護環境的積極方法,因此是環保團體著力最多的運動,其案例甚多,茲僅就重大者加以簡介。

(一) 反杜邦:1986年初,鹿港鎮發起反杜邦設置二氧化鈦廠運動,是反對興建新工程的首例。此運動動員層面廣闊、運動形式多元化,對環運後續發展影響深遠。此案也促使政府首度要求業者提出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二) 反五輕:高雄市後勁地區民眾因中油煉油總廠之長期污染,反對在總廠興建五輕,1987年7月展開抗爭並圍堵工廠西門,歷經數次的警民衝突,引起全國矚目, 同時也讓該處嚴重污染的真相被披露,台灣是否應繼續發展石化工業首度被質疑。1990年5月後勁地區舉辦台灣首次公民投票,有六成以上民眾反對興建五輕, 然而在經濟部提出回饋方案和遷廠承諾後,9月22日五輕在鎮暴警察壓陣下動工。

(三) 反六輕:台塑擬於宜蘭輕油裂解廠和數十家石化廠(通稱六輕),環保聯盟於1987年11月開始推動反對此龐大石化工業開發案,縣長陳定南亦親身參與地方說 明會,與王永慶作電視辯論,並委託學者複評台塑所提的環評報告。1988年5月台塑宣佈六輕將移至桃園觀音,觀音民眾亦發起反對運動。但政府核准六輕觀音 設廠案後,台塑並未動工,而於1990年五輕動工後,重提宜蘭設廠計畫,而引發宜蘭第二次反六輕運動(1990年10月至1991年1月)。後來在經濟部 給予多項優惠措施下,六輕轉往雲林麥寮(1992年通過)和海豐地區(1993年通過)。雲林地區雖亦發起反六輕運動,但六輕定案後,重心逐漸轉移至養殖 業者的生計問題。

(四) 反對污染性產業東移:1988年台肥擬於花蓮市設置TDI廠,在環保聯盟的反對下,1989年打消計畫。而針對水泥業的東移,環保聯盟亦聯合原住民全力反 對,特別是「和平水泥專業區」和專用港的設置(1994年通過)。1995年花蓮市台泥產能擴大七倍而未作環評的案子被揭發後,引起花蓮環保團體反台泥運 動。

(五) 反濱南工業區運動:1994年東帝士和燁隆提出於台南縣七股濱海地區設置七輕、石化廠和煉鋼廠的「濱南工業區」開發案。由於該地區具有溼地、潟湖、沙丘、 沙洲等特殊景觀和豐富漁業資源,以及是瀕臨絕種的黑面琵鷺的覓食區,並且該計畫將耗用大量水資源、排放大量污染物(包括國際管制的二氧化碳),因此引起當 地部分居民以及環保團體的反對,環保團體提出設置「溼地國家公園」的替代方案。此案後來雖有條件通過環評,但因台南縣長蘇煥智強烈反對以及業者財務困難, 政府已經否決此案。

(六) 反拜耳:1994年底經濟部核准拜耳在台中港興建TDI廠的投資計畫,但TDI生產過程使用的毒性氣體引起民眾之疑慮而發起反拜耳運動。1997年底反拜 耳的廖永來當選台中縣縣長,主張以公投決定拜耳案,引起經建會和拜耳強烈反對。省議會審查此案之租地案時亦引發正反雙方之對峙,最後於1998年3月6日 強行通過,但拜耳於3月18日宣佈撤資。

(七) 反台塑煉鋼和國光石化:2004年台塑和中油分別提出於雲林離島工業區設置大煉鋼廠和石化廠的計畫。由於此二計畫將對雲林的水資源和環境帶來重大衝擊,並 排放巨額溫室氣體,因此引起地方民眾和環保團體強烈反對。2005年2月環保團體赴行政院首度以裸體抗議的方式反對此計畫。目前此二計畫正在辦理環評。

4.生態保育運動:

台灣生態保育的呼聲雖在1970年代中期已經出現,但在1980年代末期環保團體出現後,才經由更直接的行動,促使政府改變生態保育的政策和措施。

(一) 搶救森林:1988年3月12日環保聯盟首度到林務局抗議砍伐森林,接著環保團體於3月25日舉辦「森林上街頭」遊行,經過多次抗議,終使政府將林務局改 制為公務單位(1989年7月),並宣佈禁伐天然林(1991年)。近年來為了保護棲蘭檜木森林,環保團體提議設置「馬告國家公園」。

(二) 都市綠化:環保團體亦針對增加都市綠地、保護行道樹和老樹提出呼籲。1988年5月環保團體發起反對台北市七號公園設置大型體育館的運動,要求設置森林公園,終獲市政府同意(即今大安森林公園)。後來高雄地區的環保團體也推動衛武營公園、柴山自然公園的設置。

(三) 反對高爾夫球場設置:台灣絕大多數的高爾夫球場位於山坡地,球場超挖、侵占國土、破壞水土、污染水源、違法營業的現象存在很久。1993年環保團體發起反 高爾夫救水源的運動,赴各相關主管機關抗議,告發違法球場,並舉辦遊行(1994年3月、1995年4月)、鴻禧大溪球場植樹(1995年3月)等活動。

(四) 保護自然資源:1993年和1994年初台灣遭逢缺水的窘境,政府提出美濃和瑪家水庫的興建計畫,引起當地居民反水庫運動;環保聯盟於1994年3月舉辦 「民間水資源議會」,呼籲重視山林之水土保持和河川之整治。針對海岸地區生態環境的破壞(1995年6月)、南橫國道穿過「大武山自然保育區」(1995 年6月)、北縣八里污水處理廠的「十三行遺址」的保留(1991年)、蘇花高速公路興建對花蓮生態環境的破壞(2000年以來)和國土復育等議題,環保團 體亦舉辦多項活動。

(五) 保護動物:1992年底英國「環境調查協會」對台灣進口犀牛角一事,在國際上指控台灣違反「華盛頓公約」而發起抵制台灣商品的運動;1994年4月美國引 用「培利法案」對台灣進行貿易制裁,使得生態保育議題備受關注,促成「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修法(1995年)。以維護動物權為宗旨的「關懷生命協會」於 1993年成立。流浪狗的處置亦受到關注。各地野鳥學會亦開始關心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對鳥類生存的影響。

5.環境立法和環境教育運動:

環保團體積極推動多項環境政策、法案和制度的制定,如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制度、設置環境部,以及環境基本法、水土保持法、環境影響評估法、野生動物保 育法修正案、公民投票法等。環境保護的根本大法─環境基本法,終於在2002年底制定,此法首度將永續發展、環境保護優先的理念以及非核家園的目標納入法 條。環保團體在多次國大修憲時,亦提出「環境權」和「非核條款」入憲的主張,但至今尚未成功。環保團體亦掌握各種選舉機會,提出環保政見,評鑑候選人,爭 取行政首長和民意代表支持環保政策。

環保團體對環境教育亦著力甚多,如發行刊物、投稿報章雜誌、上電台、舉辦公聽會、舉辦環保營、舉辦校園環保節能減碳宣導講習、要求中小學教科書納入生態環保觀念等。

三. 環運的現況及展望

環運發展至今,所推動的運動有的成功,如禁伐原始林、宜蘭反六輕;有的失敗,如反五輕、反和平水泥專業區;有的仍在持續努力之中,如反核、保護山林 及海岸等。不過,經由環運的洗禮,民眾的環境意識及參與公共政策的意識和權利大為提升;政府的環保行政近年來也有相當程度的強化,業者也開始注重環保形 象。但是整體來說,政府的施政仍然以經濟開發為主要取向。因此,環境問題未見舒緩,仍然面臨深重的危機,如空氣依然污濁、河川依然黑臭、垃圾依然充斥,但 更多的山林被開闢、更多的海岸被破壞、更多的天然和人為災害接連發生。此外,我們也面臨全球暖化、全球資源逐漸匱乏,以及國際環保規範愈益嚴格等的挑戰。 環保運動將是一個長遠的運動。

地狹人稠的海島台灣需更強大的環保力量才能遏止生態環境的繼續惡化。希望更多的朋友支持環保運動,讓我們共同努力,留給後代子孫一個安全、健康、舒適、文明、永續的美麗家園。

四. 參考文獻

1. 施信民,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1),國史館,2006

2. 施信民,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2),國史館,2007

作者:施信民/ 台大化工系/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

【環保論壇】拚經濟換污染 絕非必要之惡

2007.11.26

一九七二年, 羅馬俱樂部提出了「成長極限」的警訊,預言二十一世紀初會發生:食物原料短缺導致饑荒,原料價格飛漲,爭奪資源引發戰爭與大規模毀滅等。 三十多年後預言並未實現,因為人類發明出新的物質,替代生活中所需鐵、銅、玻璃等材質;農藥及化學肥料讓糧食生產增加足以應付全球倍增的人口。但人類賴以 維生的陽光,乾淨的空氣和水依舊無法取代。同時也發現,一些新產品雖然人類帶來舒適、便捷,但也帶來過去無法想像的問題:氟氯碳化物之於大氣的臭氧洞,持 久性有機污染,環境荷爾蒙,有毒廢棄物,重金屬…等污染了土壤、水、空氣,再從環境中經呼吸、飲食、接觸進入人體,累積造成各種病痛。除此,環境污染也影 響其他動植物生存,引發全球氣候改變,正在改變全球生態體系的平衡。

多數人都認知降低污染物排放,會增加生產者的成本。但很少考慮為什麼。生產者在製作可販售的產品過程中,會有沒利用到的原料及過程中產生無法利用物 質都成為廢棄物。沒有法令禁止情況下,最省錢省時的處理「廢棄物」方式就是隨意拋棄。至於這些「廢棄物」在環境中會不會擴散、滲透、轉換,進入動植物或人 體等問題,因為生產者不須為此付出「代價」,都不會是生產者關心的議題。

若生產者不需負責處理廢棄物, 這些’廢棄物’是否需要處理? 如果是,應該由誰處理? 「廢棄物」如果量少,或許自然有能力消化。如果量大,自然界無法適時地消受。開始時周圍居民只得非自願承受,不然就要社會共同負擔清除處理工作。俗語說覆 水難收,往往傾倒容易,收拾卻得花費千百倍資源氣力還未必能恢復原貌,這些處理經費真的與生產者沒有關係嗎?如果生產者能夠多花費一單位的經費,避免後續 處理所需千百倍的社會財富,我們認為應該社會負擔嗎?

鼓吹經濟發展者常說「污染」是必要之惡。但未償先釐清多少量的惡是必要的,或「必要之惡能否換取更大的社會財富?」英國在施行Akali Act前,肥皂製造者直接將鹽酸廢氣排放到空氣中,使得周圍土地嚴重酸化,完全無法耕作,這絕對不會是必要之惡。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倫敦發生嚴重空氣污染事 件,短短五天死亡人數比平均多出四千人,最嚴重地區甚至能見度達到零! 類似事件也曾發生在四零五零年代的美國紐約、匹茲堡、比利時等地。如果這些都屬於「必要」之惡,歐美國家應該會容許這樣的情況重複發生,顯然當時的污染排 放不屬於「必要」之惡 — 開發行為對於整體社會所造成的損失遠高於因此增加的稅收。這些過去發生嚴重污染事件的國家,今日的環境標準許多方面已比台灣嚴格,卻仍在探討進一步降低污 染排放的可能,因為他們目前污染排放依舊比’必要之惡’高出許多。

近幾年台灣經濟成長較二三十年前緩慢許多,貧富差距逐漸擴大,失業問題開始在社會發酵,對此種種現象,缺乏信心的執政者深感惶恐,開始擁抱反對黨過 去一貫的財經策略,汲汲於恢復舊有的「奇蹟」,對於任何能夠迅速增加「帳面」的重大開發行為,莫不儘可能排除所有障礙,協助實現。沒有進一步了解在現有體 制下,這些重大的開發行為對台灣帶來實質的影響是否弊多於利。舉例說: 政府稅收的增加,是否抵過社會提供「吸引」投資的付出:優渥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貧脊地區投資減免條例,超廉價的水,電及土地,和一般中小企業無法享有的 特權等? 增加的工作機會有多少是用來本地勞工? 如果這些貢獻十分有限,這樣的開發帶給台灣社會什麼? 而大型開發案還會影響鄰近既存的農漁牧業,這些產業損失,健康影響及引起的失業問題依舊由全體社會擔負。如果開發只帶給業者與少數人好處,壞處及事後的處 理由全民負擔,這樣的模式還應該排除萬難繼續嗎?

王建民先生是台灣近來最受歡迎的人物,也是許多人仿效對象。台灣未來可能出現更多的王建民,但確定的是「不可能所有人都成為王建民」。 王建民先生可能十分聰穎,不成為職業運動家也可能在其他領域展頭露角,但絕不如在體育方面發展。喜愛棒球的李遠哲教授若放棄學業嘗試職業運動,今天就少了 位頂尖的學者。每個人資質體質不同,適合發展方向不一。不可強求,即使日以繼夜地勤奮練習,終究無法達到王李兩位的境界,反而枉廢自己原有的優勢。個人如 此, 國家的發展也應如此,台灣地狹人稠,天然資源有限這些都是大家熟悉的事實。 應該嚴肅面對自身的優缺點,將屬於全民的自然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不應該昧於現實企圖和擁有數倍於台灣土地勞工的國家競爭生產數量。資源的錯置不僅止於浪 費自然社會資源,耗盡這一代資源還要去佔用了子孫應有的權益,只會陷國家未來發展於無法挽回的困境。(原載於Taiwan News300期)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 /徐光蓉教授

【環保論壇】澎湖賭場,未戰先降,氣數已盡

2007.11.26

在中央又傳出研議開放3張賭場執照後,澎湖政界未慶賀即將開賭,反倒是一面倒唱衰澎湖賭場,認為只要台灣也開放,澎湖如何競爭?這樣的論點,真是令人吃驚。

澎湖既有國際機場,國際旅客可以由馬公機場出入,國際郵輪可以停靠馬公港,澎湖賭場因為是離島,治安又好,國際旅客可以安心在這裡賭錢,可以沒日沒夜的賭,身體有三總澎湖醫院照顧。這麼多好處,又何需擔心台灣的賭場搶生意?

澎湖地方政治人物20年來的宣傳,不是說我們澎湖的未來,以我們的條件,只要一開放觀光賭場,我們的眼光應該放在Las Vegas或者至少澳門,未來的澎湖會像天堂一樣。現在實現夢想的機會不是就來了嗎?怎麼會淪落今天,連雲林、屏東的賭場,我們都拼不過呢?地方政治人物 為什麼沒有早一點去雲林、屏東取經,看如何準備開賭場才會成功呢?假設過去20年我們有認真準備賭場,只要一開放,槍聲一響,澎湖一定跑第一,怎麼會擔心 輸給完全沒有準備的縣市呢?

觀光賭場是特許執照,政府冒著這麼大的風險,開放這樣的特許執照,目的是什麼?無非是為了稅收,並試圖提振經濟。假設「澎湖賭場」是一家爭取特許執 照的公司,卻一開始就跟政府表明:只要其他公司也拿到特許執照,他就沒有競爭力,因此要求其他公司都不能拿執照,必須是「唯一」特許執照。這樣的公司,還 有希望拿到特許執照嗎?如果特許執照只有1張,會發給最沒有競爭力的公司嗎?即使一開始試辦,僅發1張特許執照給澎湖,以現在的政府誠信,又如何保證未來 2年、3年,不會在台灣發出第2張、第3張甚至更多張執照呢?

支持觀光賭場的澎湖政界,在這時候不應該未戰先降,呼天喊地,而應該談笑用兵,歡迎其他縣市一起來競爭。我們澎湖已經認真準備觀光賭場20年,有近20家五星級飯店的投資在進行,儘管放馬過來,澎湖怎麼會輸給沒有國際空港、沒有國際港,完全沒有準備的縣市呢?

20年的澎湖賭場夢,也該是夢醒的時候了!(原載於Taiwan News303期)

吳培基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教授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澎湖縣環境保護協會

【聯合聲明】環境保護署變環境破壞署,綜計處預算應全數刪除

2007.10.12
2000年總統大選前夕,總經費近千億、穿越國家公園的蘇花高,竟然通過不必進行二階環評,環保署稱職地扮演「橡皮圖章」的角色,開創了全球環評史上的奇 蹟!而台灣社會為蘇花高的爭議付出無數社會成本。2007年,同樣在總統大選前夕,環保署大力協調台鋼案享受相同待遇,再次創造了環評奇蹟,只是在民主進 步的薰陶下,議事操縱的技術也升級不少,政院圖章晉升兼任財團打手–台灣的土地受傷更重,地球環境亦受遭殃。

環保署所做所為,已經失去作為一個國家最高環境保護機構該有的擔當;主管環評的綜計處,已嚴重踐踏了環評制度所代表的科學精神與專業道德,更使法令代表的社會正義蕩然無存。環保團體對國家體制的信任已完全崩解,我們除了痛心譴責外,更呼籲國會議員刪除該處所有預算。

我們以近日環評審查台鋼案為例,環保署「硬拗」功力之深,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臺鋼案預計年產750至810萬噸粗鋼,佔台灣年用量近三分之一;每年排放1500萬噸CO2,相當2003年全臺灣總排放量6%,更何況緊鄰的六輕地區的CO2排放已達每年6757萬噸[請看下表],相當總排放量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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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鋼和中鋼,就如同現在的台塑與中油類似,在臺灣規模數一數二,如此大量生產的環境衝擊,當然也名列前茅。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八條::「審查 結論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此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共經過四次審查小組討論,最後大多數委員建議本案應進行第二階段 環境影響評估,理由有:

一、二氧化碳排放增量甚大,約為2003年全台灣排放總量之6%。

二、用水增量,可能排擠地方農、漁及民生用水。

三、是否影響周圍漁民生計。

四、整體環境是否超過環境品質標準或當地環境涵容能力。

五、詳細健康風險追蹤計畫。

六、是否與既有產業及地方政府推行產業政策間相衝突。

七、應避免影響保育類之棲息生存。

八、加強與當地居民、團體溝通。

除了第八項外, 其餘七項完全符合環評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所條列的七項「對環境有重大影響者」。

綜計處將初審小組3月作成結論拖了半年多才於10月1日第156次大會提出討論;該次大會的紊亂、爭議加上綜計處許多「行政技巧」充分反映該處「保護經濟環境」的努力。

我們認為:

一、依據過去慣例,大會中沒有具體而明確的理由反對,都應尊重初審小組建議通過。 然本次大會,可以在完全無具體理由情況下,對臺鋼案初審建議提出「退回專案小組」。該提案居然被接受,進行表決,環保署顯然在作賤專案小組。

二、環評結論可能影響深遠,學者專家來自各界推薦,所有審查及大會理當秉持專業進行討論,不僅應該對推薦的單位負責,對自己「專業」負責,更應該無 不可告人之事;不僅討論與審查應該全程公開透明, 是贊成或反對也應對公眾清楚交代,更應對歷史負責。我們對立刻彌封的「投票記名」強烈質疑–連自己的票有沒有被計入都不能確定,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我們 要求立即公布正反雙方委員姓名以示負責,讓子孫後代永世不忘其恩德。

三、議事規則,除非投票前清點人數,若沒清點人數應該以簽到人數為基礎;當天簽到人數為18人;投票前未清點人數,對於「退回專案小組」投票結果不 論是8比6或7比7,都未超過半數,且對於重大案件,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理應超過出席人數一半以上方能成立,環保署 10月 9日法規會議牽強的認為10月 1日投票有效, 又突顯環保署對法律認為「僅參考用的」並為台鋼案的環境影響「無足輕重」,足見環保署已喪失基本的專業知能,臺灣少有人會同意。

環境保護署從拖延不利重大開發案的環評建議,直到一批新委員上任技術性干預媒體及民間團體旁聽,毫無理由的退回完成已久的初審建議,前所未見的「彌 封式記名」投票等等,過程似乎合法,但民眾仍可以明瞭環保署所做「努力」為何。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是配合「經濟發展」優於「環境保護」。

為了名實相符,主管環評制度的綜計處就應該移屬經濟部工業局,至於預算就由經濟部編列,環保署這部分預算,我們呼籲全數刪除!

共同聲明團體: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綠色和平組織、台灣綠色陣線、淨竹文教基金會、台灣綠黨、草山生態文史 聯盟、桃園環境保護聯盟、雲林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縣市環境保護聯盟、地球公民協會、花蓮環境保護聯盟、屏東環境保護聯盟、鹽寮反核自救 會(繼續增加中)

發稿單位: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環境論壇】澎湖海洋自然保護區

2007.10.03

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辦理澎湖海岸保護區規劃及資源勘查,洪副局長及勘查委員一行人,一連二天在澎湖實地勘查,7/24(二)走訪澎湖本島及東 海、北海諸島,包括:員貝嶼、鳥嶼、吉貝沙尾、目斗嶼等。7/25(三)接著走訪南海諸島,包括: 東吉嶼,西吉嶼,七美島,東嶼坪,西嶼坪,南鐵鉆嶼,頭巾嶼,望安島,桶盤嶼等。第三天7/26(四),將規劃情形與本縣各界討論,會議於馬公國小特殊教 育中心召開,研商議題: (1) 澎湖海岸保護區範圍是否妥適? 保護標的是否明確? (2) 澎湖縣政府及澎管處目前執行中(或規劃中)之開發計畫,其範圍及辦理時程等。

總計澎湖規劃9處海岸自然保護區:吉貝嶼、西嶼、馬公、鳥嶼、湖西、望安、花嶼貓嶼、七美嶼、東吉西吉嶼等,其餘為一般保護區。與會人士提出不少建 議,例如:增列白沙後寮海岸、講美史前遺址、菜園溼地等納入海岸自然保護區。關於吉貝嶼海岸自然保護區中吉貝沙尾的部份,經熱烈討論及充分溝通,在經管單 位澎管處也無意見的情形下,決議吉貝沙尾完整劃入自然保護區,涵蓋整個沙尾及附近的防風林等(包含:吉貝段823-6、吉貝段823-11地號)。列入海 岸自然保護區後,未來大型開發計畫的審查,包括「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環保署)、「土地使用變更審查」(內政部)等審查委員會,將慎重考慮是否破壞保護標 的。海岸生態及景觀的保護是漁業及觀光業永續發展的基礎,澎湖海岸自然保護區規劃跨出第一步,對環境生態保育及產業發展來說是雙贏的局面。

吳培基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教授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澎湖縣環境保護協會

東海的冬天非常「砷」氣

東海校園,目前還是中部都會區無法取代的綠地空間。例假和休假日,更是親子共賞悠遊的勝地!如今,她已被工業區包圍了,自然環境正面臨到嚴重的污染威脅。

冬天的東北季風,原本是保護著東海校園,免於被南鄰台中工業區惡臭毒氣侵襲的守護使者,能讓東海師生喘口氣,因為儘管是泠洌得令人打噤的寒風,但畢竟是乾淨無虞的空氣,可以安心呼吸。不幸的是,現在連東北季風都被污染了!

根據台中市環保局監測的資料顯示,自從中部科學園區進駐西屯區以來,空氣中含砷(As)量是施工前的12.4倍,在東海校園內監測值高達 27ppt(每立方米的奈克值),那是新竹科學園區監測值的4.5倍(最高達6倍),其致癌風險已超過萬分之一,砷污染的情況似乎持續惡化中,真相有被故 意忽視的嫌疑。砷,屬於劇毒元素,砒霜就是它的化合物之一,在美國環保署的空氣品質規範中,砷,根本不應被檢測出來。如今,砷踏著東北風的翅膀,悄悄地肆 虐著中部著名的學術殿堂。

去年九月,內政部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有條件通過「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 (後里基地)– 七星農場開發計畫案」,條件是環境影響評估審議決議事項,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等相關規定執行,國科會應扮演更積極、主動、輔導及監督工作,然而「中科擬成立環境監督委員會,確保環評承諾 」的支票,顯然未兌現,相關單位似仍只是陶醉在「三產業群聚,中科世界第一」的「產官學研互動最頻繁地區」,所帶來的亢奮中,卻忘了對環境保護應負的責任。

冬天的東海校園,的的確確很「砷」氣,加上原本很有「味道」的夏天,這會是中部著名學府的學習環境嗎?東海大學會從台灣最漂亮宜人的校園,都快變成污染最嚴重的學府?台中市有文化城的美譽,竟然連東海大學都快保不住,奢言定都大台中矣!

作者:林碧堯 (台灣環保聯盟學術委員)

【環保論壇】恭喜了,人定勝天集團

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七次專案小組審查觀察報告

廖本全/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講師

2006年12月4日,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內湖慈濟案第七次通盤檢討會議,冗長的四小時會議(上午十點到下午二點半)過程的觀察,讓我更進一步明白了整個案子的脈絡,以及背後緊密連結共生的網絡關係。

台長: CHRISTINA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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