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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20:52:19| 人氣1,5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在學校的日子( 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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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按:
波波這篇回憶很有趣,提及他所就讀的北二商,以及在師大附中前身工作的經歷,除了學校課業、活動介紹及工作情況外,日治時期校園文化也躍然紙上,當日學生訓導系統及體罰的邏輯尤其令我好奇。此外也可以看到戰爭末期和戰後初期台灣人的生活,包括電燈管制、糧食統制、語言轉換過程、日台中接觸經驗,還有波波所感受到的二二八事件。涉及的故事很多,值得慢慢體會。
附圖為師大附中校園。

一、農家子弟讀夜校

我於日治時期大正15年(1926)出生於新竹州桃園郡八塊庄下庄子,也就是現在的桃園縣八德市廣興村。昭和9年(1934)入學大湳公學校,六年後畢業。日治時期學制為小學六年、中學五年、高等學校二年、大學三年。公學校為台灣人的學校,和日本人或台灣人具國語家資格者所唸的小學校同為六學年制。我公學校畢業後再唸桃園公學校高等科二年,昭和17年(1942)3月畢業後,考上台北州立台北第二商業學校。

北二商是四年制的夜間學校,高等科畢業始有入學資格。我會就讀夜間學校,與家中經濟有點關係。父親業農,以種茶為主,耕田為副。由於1937年中日開戰後,茶價一落千丈,本來是富農的父親,經濟開始拮据,因此不太贊成我唸太多書,認為讀到高等科就可以了,如果要再往上唸,學費要我自行負擔。於是我打算半工半讀完成課業,就投考了夜間學校。

當時公立夜間部只有台北州的台北第二商業學校,此外我根本沒有選擇餘地。台北州是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自大正9年(1920)後,日本確立台灣行政區域為五州三廳。五州為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三廳為花蓮、台東、澎湖。台北州轄區約為現在的台北縣、市、基隆市及宜蘭縣。

北二商錄取率不高,二十四人取一名,其中日本人的錄取率又較高,台灣人競爭劇烈。我是鄉下人,為了準備這次考試,只得日夜努力,認真的程度較現代的學生還要加上幾倍呢!

二、簿記珠算懷念多

男生始有北二商入學資格,校中台、日學生各約佔一半,四學年制,每一學年有三學期,第一學期從4月1日至7月10日,第二學期9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學期1月1日至3月31日。上課時間為下午五時二十分開始,每堂課四十分鐘,六時下課,休息二十分鐘吃飯,之後再繼續上課。之後各節之間都休息十分鐘,共五堂課,於下午九時半下課。

我晚上十二時前就寢,上午七時起床,每天帶兩個便當,八點準時到第三中學上班。下午五點下班直奔學校上課。

北二商的老師專任、兼任各佔約半,講課速度很快,我上課時習慣作筆記,考試時只看筆記。平時沒有作業。班上考試成績五名以內的都是未就業生,我因為有工作,學業成績大部分能在五名外、十名內,自以為還可以。

老師大部分都教得很好,尤其商業科目的老師都是一流的,例如簿記中山庚子雄老師所著《中山簿記》風行全國。珠算清水老師教法新穎,很能引發學生學習興趣,戰後很多有名的珠算老師都是他的學生。數學中野老師是日本數學專門學校出身,聽說入學時一年級約有三○○人,能順利畢業者約只十分之一,也就是三十多人,如果不會,老師就用教鞭打學生的頭,被打時學生就同時聽到Sine、Cosine的響聲。他的教學特別認真,但與學生特別親近。

簿記(會計)與珠算可以說是高校學生最重要的學課,當然要勤練,尤其成本會計是最難學的,大家都花了很大工夫。在我們踏出社會後,對於這些基本學識,果然都感到有很大助益。我們這一班同學畢業後大多數進入銀行界,後來都能升到分行經理,如果沒有實力,這是辦不到的。

三、課外活動與體罰方式

下課後可以參加課外活動,種類很多。我參加柔道班及珠算班,下午十時半準時回家。我們班上在職生及未就業學生各約佔一半,未就業生白天有勞動,並另參加武德殿柔道、劍道等活動。

由於未就業學生白天比較有時間,有時候在上課前早一點出門,去跟別校學生打架,我這種就職生根本沒有時間參加。打架可以說當時學生活動之一,必須空手,不可以帶武器,如果單挑,觀眾、警察、老師都不勸架,反而在旁邊喊加油(日語叫頑張れ),打完了還要握手。但打群架就不可以,如果打群架,警察或老師都會制止,並會記名報到學校,導師就叫去體罰。體罰之前都先問打勝或打敗,如打勝了,就說:「不可以打架。」罰得較輕;如果打輸,可就慘了,老師會說:「打輸架為什麼要打?太沒志氣了!」體罰就重了。現在學生犯規是用記過處分,日治時期並沒有記過制度,犯錯就體罰,方式大部份是打耳光。教鞭是上課時才用,體罰不用棍子。

四、戰火中的北二商及台灣人

我在北二商大約二年級的時候,戰爭趨於緊張,台北遭受空襲的可能性提高,總督政府因此實施燈火管制。晚上上課時,教室全部裝上遮光窗簾,窗簾布是兩層,外層黑色,內層紅色,在密封的教室裡上課,可想而知悶得難受,休息時間大夥都跑出漆黑的操場透氣。下課後騎腳踏車回家,路上也伸手不見五指,必須小心摸黑行走,還好沒有發生過意外。

話說回來,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積極備戰,實施經濟統制,家裡所有鐵器統統征收,所有窗戶的鐵條都換成竹子,除了農用眷具,所有鐵的東西都要交出去。最頭痛的就是規定三餐要吃番薯摻稀飯,想想看:從事農業的都是年輕力壯重度勞動的人,鄉下人很少有肉可吃,主食大都是青菜,飯是補充體力的重要來源,過去的習慣是早餐、午餐吃飯,晚餐吃稀飯,每一個人都要吃三、四大碗,農忙時,每日吃五餐,現在政府規定所有收成的米都要交出,然後再依人口配給,這樣一來,米就不夠吃了,實在沒有力氣工作。政府為了防範民間私藏,中午吃飯時間會派人查察。那個時候祖父還在,他就將收成的稻穀藏起來。祖父並找人探伺,在查訪人還沒來之前就通知家人。有一次媽媽把煮好的飯桶藏在臥房,用棉被蓋起來。查訪人發覺飯桶沒有在飯廳飯架上,就知道是藏起來了,到處搜查,結果被發現了,不得了!他們認為我們沒有依規定交出米穀,派了更多人來搜查。本來我們藏了幾十袋穀子在夾壁中屋頂角,及睡床下挖洞,上面覆蓋起來,結果藏在屋頂角裡的六袋被查到沒收,祖父也被叫到派出所拘留三天。

後來食糧真的不夠吃,政府研究的結果,認為香蕉營養夠,就教導大家吃香蕉乾,大家吃到拉肚子。又因為戰時茶葉生意一落千丈,為減少茶產及增加糧食,政府就提倡在茶園裡種樹薯,但樹薯不能直接吃,必須磨碎,取出澱粉,作成餅吃,不過吃多了也會拉肚子。

戰爭日益劇烈,政府就征軍夫,由年輕人當軍夫,因為人手欠缺,米糧生產更加低落,物資缺乏,收入也減少,父親手頭當然更拮据。雖然如此,我到台北讀書,寄宿姑姑家,每半個月都要回家拿米及菜給姑姑,這種情形一直繼續到1945年我去當學徒兵為止。

五、神社祭買水吃耳光

每年10月30日是台灣神社祭,台灣神社社址在現在的圓山大飯店。祭典在晚上十二時舉行,夜間台北市燈火通明,相當熱鬧。

1942年我在北二商一年級時,還沒有實施燈火管制。我與幾個同學相約在後火車站附近的四角環集合,一起去看祭典。當時在現在的南京西路、太原路角有一廣場,也就是四角環,是相對於南京西路、重慶北路口的圓環而得名。因為時間還早,我們就在四角環賣水的攤子站著買冰水喝,卻不巧被教護聯盟碰上,被記下名字。教護聯盟是當時台北州各學校老師為監護學生校外活動的聯合組織,查到學生在校外有犯規行為時,就將犯規學生的名字記下,並轉報學生所就讀的學校。

幾天後,學校老師得知,把我們叫去訓斥,同時賞幾個耳光。

六、戰後成為北商人

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前,北二商與北商合併成為台北第一商業學校。當時情勢混亂,老師還是日本人,但已經沒有權威,不敢管學生,只好由學生自己來管。由於北商同學往往較年輕、頑皮,不喜歡安靜上課,常在上課時搗蛋,上課中如有不安份,我們就請老師暫停,把搗蛋的同學當場修理一番,上課秩序才能維持,老師們也放心而認真授課。

民國35年(1946)3月我畢業自北商,距戰爭結束雖然時間不長,卻已能將當學徒兵而耽誤的課業補回來。

畢業到現在,我們班每年都會舉辦一至二次同窗會。北商的同學們不但沒有記恨二商同學,反而感謝同學的相處使他們學習很多,也因此有實力在社會上立足。可以說同窗會上大家其樂融融。
七、薪資表難倒新傭員

現在再回來談談我在學校的工作狀況。

我考取北二商、入學後,就從桃園到台北姑姑家住下來。當時姑丈開電氣行,包電氣內線及電盤工程,由於是二次大戰期間,人手不足,姑丈要我做電氣工程。但我年紀太小,對該項工作實在做不來,雖然很認真學習,卻失敗連連,只有另找工作。

當時學校的級任老師田染先生白天在台北第三中學(現師大附中)任教,我向他說到需要工作,他介紹我到第三中學任職。於是1943年4月我到差三中,擔任傭員(等於臨時試用)。六個月後試用合格,升為雇員,月薪三十圓。

我到三中的職務是會計,第一份差事是計算全校教職員的薪資,薪資表上,每人除了薪水這一筆外,還有扣除欄,必須把每人借款、共濟會費、稅款等等項目列入,全校共八十多名教職員,沒有工作經驗的我,為了這份薪資表算來算去,算了三天卻還沒有算好。

當時事務主任名叫高尾善一,看我算不好,時間又快到了,他就罵了幾句,拿去自己算,結果二個小時就做好了。

我自認能力不行,就開始苦練算盤。到第二個月,我終於二天內就完成薪資表,到第三個月,更進步到一天就完成。也因此我六個月後能順利通過試用,成為正式人員。

當時學校老師不論專任、兼任,地位都很崇高,他們不來領薪水,要由職員把薪水送給老師。專任的老師每天都來學校,當然比較好送,但兼任的就要送到家裡去。藍蔭鼎老師是兼任的畫畫老師,有一次我因為工作太忙,竟忘了把他的薪水送去。等他來到學校,就到事務處大罵;主任聽到了,也罵我;後來校長知道了,當然我又被罵。

1943年我初到三中時,校長是大欣鐵馬先生,他注重教務,很少干涉事務處的工作。他是一位頭髮半白而秃、和靄但有威嚴的老者,碰到困難的問題,總是摸著秃頭想事情。他他寫的字很漂亮,使用毛筆,我沒看過他用鋼筆或鉛筆。我與他的接觸,是管他上下班的人力車夫,他要出門都會告訴我,讓我叫人力車夫事先準備好。戰後他就回日本去了。

1942年日本積極攻略南洋,派往南洋的日本兵以台灣作為中繼站,先從日本到台灣,在台灣整備一段時間後始出征南洋,三中被選為軍隊駐留基地學校,因此我們搬到第一中學校(現建中)上課辦公。

我記得駐紮在三中的「桃部隊」裝備新穎,他們騎著腳踏車,有不破的輪胎(沒有內胎)。此一部隊後來攻打馬來西亞,行動快速,作戰方式出乎英軍意料之外,攻佔新加坡易如反掌,學校還為此辦理很大的祝賀遊行。

八、從日本語到中國話

1945年底我從學徒兵退役,當時只會講日語,台語則是跟父母講話時才用,工作上很多內容我們無法用台語表達。至於「國語」(北京話),我則完全不懂。我想既然已經「光復」,國民政府來了,必須趕緊學會「國語」不可。

可是在學校裡的老師日本人還留任,雖然新來了幾位台灣老師,也都不會講「國語」,都用台語及日語授課,漢文老師也以台語授課。

剛好有一位從北京來的李文通老師開北京語補習班,我就報名補習,從ㄅㄆㄇㄈ開始學習。李老師講一口的標準「國語」,他教注音符號是用唱歌的,所以我一個禮拜就學會注音,四個月就約略可以聽講標準的「國語」了。

戰後三中辦公地點從台北一中又搬回三中的原來地點,民國35年(1946)4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後來的省教育廳)來接收,校名改為省立台北和平中學,成為日僑學校,把沒有遣送回日的日本學生,全部集中在和平中學上課。原校長大欣鐵馬回去日本,由教育處二課課長葉桐先生兼任校長,台北圖書館長山中樵先生以副校長名義實際擔任校長職務。

三中時代學校裡只有三個台灣人,二名雇員,一名老師,我自然而然在正副校長之間擔任翻譯。從現在來看,這是很大膽的作法,但以當時情況,除了我之外,無人能擔任這項工作,我只好勇於從事。事實上大部份的日語、中文我現場翻不出來,所以我請校長、副校長在談話之前,先把講話的大意告訴我,我就事先翻好,因此在他們會談時,能夠將大意翻出來,使他們勉強可以溝通。

葉桐校長是浙江人,他的「國語」不很標準,我聽不懂的,就請他寫下。他每段也講得短,因此我可以翻出大部份來。但山中樵副校長說的每段就都很長,我能翻兩、三成就不錯了。經過四個月的學習及努力,逐漸習慣之後,我也漸漸比較通順翻譯。

山中樵副校長原任台灣總督府台北圖書館長,他是一位學者,經常在看書。他長於演說,出口成章,講話比較接近文言文。剛開始我比較不習慣,但後來我發現,有時不太明白其意,還,是可以直接將其所講句子唸成中文。

葉桐校長是教育處課長,主管全省中等學校,他是技術官僚,對學校行政是專家,但沒有官架子,隨和而容易親近,有事去請教他,他都會親切的指導我,但有時他很忙,就會請課裡的人給我詳細說明,使我能順利工作,我也從中學習很多。

擔任翻譯的心得是必須理解他們的講話內容,這樣不論他們每段講得多長,我都可以翻出來。我擔任翻譯,可以說是從失敗中累積經驗。

有一次在學校聚餐時,有位老師問:「鄭組長你會不會花錢?」我真的莫名其妙,怎麼問這樣無聊的問題呢?他反應很快,再解釋說:「是划拳,不是花錢。」他是天津人,「國語」很標準,當時我卻連一聲與二聲,一與ㄩ都還分不清楚呢!

九、文書組長學中文

民國35年(1946)9月我升任文書組長。講話和寫文章是不一樣的,我雖然已大致可以講中國話,但根本還不會用中文寫文章,也不懂中式公文,怎麼辦呢?葉校長安慰我說:「放心好了,萬事起頭難,只要肯努力,一定可以做好的。」於是不畏困難,勇往向前,開始學習文言文。

當時的公文比較接近文言文,有一定格式,最常用的是「等因…奉此」,文裡不用「的、之」之類的字。看不懂中文要怎麼辦?我接到來文之後,總是去找發文機關承辦人,其中百分之90都是來自長官公署教育處第二課,課長就是兼任校長葉桐先生。承辦人都很親切的為我解說來文的意思,並替我寫好覆文。我回學校後,就將來函與覆文翻成日文,呈給副校長批可後就發文。

當時和平中學來了一位能直接用北京話教中文的田島老師(日本人),我也請他為我補習中文,他教的文章是介於古文與現代文之間的時文,恰好也是公文體,所以我很快就學會公文了。

文書組長另一項工作是當司儀,司儀的工作有順序表可以看,照唸就可以,應該沒有問題,但是還是有一些意外。我頭一次當司儀時,唱出「向國旗暨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之後唱「一鞠躬」,這沒問題,再唱「二鞠躬」時,外省老師們都在偷笑,後來有人告訴我,我唱錯了,應該唱「再鞠躬」才對。像這樣每項工作都在嘗試錯誤中力求改進。

十、毛頭小子管庶務

文書組長當了一年後,我改任庶務組長。

民國36年(1947)5月和平中學改組為台灣省立師範學院附屬中學,簡稱「附中」。葉桐課長不再兼任校長,由宗亮東先生任校長,宗校長是當時師範學院教授,是教育家,我繼續當庶務組長。時年二十二歲。

庶務組長的工作,只要依據「中等學校行政指南」書中的規定辦事,在工作上困難較少。不過對外聯繫較頻繁,例如運動會大都與師大合併辦理,各種聯絡要由庶務組長交涉,也常與建中、成功中學聯合辦理活動,對於場地及設施都須由庶務組長辦理。

別校的庶務組長都是三、四十歲的人,對於二十出頭的小伙子常常看不起,所以我做各種聯繫工作都要謹慎小心、周到,不能疏忽。

後來他們見到我就說:「你是台灣最年輕的組長,但工作表現出色,佩服佩服。」指揮校工也是一樣,全校有三十二名校工,除辦公室女工友較年輕外,男工友的年紀都比我大得多,要他們服從命令,必須花上很大工夫。結果工友們都很合作,使我能有不錯表現,考績得到甲等,薪水也升得特別快。

十一、二二八中保護老師

228事件發生時,在外面民眾只要看到外省人,總不分青紅皂白就打。學校老師大部分都是外省人,本省人又是庶務組長的我,自然得擔負起保護老師的角色。

當時老師們都住在杭州南路101巷學校宿舍,地方較大,我將單身老師集中到宿舍裡保護,所有對外聯絡,由我一肩擔任。

當時正裕哥哥在警務處找到工作,從桃園來到台北沒有落腳之地,因為我在附中的單身宿舍夠大,他們夫妻都一起來住。二二八期間,我到東門市場為大家買菜,由嫂嫂煮飯給大家吃。

開始幾天,我對學校及教育廳聯絡工作相當順利,但後來大陸來的軍隊進駐杭州南路一巷對面營地(日治時期第三部隊址,現在的電信總局),該部隊將機關鎗對著巷口,只要看到人就開鎗,弄得我不敢出門。

過了幾天,學校透過教育廳與部隊溝通,我出門時在左手上掛顯目的紅色「聯絡員」腕章,他們就不開鎗。一個星期後,局勢慢慢穩定下來,我就可以騎腳踏者出外聯絡。

現在回想起來好怕人,當時膽子未免大了一點,好在能安然渡過危機,老師們沒有一個受到傷害。

之後老師們對我特別禮貌,我當庶務組長更事事順心。這使我深深體會,只要對別人關心,善意待人,總是可以得到回報。

十二、拒絕抽成黯然去職

民國38年(1949)7月新校長黃徵到任,我方才知道,校長一換,教職員都由新校長帶來,連工友都要換人。他當然也想換庶務組長,但我不想走,由於我和教育處的人太熟了,我就請他們幫忙,向新校長打招呼,就這樣留下來了。

但是新校長作風不同,最使我難忍的事是,校長要求我每個月要給他採購金額的一成,從三中,到和平中學,到附中,過去幾位校長都是清白的教育家,從來沒有提過抽成問題,我也不知道買辦可以抽佣,只好拒絕。

之後我的處境可想而知,甚至被威脅說,要告我是匪諜,只好傷心的辭職,另找工作去了。時值民國38年(1949)10月31日。

回想在和平中學及附中上班時代的情景,真是初生之犢不畏虎,橫衝直撞,生活都是衝過來的。這就是我的年輕歲月。

台長: 波波與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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