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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7 22:47:41| 人氣3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施比受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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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比受更快樂

我們要儘量幫助別人,能幫多少就幫多少,但並不是說每天都一定要出去幫多少人,不是這樣!而是很自然地做,很自然地發揮我們的愛心。比方說,師父有時候看到那些流浪的人或窮困的人,就馬上給他們需要的東西,看到就給。(同修:可是我感覺好像需要幫助的人太多了,幫不完。)看到別人有需要就自然做,什麼時候能做就做,不能的話,就下次嘛!不用勉強自己。

 幫助別人是很榮幸、很快樂的事情,而不是一個工作或責任。如果你覺得幫助別人是責任,就不要做了;當你覺得高興、快樂的時候才做,因為那是我們的榮幸啊!給別人東西的時候真的很快樂,幫助別人真的很舒服!

 前天,我打算出去買一張沙發給狗,卻買不到,因為店裡賣的沙發都很大,而我的房子小,如果要放大沙發的話,就沒地方擺。那些狗是有自己的床,不過他們白天在外面逛來逛去,有時候累了就沒地方坐,平常他們在家裡都是坐沙發的(師父笑),所以我就打算去買一個給他們。

 那時候我進去一家店裡,還沒看沙發,就看到兩個小孩在那邊很懊惱的樣子,跟他們媽媽說:「拜託、拜託!我們希望今天就把它買下來。」我在旁邊聽到他們之間的談話,好像是那位媽媽想要買一組上下舖的床給那兩個小孩,但因為他們很快就要搬家,如果現在買回去的話,下次搬家的時候還要再付一次床的搬運費,而且必須把床拆開,搬到新家後再組裝回去,由於要多花錢,所以那位媽媽不想現在買。

 我就跟那位經理說:「我能不能幫他們付之後的搬運費?我現在先付,等他們搬家的時候,你們再來幫他們搬。」那兩個小孩聽了好高興、好快樂!他們就向我要地址、電話、名字等等(師父和大眾笑),我說:「不、不!我很忙,對不起!這算是送給你們的,你們高興就好了,其他的別問。」然後我就跑了。

 那時候我心裡很高興,因為小孩的眼睛都亮起來了,他們說:「噢!真的嗎?謝謝!謝謝!您是不是聖誕老公公啊?」(師父和大眾笑,大眾鼓掌)那個比較小的小孩就跟媽媽說:「媽媽,真的有聖誕老公公哦!」如果他們那天沒買,聖誕節的時候就不能睡新床了,必須等到明年搬家以後才能有。我看那張床,連我自己也很喜歡(大眾笑),他們設計那種很適合小孩的顏色,色彩很亮麗,不過,並不是很雜亂、很花花綠綠那種,而是兩三種顏色搭配在一起,感覺很舒服。我覺得那兩個小孩蠻有眼光的,只是媽媽大概捨不得多花五十美元,覺得浪費嘛,對他們來說,這可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然後那個店的經理跟我說:「妳知不知道這需要五十美元?」我說:「這不算什麼!能夠給孩子們快樂,就值得了。」我給他一百美元,說:「萬一五十元不夠的話,就拿另外的五十元來支付,請務必要確認今天他們小孩能夠拿到那張床。因為聖誕節到了,主要是給小孩高興,我很愛小孩。拜託你好不好?」他說:「好,沒問題!」然後我就趕快溜了。我本來要買沙發給狗,結果不敢留(師父和大眾笑),還沒看就離開了。

 因為那時候他們一直圍過來,然後問東問西,問電話號碼什麼的,還說要寫感謝卡等等。我說:「不要、不要!真的不需要。」如果每次都讓人家寫感謝卡,我們信箱裝不完啊!(師父笑)我給了以後就馬上溜,那時候心裡很高興,看到小孩這麼快樂,覺得好像自己快樂一樣。

 像我們小的時候,能夠馬上拿到什麼喜歡的東西,噢!快樂死啊!如果要等到兩個月以後才能拿到,這段期間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變卦呢!是不是?(大眾答:是)而且聖誕節到了嘛!他們媽媽並不是說不要買,她已經很愛小孩了,就我看他們好像不是很有錢的樣子。所以當我說要幫他們預付搬運費時,他們驚訝地講不出話來。我說:「我很愛小孩,而且聖誕節到了嘛!」然後他們一直道謝,我說:「不、不!應該是我謝謝你們才對,因為你們給我這個機會,讓我很快樂。」真的是這樣。

 所以我們有機會幫助別人時,應該感激對方。我真的感激他們給我這個機會能夠幫助那兩個小孩,給他們高興,因為有些人不願接受別人的幫助,他們會懷疑你的目的。而且那時候那位經理也很願意配合,好像大家都很擁護這樣,讓人覺得很順、很舒服。所以,幫助別人並不是一種責任,而是很榮耀的事情,會讓你感到很高興。我那一整天都很高興。(師父笑)

 (同修:不過,當我想到很多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就覺得好累。)不用啊,你去哪裡看到那麼多人需要幫助?你碰到誰有需要,就幫他,我們幫不了整個世界,幫完世界以後,還有地獄眾生、還有動物啊!所以眼前有什麼情況需要,你就做,每次做一樣就好,不用想到以後還要做十樣。今天看到什麼人需要,如果能夠幫的話就幫,不能的話就擁護心嘛。

 像我剛才舉的那個例子,我們也可以跟那位母親說:「噢!這張床真的很好,妳儘量給小孩嘛!」這樣也好,不一定要幫助錢,我們有擁護心,給他們快樂、給他們鼓勵,這樣也好。如果那天他們沒有買到,也沒關係,你可以跟小孩說:「沒有關係!一個月很快就過去,到時候你們就可以拿到了。」你想辦法鼓勵他們,比方說這樣,而且你自己很樂意這樣做。但並不是說看到任何情況都要勉強自己去多嘴什麼,不是、不是!而是很自然地做。像那天,剛好上帝給我這個機會,我就覺得做起來很順,心裡好高興。能夠幫助別人,我真的很高興!萬一那時候幫不了忙,我也會很懊惱,因為一想到那兩個小孩空手回去,一個月以後才能拿到,我心裡也會不舒服,所以我當時能夠做,真的好快樂!

所以我才告訴你們,幫助別人並不是一種責任,而是讓你感到很快樂、很舒服的事情。我常常這樣做,常常覺得很快樂(師父笑),並不是只有第一次或第二次、第三次快樂而已,每次我幫助別人,都很快樂,當然,每次有不同的快樂。能夠幫助真正需要的人,噢!我覺得好舒服、好舒服!或許有時我們會懷疑那些人是不是真的需要幫助,不過,既然他們要,我就給,我們不能懷疑他們說謊。萬一他們真的說謊,那是他們的事,我還是會幫他們,那個時候我會覺得不那麼快樂,不過,總比抱著懷疑心,不幫助他們好,因為我回家以後可能會想:「唉呀!那時候應該幫他們才對。」

 有時我們在路上看到流浪漢,但因為車子已經開過去了,所以我們必須繞好遠、好遠的路折回來,給了他以後我才覺得高興。如果我就這樣開車過去,沒有回去幫助他們的話,回家以後,我心裡一定不舒服,會覺得自己沒有儘量多走一步去幫助別人。所以我不知道為什麼幫助別人對某些人來說是那麼難啊!你們不懂、真的不懂啊!你們多給,就知道多快樂,越給越覺得快樂,相信我!(師父笑)不用給很多,意思說能夠給多少就給多少,但並不是要把財產統統送別人,讓自己和家人不夠用,不是、不是!我們也要照顧自己的家庭,在照顧之餘,如果還能夠幫助別人,就儘量幫助,然後你會很開心。

 當我們在幫助那些需要的人時,心裡會覺得好舒服,好像自己拿到一樣,我們會感受到那些人舒服的感覺。這個道理很簡單,比方說,你是需要的人,然後有人突然間來幫助你,那時候你高不高興?(大眾答:高興!)你這樣想就知道了,根本不需要有神通才曉得。所以對方的快樂就變成你的快樂,因為你清楚地瞭解到他現在的感覺,就像那些挨餓的人能夠拿到食物,你知道他們的感覺怎麼樣。

 同樣,我在幫助別人時,好像我就變成那個人了,所以我才會覺得好高興。我給誰,那個人似乎就變成我,所以我和他都會覺得很高興。不過,我比他更高興,因為我不只是感覺到他的高興而已,我又知道自己帶給他高興,所以兩種合起來,我會比他更高興。我們說:「給予的人比接受的人高興」,就是這個緣故。

 所以,如果你們不給、不幫助別人的話,真的太可惜了!太可惜了!你們錯過那些得到快樂、高興的機會。我並不是強迫你們要佈施,而是告訴你們,那真的是帶給你們高興、快樂的機會,業障不業障以後再說嘛!給的時候就不要管業障,只想到那些需要的人,不考慮自己,這樣我們才會快樂。如果那時候還想業障不業障,邊給邊怕怕那個樣子,那就不要給了,因為那時候你不會快樂的;給的時候完全不管自己的後果怎麼樣,那個時候你才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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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上帝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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