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宏南
一、緣起:
美麗老師於九月十四日下午,接獲行政院南部中心的楊科員的詢求協助電話,於談話中得知於高雄市三民區,有一意圖自殺個案需要協助。於是陪同老師前往案主所住大樓,並會同楊科員與其同事,一同去案主家探訪。
二、案主狀況觀察記錄:
案主居住於大樓的五樓,已居住一年多,與日本籍先生同住,沒有生育子女。案主患有憂鬱症及恐慌症,並已在長庚就醫一段時間,有在服用藥物。案主的主訴問題是,因其患有恐慌症,對聲音極為敏感,需要較安靜的空間環境。但其樓上住戶,為一對老夫妻,其在關門的聲響極為大聲,常會讓她受到驚嚇。而老夫妻的孫子女,會不定期的來他們家玩,其在房子內奔跑與在木頭地板上跑跳的聲音,對她造成很大的刺激與困擾。她常常無法入睡,且亦會因為早上大樓清潔人員的談話聲,而影響其睡眠。
案主因為常期受到樓上住戶的聲響驚嚇,不堪其擾。於是曾於去年至六樓,親自與老夫妻溝通,希望可以減少聲響的發生,並有向其說明她是憂鬱症的病人,希望可以得到他們的理解與協助。但樓上住戶並不理會,依舊會發出造成她驚嚇的聲響。於是今年八月她至樓上向老夫妻下跪,並用刀子割傷自己的腳,用自殘的激烈方式,希望可以獲得對方的同情。其並有向大樓管理員反應,但未獲得正向的協助,卻反而感覺被嘲笑、沒有被尊重。且亦發現大樓管理員似乎在之前颱風天時,故意將五樓的窗戶打開,以至造成其房子內滲水。
種種事件,導至其對樓上的老夫妻及大樓管理員感到很生氣及忿怒。她已準備於十一月時,要穿著紅色衣褲,至六樓陽台跳樓自殺,以便報復他們的行為。
案主亦說明,其日本籍的丈夫,並無法像一般的台灣男人來保護他,去找樓上住戶或大樓管理員理論。反而要求她要如日本人一般,自我要求與解決。完全無法理解她的痛苦。
案主亦提到她之前於日本居住時,已跳樓自殺過一次,並造成身體上多處骨折與骨盆腔受損,導至她成為多重的身心障礙者。她母親與家人亦於她跳樓自殺與罹患憂鬱症之後,與她斷絕親人關係,不再與她來往。而丈夫原本對她非常的照顧,但在搬來這棟大樓之後,便不再關心她,變得很自私。
案主一直提及居住環境聲響很多,包含大樓中庭噴水池的水聲,也常讓她無發辨別是下雨還是流水聲,讓她一直處於緊張的狀態,她深受憂鬱症與恐慌症所苦,一直都無法安睡,她已經痛苦到不想再活下去了。
三、面談輔導歷程記錄:
美麗老師進入案主家中後,便請案主與專員們一同坐下,並開始與案主的談話。老師問案主發生了什麼事情,並讓案主說出內心中的不滿。當案主有提及他有罹患憂鬱症與恐慌症時,老師便不斷的同理案主罹病的痛苦,案主在老師談及憂鬱症與恐慌症所帶來的痛苦時,不斷的點頭與回應,感受到被瞭解。(他證)
在案主在敘訴事件的過程中,情緒非常激動,並可以感受到其內心中非常的憤怒,與被怒火所苦的神情。
老師不斷的同理案主,並引導案主將內心中的不滿說出。有看見很深層的同理。而在同理、關係建立與搜集資訊後,有看見老師在協助案主去澄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妳是否可以想一想,為什麼大樓管理員會要趕妳們走?)。再經過幾次的面質之後,有看見案主停下來認真思考,並說出有可能是上次的自殘事件導至大家對她感到害怕,所以才會想逼她們走。
老師請案主拿醫生所開的藥給她看一下,老師在看過藥包之後,便問案主是否有按時服藥,並說明按時服藥對病情穩定的重要性。案主說她有按時在服藥。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談話之後,老師便詢問案主,丈夫是否在房間內休息,可否請丈夫出來,她想和丈夫談一談。丈夫本來不願意出來,但在行政院楊專員親自進房間邀請後,丈夫才願意出來接受面談。
丈夫出來後,老師便向丈夫說,妻子生病了,非常的痛苦,需要他多照顧。
並提及這個環境並不適合妻子居住,是否有搬家的可能。丈夫便回答說,妻子的問題很久了,搬到那裡去都是一樣的。這句話,讓案主感到很生氣,一直跟老師說,妳看他就是這樣,常常講話來刺激我,他無法知道我的痛苦。
案主在一段談話之後,聽到案夫說,「我們日本人會自己去解決問題,不會造成別人的麻煩。」案主的情緒高漲並且失控,說她現在就要跳下去。老師和我一起拉著案主,並不斷安撫案主坐下,並跟她說,想哭就大聲的哭出來。案主便開始哭了出來,並一邊哭一邊說明她的痛苦。在案主哭完之後,很明顯看見,案主的神情有很大的改變,不再那麼緊繃與憤怒。臉部線條也柔和許 多。
老師跟案主說:「有這麼多人在關心妳,我們會幫忙與大樓管理處那邊溝通,希望可以協助妳改善樓上聲響的問題與他們對妳的態度。這是我們會努力的,那妳是否可以告訴老師,妳自己要做些什麼努力來幫助自己?」案主說明她會按時吃藥,讓自己的情緒可以穩定下來。老師跟案主說,妳有楊專員的聯絡電話,如果有事情可以與楊專元連絡。楊專員也請案主可以到行政院南部中心的辦公室去找她。
老師也請丈夫多照顧妻子,要叮嚀妻子要按時服藥,並說明這個環境不適合妻子居住,如果可以的話,找一找有沒有較安靜的房子,並搬離這個環境。
然後,在向案主與案夫告別後,便結束今日的晤談。
四、隨行心得:
在晤談結束,回程的車上,我全身起了雞皮疙瘩。除了是第一次面對自殺意圖個案,感到緊張和害怕之外,我在整個歷程中,我彷彿在案主的身上,看到了部份的自己。那種期望別人都可以用自己所期望的方式對待自己的非理性信念,而當回應非所預期,感到不舒服或受傷時,會壓抑自己的情感或感受。而那些感受會累積成為一種扭曲或負面的情緒,變得會去憎恨對方,並感到難受或痛苦。當我看到案主因極度的憎恨與許 多的情緒,而痛苦與憤怒的神情。讓我看到我自己。看到自己長期以來的非理性信念與行為模式,讓自己痛苦,也一直影響自己的人際互動。
看見案主的苦,也看見自己的苦,看見憤怒與絕望的苦。
案主需要的是被愛、被理解、被尊重,需要有人知道她的苦。
當老師跟案主說明罹患恐慌症和憂鬱症的症狀與所帶來的痛苦時,我看見案主一直在點頭,看見那種被懂得的神情。我第一次深刻的體會到,什麼是深層次的同理心。當老師面質案主,讓案主一步步去面對與思考問題時,我看見什麼是如實的成為案主的一面鏡子。而當案主在失控痛哭之後,那種變得比較放鬆而臉部線條較為柔和的臉,我看見情緒需要有出口。
老師最後拉上案主與楊專員之間的線,讓案主有支持系統,並與案主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並給予承諾。讓案主知道她並不孤單,身旁還是有人願意去幫她。並引導她看見自己,思考要如何幫助自己。
助人工作,不是只是去背負著另一個沉重的擔子,而是讓自己和案主的生命,逐漸離苦、改變,向上向善。這樣,案主才能成為自己的生命導師,並能衷心的感謝與期盼案主能逐漸改變,遠離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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