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說家讀者的後台,有人討論起張大春的小說缺乏同情,於是寫下這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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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我突發奇想,「燦爛」這樣夢幻的字眼,陽剛的張大春應該是不會用的吧,這跟腔調有關,一如他寫司馬中原擬小兒女情態時破功的思考,關八爺是不適合水磨調的。
不過幾天後翻他的書時還是翻到他用這個詞。
本來哪個詞不用種想法就是有問題的,畢竟詞在人為,放在什麼樣的地方,發揮的效果便不同。
但這投射出的是我對於張大春的形象預設。
生活中的張大春是個血性漢子,有個軼聞如下:有次他的小孩意外被關在車中,他便一腳踢破車窗救出小孩。
在他主持的廣播節目中,他會邀請各行各業的人物來上節目,有次我聽到的是消防員,因此我認為張對於小說中常被視為「小人物」的千工百業,其實是比一般小說家更具理解與同情能力的,打個比方來說,要他寫出像黃春明這類本色行當俱足的小說並非難事。
因此除了小說家的性格之外,我們有沒有其他理解的方式。
張大春開始寫作的年代,應該是70年代所謂鄉土文學盛行的中後期,當時像洪醒夫這樣優秀的作家是有,不過以寫農村溫情或悲情以迎合文學獎、副刊的投機作家也不少。夏志清在1978年評聯合報文學獎首獎得主的作品時,記下了得獎者在接受訪問時的回答,得獎者說:「花了許多時間仔細的閱讀第一、二屆小說獎的每篇得獎作品,又把第二次小說獎評選紀錄拿來反覆研究了好幾次,最後把太太在兩、三年前告訴他的一則故事寫成小說。」而他的首獎作品,便是以老榕/老農的故事,寫出光明的遠景。
以寫實主義出發的鄉土題材,到末流只成了鄉土為背景,方言為裝飾的矯情主義,這樣的脈絡,用來理解張大春在寫作時對於寫實的省思到擺脫(《雞翎圖》時代的張還是挺70年代的),以及對於文章充滿浮泛情緒的反叛,或許能提供我們除了小說家性格之外,另一個理解張大春總不願讓小說輕易地落入「感動」的原因。
對於張大春缺乏「同情」的說法,類似的論點也能在王德威的批評中看到。王德威的求全之毀,是期能張大春在戲虐和義憤之外,多點同情,他舉出《撒謊的信徒》為例,對於李政男的書寫,在他落筆時認為不值得傳其名時,也已將這個角色的發揮可能給局限住了。不過王德威對於<四喜憂國>、《我妹妹》、《尋人啟事》等篇章,就能給出王德威認為缺少的。一向感性的李國修,會挑《我妹妹》作為戲劇的張本,也間接証明這點。不過感性歸感性,《我妹妹》還是埋了不少小說家虛構功力的手法,只是或許大頭春系列太過暢銷,又太過於明白,文評家很少細論。
放不放感情,同不同情,我覺得是「路數」或小說美學的考量。走在七等生或洪醒夫的小說世界,我們看到的是不同的風景,卻都一樣令人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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