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人們還未聽說過什麼叫部落格,網際網路對一般的普羅大眾仍有點陌生,在那樣的時點,我開始了寫網誌的習慣。
跟許多人一樣,我的第一個網誌開始於明日報的個人新聞台,開台日期是2000年6月1日,正是七年前的今天。(創始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yulinchen/)
明日報的時代很單純,無論文字能力好壞,會在那裡流連的清一色是喜歡文字的人。我向來以喜愛藝文自居,無奈書讀得不深,筆下的功力也淺,登不了大雅之堂。有了網路這一方天地,剛好可以滿足我的發表慾。
剛開始玩網誌很瘋,初嘗網路互動的興奮,鼓勵自己不斷地寫,幾乎每天都有新的文章。當時很流行玩占個人新聞台整點更新“版頭”的遊戲,每每都要算準了最接近整點時才將新的文章po上,以便能占到第一頁的位置,這樣一來曝光率大增,自然也更有機會吸引對自己文字有共鳴的人在留言版上出聲。
那個年頭尚無RSS,自己喜歡的網友是否有新的文章上網,非得要上門瞧瞧看否則無法得知,雖然效率上比較差,但在網友數相當有限的情況下,大家只是一個click的距離,其實也花不了太多時間。
明日報時代的版主有個特色(或許只適用於我所認識的那些版主),就是不愛以真面目示人,加上當時圖片的功能不強,所以對於許多作者的文字我雖已經相當熟悉,卻是對其長相有時甚至於連性別都毫無所知(我就曾有兩次將男網友當成女網友鬧過笑話)。
後來也曾架自己的網站還花了錢申請網址,然後也到babyhome寫自已小孩的成長點滴,當然也趕上潮流在無名申請了部落格。然而,對於網誌的情感,宛如自初戀的狂熱變成老夫老妻的細水長流,如今,我除了在babyhome上的日記仍更新得算勤外,對於許多的心動已不再化為筆動寫成文字;我在網路上讀別人的文章,除了對熟人隅而打個禮貌性的招呼,通常只會當個安靜的讀者。
回過頭來看這個七年,很肯定的一點是自己是戒不掉上網的習慣了,網路對我而言除了工作所需的系統外,當然就是網誌,不論是當作者或是讀者,我都是相當享受其中。
所以呢,下個七年我應該還是會繼續悠遊在網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