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這個問題感觸特別深。
我平日都有記帳的習慣,把雜七雜八的案件照時間排列,哪本書何日完成,稿費多少,明記其上,到了月底便可算出這個月實賺多少。不過,這筆月底核算的金額,卻是看得到吃不到。不,嚴格來說,是得再過一陣子才能真正入袋。因為每家出版社的稿費給付方式不一。
有些出版社是交稿隔月先匯上半的稿費給譯者,另一半等出書後再給,如果出書時間延遲,最晚六個月後得支付譯者下半稿費。這種作法算不錯了,因為好歹有先付一半,作者可以學著用這一半的稿費先「省著點用」。如果出書進度夠快,交稿沒多久便出書,就能順利領到下半稿費。但要是出書計劃生變,延遲出版,嘿嘿,不好意思,譯者你就乖乖再等半年吧。這種支付稿費的規則算是常態。
有沒有稿費給得比較阿莎力的出版社呢?當然有,這個月交稿,下個月馬上支票寄達,而且是現期票。意思是,你的稿子我們還沒審,就直接給你稿費啦,夠阿莎力吧?
某家大出版社的稿費給付制度也算不錯,交稿隔月先支付70%,但剩下的30%要等出書後才給。由於譯者已經先拿到七成的稿費,剩下的三成感覺就比較無所謂,就算擱著也不至於餓著。有的出版社則是交稿後,隔月開支票一次付清,但支票兩、三個月後才到期,優點是下半稿費確定不用等上半年,但缺點是往往六、七萬元的稿費,得等到三、四個月後才領得到,感覺無比漫長啊。
也有另一種支付方式,更是一絕。簡單明瞭,寫明著出書後才一次付清。坦白說,如果這類出版社不是明氣響亮,在合作前實在應該考慮再三。萬一出版進度延宕(非譯者的原因),等上一年才出書,那譯者豈不也跟著等上一年?所以這條合約,一直令人膽顫心驚。
以上出版社的稿費給付方式雖然各異,但都是正派經營,至於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小出版社,壓榨譯者不給稿費的情況,真要說的話,都可以集結成一部長篇的譯者血淚史了,在此便不再贅述。
看得到稿費,卻花不到,不是身為譯者,絕不明白那種痛苦。和也常看自己的收入帳面看起來明明也不差啊,但為何存摺不時會出現不進反退的現象呢?屈指一算才明白,哦~~原來還有一、二十萬的稿費在外頭流浪,遲遲未入帳。那些可能是我五、六個月前工作的血汗錢呢。所以譯者身上一定得留一筆預備金備用,以免哪天合作的出版社剛好都出書計劃延後,稿費全部卡在外頭,那就等著餓肚子吧。不過換個角度去想,這些流浪在外的稿費,就像一筆救急金,哪天當譯者山窮水盡時,突然這個月來一筆稿費,下個月又來一筆稿費,就像久旱後的及時雨………好啦,這種想法太阿Q了,希望不會有那麼一天。
譯者就算每月的收入固定,但每月實際金額入帳卻不見得固定。所以若是手上沒預備金,每個月開銷又大(如房貸、保險金、定存),那肯定會給自己帶來不小的壓力。不是沒那個能力,實在是不像上班族每個月收入固定,能穩當地分配,就像明明有貯水,但水卡在上頭的水塔裡,轉開水龍頭就是沒水下來。
為什麼稿費要先扣著,等審完稿,甚至出書後才給呢?其實還不就是提防譯者亂譯,或是日後有問題不認帳,所以出版社確實也得留一手,此舉無可厚非。不過,規矩是人訂的,有時也是可以通人情。其實稿費支付日期真正的決定權操縱在編輯手上。像之前有幾位合作過的編輯,就曾替我把原先半年後才領得到的下半稿費,直接先撥給了我。也有編輯因為一時疏忽,延誤了我上半稿費的申請,所以對我說「為了補償你,我直接連同下半稿費一起給你」。經過這幾次經驗後,和也恍然大悟,原來合約也不是那麼無法變通嘛!在此呼籲一下,如果有認識我的編輯大人和我合作夠久的話,看在和也從不拖稿,而且不時還提早交稿,譯稿有疑問也都會全力解答的份上,大家都合作這麼久了,無非也是信得過我的工作表現,如果在權限上可以提早給我稿費,請動用一下編輯大人們手中的權力吧,感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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