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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4 12:10:46| 人氣5,207|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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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本街空間結構的歷史演變(上)

研一時修王志弘老師的「空間理論與城市」時寫的報告,現在看來不論在書寫和思考上都有許多疏漏之處,不過資料倒是整理得還不錯。提供給有心人做參考。





一、 前言:
空間做為人類社會實踐的基本物質面向,同時又為人類的的社會實踐所決定。同時一個社會中的空間,也不是不證自明的,而是穿透了無數當下的、過去的種種社會實踐的痕跡。而東勢本街的空間,雖然經過了九二一大地震的嚴重破壞,卻仍舊無法脫離於整個東勢和台灣社會的歷史之外。

二、 清代:從界外之地到原漢交易中心

2.1東勢地區開發史:

土牛界外

東勢鎮位於大甲溪上游沿岸一帶,係大甲溪上流流域的縱谷區,地處台中縣東北方,亦為台灣中部鄰接山界地區的一大聚落,故又稱山城。
東勢地區原為平埔族樸仔離社群五社中的大馬璘社的居住地,緊鄰泰雅族等「生番」的居住地。當時沿大甲溪一帶皆是茂密的原始林區,林產資源豐富,其中又有大量具高經濟價值的樟樹林。

清代時期東勢劃歸諸羅縣貓霧栜堡,雍正年間改隸屬於彰化縣東、西二堡。至乾隆年間,改隸屬于栜東上堡的東勢角街。相傳在雍正年間已有粵籍移民入墾,但是人數和開闢面積都不多,而且常和「生番」發生衝突、流血事件。官方有鑑於此,遂劃界禁止漢人入墾,同時以沙連溪為界,分為界內和界外。

清乾隆26年(1761)彰化知縣張世珍,派員於東勢對岸的樸仔籬社地區(今台中縣石岡鄉)築土牛溝,並立下有名的「土牛民番地界碑」,上書:「堪定樸仔籬處南北計二百八十五丈五尺,共堆土牛一十九個,每土牛長二丈底闊一丈,高八尺,頂寬六尺,每溝長一十五丈,闊一丈二尺,深六尺,永禁人民逾越私墾。 乾隆二十六年正月 彰化知縣張立」。

所謂「土牛」指的是築溝時挖出來的廢土,順序堆積在溝旁,因為從後方看起來很像一頭牛,因此稱做土牛,而做為界線的溝也就稱為「土牛溝」。東勢地區當時屬於土牛界外之地,在官方的認知上,此地屬於漢人居住地外的邊緣地區,為生番和野獸所佔據,一般人民不得越界私墾,否則處以重懲。

軍工匠寮越界採料

官方的禁令並無法阻止漢人的越界私墾。諷刺的是最先越界的竟還是屬於官方組織的「軍工匠寮」。西元1725年,清朝閩浙總督滿保奏請在台灣設立軍工匠寮館,在台灣採伐大木(主要是樟木)以製船料,由地方道臺協同監督。

雖然在清乾隆32年(1767)時,東勢地區尚非軍工匠寮採料區,當時彰化知縣還嚴禁匠人假借軍工民色,深入界外山場盜製私料。但是中部山區豐富的林木資源,還是吸引了軍工匠人的注意。在乾隆35年(1770)的七月,由軍工匠寮匠首鄭成鳳,率同小匠近百人進入東勢地區築造草寮30餘間,並由岸裡社番總通事奉令撥社番20餘名日夜守護。至此匠人私入界外活動日趨積極,甚至攜帶家眷,在此定居,人數達數千人,土地開墾有十餘張。原本的界外之地,現在匠人既可合法進入,連帶著官民勾結,私自進入界外開墾、抽藤、捕鹿、製樟腦者亦日益增多,漢人和泰雅族原住民(生番)間的衝突、糾紛遂層出不窮。但此舉亦開啟了日後漢人移民大舉開發東勢的先河。

清乾隆43年,粵籍移民開始大量進入東勢對岸的社寮角(今石岡鄉)地區開墾。當時居住在土牛溝附近的粵籍墾首劉啟東,派人越過大甲溪至東勢伐木開地,並在中嵙溪北岸築「上辛庄」(今東勢上新里、廣興里)還有「下辛庄」(今東勢下新里、粵寧里)。

開發初期三大聚落

清乾隆49年(1784)墾戶曾安榮、何福興、巫良基等人,正式申請開墾。以後後方聚落逐漸發展,形成匠寮庄、北片庄、南片庄三大聚落,為東勢開發初期三大聚落。到嘉慶年間已經形成人群聚集的街肆。

開發初期的三大聚落之一的匠寮庄,在今天東勢中寧里,顧名思義,為當初開發初期軍工匠寮聚集之地,又稱寮下或寮腳。因為匠人聚集,後來在此地興築了木匠業的守護神—魯班先師廟,香火鼎盛。

另外北片庄,顧名思義即位置在匠寮庄之北,在今天東勢北興里。後於道光至咸豐年間,因多次洪水為患,幾成廢墟。現今的聚落是在日據時代才形成的。

在匠寮庄之南的南片庄,則因為木材、樟腦的開採而日益繁榮。

這三大聚落都在東勢鄰近大甲溪的河岸平原上,彼此有一段距離。因為空間狹小,又懼怕原住民侵擾,因此房屋都交錯比鄰,街道成網狀交叉,有如迷宮。部分居於外圍的聚落,還設有槍眼、箭孔,以防範原住民。

當時的本街還只是緊鄰聚落旁的一塊高地,除放牧、耕作外,人煙稀少。今日東勢本街的東安里一帶,在清代俗稱牛屎坪,原為牧童放牛之地。但是隨著三大聚落人口日益增加,因此房屋、街道也逐漸向這塊河岸旁的高地移動。原本各有一段距離的三大聚落,也逐漸連成一氣。慢慢形成今天的本街。


2.2開發的背後動力:與世界經濟體系接軌的林產業

東勢地區平原面積狹小,加上鄰近「生番」居住地,時常有原住民侵擾,十分危險。究竟是什麼樣的動力,驅使先民敢於冒著生命危險,越過土牛溝,進入這蠻荒之地開墾呢?

前面說過東勢的開發和軍工匠寮採伐木料有直接關係。但在官方木料採伐工作的背後,樟腦產業所帶來的龐大經濟利益,才是吸引一波又一波漢人移民進入東勢開發的誘因。

樟腦在中國原為藥用植物,可以做為防蟲、燻香、製煙火之用。在1889年,樟腦一度做為無煙火藥的原料。1869年時賽璐珞塑膠發明,在1890年時,西方國家大量使用樟腦做為製作賽璐珞的主要原料,使得樟腦價格飛漲。在清代統治台灣末期,台灣和日本是世界上兩個主要的樟腦產區。甚至在1877年以前,台灣壟斷了世界的樟腦市場。其後因台灣「番」害嚴重,加上品質不如日本,樟腦壟斷權落入日人手中。但在1890年後,由於賽璐珞塑膠的大量使用,加上日本樟木砍乏殆盡,世界樟腦壟斷權又操於台灣手中。

當時台灣的樟腦經由廈門輸往中國大陸,或經由香港輸往歐、美、印度等國。這條樟腦貿易的網絡,使台灣在開發之初,就和世界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連結上了。根據林滿紅的研究指出,在1860年代左右,台灣樟腦出口的價格為每擔8元到10元,到1890年後由於世界賽璐珞市場製造原料需要,價格飛漲至每擔30元,到1895年還上漲至每擔68.5元之譜,利潤頗豐。因此吸引了大批漢人冒著生命危險,進入原住民(生番)居住地區,越界砍樟製腦。

樟樹因其防蟲、耐水浸的特質,原先是清代軍工匠寮、軍工料館製造軍艦、戰船的主要材料。但是許多軍工匠人列用採伐木料之便,偷偷進入番界採樟、取腦,也是公開的秘密。彰化知縣還曾訓令,軍工匠人不得私入界外砍樟製腦,但是都無力阻止漢人越界私墾。

光緒13年,台灣建省,台中地區為台灣府附郭首縣,東勢則隸屬於台灣縣栜東上堡,並於東勢的巧聖先師廟設撫墾局,當時東勢就已是成為中部的樟腦、木材的集散中心,因在豐原之東邊,故稱「東市」,又名「東勢角」。日人治台後的「舊慣習報告」中也指出,東勢角地區居住戶數因為製腦者湧入而大量增加。

光緒14年有墾戶東勢角人林良鳳申請開墾沿山之野。申請核准後乃在承墾地區從開墾及製腦事業,其中又以製腦事業為最大。腦灶每月平均可生產40到50台斤,由林家公館收購,售予國外洋行輸出香港。可見當時東勢地區的樟腦生產已頗具規模。

2.2家族式政治管理

街庄自治組織

台灣開發初期,滿清對台灣並無積極治裡的用心,只是消極的希望不要落入反清者之手而已。同時掌管台灣的官吏對地方事務也不甚積極,甚至許多官員根本就視來台灣赴職為畏途,沒有在此長治久安的打算。除賦稅和治亂之外,其他幾乎是讓人民自生自滅,各項地方事務讓人民自理。清廷對台灣的統治,僅止於上層的廳、縣。在基層的堡、街等地方層級,完全是讓人民自理。

當時在台灣各地的街、庄等村落、組織的劃分,多半出自於自然形成,而非人為的劃分。同時由於官方力有未逮,因此各街庄都有自己的街庄組織,進行地方公共事務的管理、決定。根據戴炎輝先生的研究,清代台灣地區的街庄多為自然形成的組織,其領導者由人民推舉產生,官府並不規定其職權,聽任此等由街庄所推舉之領袖,依各街庄之慣例或莊規處理各庄之自治事務(諸如開路、造橋、築圳、建廟、約束庄民、調解糾紛等)。大體而言,當一個村落或街庄形成之後,就會有總理、董事、紳衿、耆老、義首、約長、或族長等地方領袖人物出現,負責處理地方上公共事務。官府雖然在各地設有地保、管事、或保甲制度的保正、甲長等,但對上述自治事務並無命令或監督權。

義渡會

我們可以從「東勢義渡會」的成立為例,來瞭解東勢地區街庄治理情形。

東勢地區由於鄰近山區,早期的交通為大甲溪所阻隔,在清代時期商旅主要透過渡船往來。由於船夫良莠不齊,時常有勒索船資等情事發生。在清道光14年間,有18名少女乘坐渡船渡江。因為船夫在船上調戲少女造成渡船翻覆,18名少女全部溺斃,造成地方上嚴重震撼,幾乎要釀成村鎮械鬥。後由當時的「樸仔籬堡」總理劉章職出面調停,將肇事的船伕,送官治罪。並連結幾位地方長老,組織「義渡會」,買下渡會田十餘甲,以每年的租穀充作義渡經費,雇船夫12人。從此大甲溪兩岸商旅往來順暢,不再有船夫勒索的情事發生流,彰化知縣知悉此事後,除了出資協助義渡會組成外,還頒贈「仗義恤鄰」牌坊表揚。

劉章職是石岡、東勢地區開發的先驅劉啟東的兒子,生於清乾隆60年,卒於咸豐2年。他在道光11年,被任命為「樸仔籬堡」總理。這個職務等於是直接繼承他父親的位子,由地方官員報請上級核備,再由官方「任命」。在義渡會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官方雖然已經注意到大甲溪來往商旅頻繁,但是連搭橋、設置官方渡口的經費和人力也抽不出來。必須由地方的領袖如劉章職等人出面,募集地方資源,由民間力量設置公共服務性的「義渡」。官方再予以名義上的肯定和褒揚。

如同黃宗智對清末中國民間「第三領域」的研究中指出,由於國家缺乏足夠資源、組織,來完成水力、賑災、地方防衛等各項公共事務。縣衙門往往必須尋求地方社區領袖(仕紳)的協助。而國家則給予這些仕紳動員上的合法性,(例如給予總裡的官職、頒贈牌坊表揚等),使其能動員地方資源進行公共建設。

傳統/奇理斯瑪型支配

這種地方街庄自治組織的運作,很明顯的不會是現代性下的理性型的支配關係,而和當時各村庄的社會組織模式密切相關。由於當時組成各庄的多伴是同姓村或自然村庄,成員間相互有血緣或地緣上的關係。因此街庄組織的領導,也就建立在這個同質性的社會關係上。如同劉章職繼承父職擔任地方總理一樣,各街庄組織的領導者多半為地方上年紀較高、見識較廣的長輩擔任。以傳統、或血緣的關係為連結的基礎,而缺乏現代意義下不同群體的對話的「公共領域」。決策的形成與其說是透過地方領袖間的討論,毋寧說是某種傳統或奇理斯瑪的支配類型用在決定。

2.4他者的恐懼:原漢關係

對早期開拓東勢的先民而言,原住民是個令人恐懼、不解的「他者」。面對這個無法溝通的他者,官方的作法是劃定界線,要求民番不得越界,保持兩邊的和平。但在龐大的經濟利益誘使下,這種劃分界線的作法完全失效。進入番界的漢人,選擇用武力來保護自己。乾隆43年劉啟東遣人進入東勢開闢時,遭到泰雅族的抵抗,傷亡數百人。因此在匠寮庄的前方設置20餘處的槍櫃,設置隘寮,由隘丁守護,做為防禦。才使得後方三大聚落逐漸成形。到嘉慶20年,官方解除了形同虛設的越界禁令,但是漢人墾戶為防止原住民(生番)出草殺人,還是投下大量資源於各地設置隘勇駐屯防守。

官方為了推展墾務,開始採取懷柔政策,先是以饒平人劉中立為番割(通事),與原住民族斡旋談和。最初在社寮角(今石岡鄉萬興村)設立「換番所」,和原住民交易山產。劉中立過世後又以薛華梅繼任通事,並致力和原住民媾和、締結盟約,但原住民殺害漢人事件仍時常發生。

但道光20年(1840)年,東勢地區各庄協同與附近各原住民族議和。同治5年,更組成和番機構「協安」,從此各社遵守和約,並由地方共同負擔番租報酬與公務經費。其後締結和約前後有數十次,在條件上不外乎設法約束民番兩方利害關係。漢人要求原住民不得任意殺人,損害農作物。原住民則要求漢人,在其地界內製腦、伐木、開墾時必先經通事交涉同意,並酬與相當的代價,始可入山。

「番害」的影響並非純然是生命、心理上的恐懼,還有經濟上的影響。根據林滿紅教授的研究,當時台灣的樟腦產業產量和價格極不穩定,除了日本的競爭外,內部最大的因素就屬原住民侵擾,影響樟腦生產。

雖然經過多次議和,不過「番害」還是不斷發生。官方甚至派兵進入山區鎮壓大甲溪沿岸的原住民聚落,但效果有限。台灣割讓日本前,仍有東勢地區腦丁(製作樟腦工人)45人,誤入原住民祭典區域,結果全數慘遭殺害的事件發生。



台長: 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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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宗儀
請問一下 您還讀大學嗎?
我最近再做土牛地界的report
請問一下可以問問題嗎???
2007-05-26 16:12:19
影子
你沒有仔細看完我新聞台的文章喔
(謎:那麼多篇<誰看得完...)
我已經拿到碩士學位了

有問題請說無妨
能幫忙我盡量幫忙
但是可以告訴我
你要做甚麼報告?
大學的?中學的?甚麼課?
2007-05-27 18:46:24
詹宗儀
Sorry ! 我剛剛上google搜尋自己的名字
無意見到 這篇我以前留的文章 我已經做完報告了 我是為了逢甲文明史報告來收集資料的
我是逢甲土木系的 現在大四了 感謝你的回覆
我沒有問題了
2007-11-11 23:33:46
詹宗儀
by the way 我是居住卓蘭
從小也在東勢深耕...所以想找一些鄉土教材...
剛好每次都經過土牛碑 所以就起好奇心...
2007-11-11 23:36:45
影子
喔!住卓蘭,詹姓在卓蘭是大姓。我以前是在石岡工作,算是鄰居。逢甲土木!呵呵..我現在在東海唸書,我們還是鄰居。真是有緣!!
2007-11-21 06:16:49
影子
那時在石岡工作的時候,也常常跑卓蘭!!
2007-11-21 06:17:3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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