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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0 16:59:36| 人氣79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案利~恐嚇公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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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抓小孩挖心臟? 少女憑聽說就PO網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橫山有小孩被殺棄屍河床 …」的網路謠言,到底誰是始作俑者,警方昨查出,是一名17歲高姓少女造的謠;她聲稱,只是從部落聽來的,並沒親眼目睹,被依恐嚇公眾罪嫌函送少年法庭。

少女被依恐嚇罪嫌函送

少女父母為女兒糊塗的行徑感到非常抱歉,在分局不斷責備:「都已經唸高中了,還這麼不懂事。」

警方說,相信高姓少女經此教訓,未來應該會更謹言慎行,並指出,當初考慮如用違反社維法函送,屆時裁罰恐造成其家庭不小負擔。若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嫌函辦,在少女未成年、沒有不良素行下,還有獲得口頭訓斥、加強法治教育等的自新機會,成年後涉案紀錄也會被註銷,才依恐嚇公眾罪嫌函送。

稱擔心有小孩被害才寫

員警透露,少女昨在父母陪同下到分局,她坦承是因在部落聽說有小孩被抓,且被抓去挖心臟、挖眼睛去賣,還有小孩被棄屍,擔心還會有其他小孩被傷害,才會寫下橫山有小孩被殺棄屍之類的「提醒文」PO網,但無法說明是何時、從何人、何處聽到前述傳聞。

警方說,少女也坦承從頭到尾,都沒實際看到有小孩被棄屍,附近鄰居也沒有小孩被抓走。

警方表示,少女來自部落,家庭經濟辛苦,加上她未成年,沒有其他不良行為,在請示檢察官後,決依刑法妨害秩序罪章中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而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處理。

全文轉貼自自由時報電子新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20/today-so11.htm

台長: 長慧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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