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說,保護環境是為了人類!這樣的主張,不知會有多少人會直言反對,認為這是一種人類自我中心的偏差主張,但卻不知我們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反對是不是也是一種自大呢?
人類是萬物之靈,因為我們有理性考量的能力,也有讓自己更好生活的頭腦,但就整個地球的生命運轉來看,人類存在的時間,是相對非常短暫的,我們目前所擁有的破壞能力可以造成地球生命的大滅絕嗎?答案是可能的,但更可能的,是我們人類自己的大滅絕,簡而言之,在未來,地球生命會繼續延續下去,但人類卻不一定。
以此立場來重新考量過去常見的環境保護立論,有人說環境破壞來自人類中心的錯誤態度,因此,要保護環境就必須先屏除人類中心主義,認定生態或是系統有其固有的價值,為保存整體的穩定性,我們人類必須先將自己的利益拋開,為整體利益來做考量。也有人主張生命是平等的,我們人類沒有權利來影響其他生命的存在,生態有價值,生命有價值!萬物皆有其存在的目的,人類必須謙卑,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的理由是來自深層對於這些價值的尊重。
但是,我還是不禁要對這樣的立場質疑,為了整體利益,我們可以犧牲人類自己的利益嗎?或者說為了對於這些價值的尊重或是義務,我們就不能繼續發展經濟或是科技嗎?有沒有可能我們的考量是多餘的,根據考古學家的發現,地球曾經歷過不少次的氣候劇烈改變,地球上的生命也一直在進行著自然的演化或是生滅,人類充其量只是其中一員而已。
若說我們有辦法將地球上的生命毀滅,是太過於看重我們的角色了,沒錯!我們因科技的發展,對於環境的破壞力,有越來越大的趨勢,將時間拉長來看,人類的破壞力量是有,但我們目前所進行的破壞其實是有空間與時效性的,也許我們傷害的只是目前在地球上的所有物種,有些物種是不受影響的,在未來他們有自己可能的回復能力,但有則否,我們應該要對無回復能力的物種負起責任才對,其中一個物種,就是我們自己──人類。
如同過去恐龍的滅絕一樣,一旦一個物種因無法環境適應而滅種了,則其整個群落就會因此而消失,我們人類應該要擔心自己變成了跟恐龍一樣的滅絕,若是心有餘力,也為其他有感知能力的動物或是生命,來進行倫理考量,這是有層次性的,而不是如前所述,一開始就撇開人類,跳過人類來為生態作考量,或是直接為生命的平等作努力,我們的努力到底是為了整個生態還是保存我們生存的可能呢?我想後者比前者重要,但前者卻是後者的保障,我們可主張為生態的保育或保護來限制我們經濟發展,但直接跳過為自己做考量則是一種自大。
既然我們是生命群落的一員,那麼我們應該要跟其他物種一樣,為自己的生存作努力,不能因我們是道德理性動物就不能主張為人類的存在而努力,這是一個簡單的思考:任何行動都不能違反我們生存的目的,因為我們本身就是目的本身,為生態本身或是其他物種的保存來作為我們的目的是一種範疇上的錯置,戒菸是為了不讓自己或是他人的健康受到影響,不能只說是為了保持空氣的清新,一樣,減少廢氣的排放,是為了地球上的所有人類的繼續存在,撇開這個前提都是不完整的主張。
因為,地球上的生命不會消失,但人類可是會滅絕的。為了保護我們自己以及所愛的人或物,該好好努力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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