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片:往花蓮的太魯閣號上。tangerine攝。
跑步是大多屬球類運動用以培養心肺活量及下盤穩定性的一項基本訓練,尤其是中學時代瘋狂迷戀的棒球,以我自己閱讀得來的資訊,這項看似著重臂力的運動實際上有一半的力量來自下半身,尤其是投手。但即使瞭解這件事情,我也未在一開始接收到「跑步很重要」這項訊息時就練跑。
作任何的事情總有個動機,跑步對我而言,是高一時一位棒球隊的學長參加校運的五千公尺徑賽,卻在半途小腿抽筋黯然退出比賽,於是我決定參加來年的五千公尺,爭一口氣。可惜那年暑假老校長退休,從台南女中調來的新校長,取消了五千公尺這個項目。
棒球不能一個人打,但步可以一個人跑。在克服了最初兩、三公里的「撞牆期」後,腦下垂體開始分泌腦內啡,一種被許多人過度誇飾為「快樂因子」的化學物質,一種愉悅的快感自體內油然而生,痛楚也減少了,一種新的風景於焉開展在面前。那是一種發生自心底的風景,沒有這樣的經驗則難以理解,於是外人看到的不過是一隻埋頭不停歇的野獸。
不曾體驗過的人總以為跑步無聊、單調。單調是真的,然而單調的又豈止跑步一件事?爬山不過是不停地走、吃、睡,也很單調;田野調查不過是不停地設樣區、調查、記錄,也很單調;作實驗不過是不停地配藥品、記錄過程,也很單調;書法練習不過是不停地點、撇、捺,也很單調;我看過學繪畫或音樂的朋友,花了很長時間練習同一技法或一直做一種發聲練習,那個過程我可一點兒也不覺得豐富多變。但是無不無聊完全存乎你心中,漫漫旅程你得自己用想像力去填滿它,而你總得作些「無聊」卻對你有幫助的事情。
即使最初的動機已不復存,跑步卻已進入我的生命。對於跑步這件事情,與其說是喜歡,不如說是習慣。習慣以時速十公里看一個人的風景,這條路,還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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