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最感動我的一本小說叫做History of Love
不是最好的,(一旦放上保羅奧斯特、石黑一雄,誰能與之比肩呢),但卻是最感動的。
很不可思議,才頭兩章,就讓我分別哭了兩次。
這本書之後一定會出中文版──因為正在被拍成電影,導演是墨西哥鬼才阿方索庫亞隆。
(說不定已經在翻譯/出版過程中?)
既然這樣我幹麻在這裡攪和?
因為我非常喜歡作者妮可克蘿絲Nicole Krauss的文字,(後來在不知道哪篇文章中讀到她原本打算成為詩人,才覺得說難怪),又常常聽說外文小說被翻的多差多差(我自己要不很少看翻譯小說,要不我也分辨不出是翻譯的問題還是我自己魯鈍看不懂),因為我知道History of Love的迷人處,在不好的翻譯底下會全毀,所以忍不住DIY起來,雖然我可能比這些譯者更糟,因為近年來我很少用中文,文筆不美詞彙不豐之外,更嚴重的是文法很差常常文理不通詞不達意,我之所以還是手賤的原因,是想說,或者你們可以從中還是可以發現一些這本小說的動人,可以去看原文,或者更棒的,想辦法運用你們的影響力,看可不可以弄到一個好出版社請個好的翻議好好的把它翻成中文。
雖然說我把這種亂七八糟的海盜版擺在這好像很違法好像很背德,
但是用意基本上是這樣的,
如果有人覺得不妥或有別的建議請跟我說
如果有看到翻錯文意不通等需要更正的也請跟我說
以上^^
〈地球上最後的文字〉
明天,或者後天,當他們撰寫我的訃文時,內容將會是:李歐葛斯基還在世的親人是一公寓的垃圾。我也很訝異自己沒被活埋,這地方不大,我得很辛苦才能從床鋪到廁所、廁所到飯桌、飯桌到大門間空出一條路。如果我想從廁所走到門口,不經過飯桌是沒辦法的。我總把床鋪想成是本壘,廁所是一壘,飯桌是二壘,大門是三壘;如果門鈴在我躺在床上時響起的話,我得一整圈地穿過廁所然後飯桌才能大達門口。假如按鈴的人是布魯諾的話,我會一聲不響地給他開門,然後慢慢跑回床上,想像著隱形的觀眾在我耳邊歡呼著。
我常猜想誰會是世上最後一個見到我的人,如果要打賭的話,我猜是中式外賣館的那男孩,一星期我有四個晚上都是叫外賣,每回他來的時候我總刻意花很大的功夫找皮夾,當他提著油膩的外送袋站在門口時,我總猜想著是不是就在今晚吃過炸春卷、爬上床之後,我會在睡眠中就這樣心臟病發作死掉。
我刻意花心思讓自己被人看見,有時我在外面時,即使不渴我也會買果汁,如果店裡人多的話,我可能還會把零錢掉的滿地都是,每一分每一毫都滾到不同的地方,我會俯身蹲下,這對我來說挺功夫的,站起身是更大的功夫。即便如此。我看起來大概像個笨蛋,我會走進運動鞋店,問他們:你們有什麼樣的慢跑鞋?那店員會用看傻瓜的眼神瞥向我,然後領我走到一雙刺眼的白色Rocksports前,然後我會說:這雙我已經有了。我會再走到Reeboks的陳列台前,挑雙看起來甚至不像鞋子的東西,可能是雙防雨靴,然後向店員討雙九號的鞋試穿。他會用力地仔細地盯著我瞧,直到我緊抓著鞋子重複一遍:九號,他會搖搖頭走到後面去幫我拿鞋子,等他回來時我已經剝下襪子,把褲子捲起,看著自己衰敗鬆弛的雙腿,我們在沉默中度過尷尬的一分鐘,直到那店員意會到我要他幫我把鞋套上。但我從來不買,我只是不想我死掉的那天沒人看見我。
幾個月前我在報紙上看到這樣一個廣告:徵:裸體模特兒,素描課,十五塊/小時,這樣仔細的、被這麼多雙眼睛觀看,似乎好的不像真的。我打了電話過去,電話中的女人要我下個星期二去,我試著描述自己的外表給她聽時她沒理我:什麼樣的人都可以,她說。
日子過的很慢,我向布魯諾提起這件事,他誤以為我報名了素描班好看女人的裸體,也不聽我的解釋,只問說:她們露胸部嗎?我聳肩,他又問:也露下面嗎?
四樓的弗來德太太,死後三天才被人發現,從那之後,我和布魯諾就有個習慣、每天編些小理由來探看對方是不是還活著。布魯諾開門時我會說:我的廁紙用完了,一天就這麼過去;我門上會有敲門聲:我的電視節目表丟了;我會去找出我的給他,儘管我知道他的節目表還好好地躺在他的沙發上。有一個星期天下午他下樓來:借我一杯麵粉。這藉口實在太拙劣了,我忍不住戳破他:你根本不會煮飯。一會的沉默過去,布魯諾盯著我的眼睛:你知道什麼?我正在烤蛋糕。
當我來到美國的時候我什麼人也不認識,只有一個作鎖匠的遠房表親,所以我就替他做事;如果他是鞋匠我也會跟著作了鞋匠,如果他是挑糞的我也照樣會是挑糞的。偏偏,他是個鎖匠,他教了這行的技藝,而我就成了鎖匠。我們一起經營了一個小生意,直到有一年他染上了肺結核,他們把他的肝切除,他發高燒到106度,就這麼死了。我接過他的生意,定期把一半的利潤寄給他的太太,即使到她再嫁了個醫生並搬到Bay Side亦然。我在這行作了超過五十年,其實這不是我原本的打算,然而,實話是我漸漸喜歡上這個工作,我幫被鎖在門外的人進去,幫另一些人把不該進門的鎖在外面,讓他們晚上可以安眠。
然後有這麼一天我看著窗戶外頭,可能我在望著天空在思索,你隨便把個傻子放在窗戶前他都會變成史賓諾莎,一個下午過去,黑夜來到,就在我伸手拉電燈的鍊子時,忽然一隻大象踩在我的心口上,我整個人撲倒在地,心裡想:我的日子到了。一分鐘就這麼過去,然後又一分鐘,又一分鐘,我伏在地上,朝電話的位置匍伏著爬近。
我心臟四分之一的肌肉壞死了。我花了些時間休養,就再也沒回去工作了。一年就這麼過去,時間就這麼自顧自的流逝,我常對著窗戶發呆,看著秋天轉變成冬天,冬天又變成春天。有些日子布魯諾會下樓來陪我坐一會;我們打男孩的時候就認識了,從前是一塊上學的,他是我最親密的朋友之一,他戴著一副厚厚的眼鏡,頂著一頭他痛恨的紅色頭髮,還有一把每當他情緒化時就變得沙啞的聲音。我一直不知道他還活著,直到有一天我走在百老匯東段,忽然聽見他的聲音,我轉過身,他背對著我,正在向一個攤販詢問水果的價錢。我心裡想:你聽錯了,別胡思亂想了,你童年時的朋友?可能嗎?我僵住般地站在人行道上,對自己說:他早死了,你現在在美國,那兒是麥當勞,清醒點。但我還是等了一會,為了要確認,他的臉我是認不出的,可,他走路的樣子,肯定不會錯。在他差不多要經過我時,我伸出手臂,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幹麻,或者我是在見鬼了,可我揪住他的袖子。布魯諾,我喊。他停了下來,轉過身,他臉上的表情先是害怕,然後是困惑。布魯諾,我又叫他。他定睛看我,眼框裡湧上淚水。我又握住了他另一隻手臂,現在他一隻手臂一管袖子都被我握著。布魯諾,我又喚道。他開始整個人發抖,他伸出手摸我的臉頰。那是一個溫暖的六月天,我們就站在人行道中間,人群不斷地從我們身旁匆匆而過,他的頭髮又稀又薄,他把水果掉在地上了。布魯諾,我說。
幾年之後他的太太死了,對他來說一個人住在公寓裡面太困難了,所有東西都讓他想起她,所以當我樓上的公寓空出來時他便搬了進來。我們常坐在我的餐桌前,整個下午沒說上一句話。我們說話時也從不用希伯來話──我們童年的語言成了陌生人,我們不知道怎麼樣說出當年的話語,所以索性全不用。生存需要另一種語言。
布魯諾,我那蒼老的忠實的。我沒有充分的描述他,說他是沒法形容的這樣成嗎?不,縱使失敗,試了總比沒試好;你柔軟的白色髮稍在頭皮上輕巧的舞動著,好像吹了一半的蒲公英,是那尚存的禮貌讓我沒這對著你的頭吹口氣許願。或者我該從你的身形開始說起,你是那麼的矮小,勉強才到我的胸口。或者我該從那副你不知從哪個盒子挖出來的大眼鏡說起,那巨大的鏡片讓你眼睛的反應永遠是Richter上面的4.5,布魯諾,我不忍心告訴你,但那是女人用的眼鏡啊!還有,在我們還是男孩的時候,你是更好的作家,那時我的驕傲沒讓我告訴你。但,我知道。相信我,我那時候就知道,好像我現在知道一樣。我想到自己從來沒告訴你,想到一切你可能成就的,就忍不住傷心。原諒我,布魯諾。我的老友,我最要好的,我虧欠了你,你在我人生的盡頭是這樣的陪伴我。你,尤其是你,唯一有可能為這一切找到文字的出口的。
許久以前有一回,我發現布魯諾倒在客廳中央,身邊躺著一瓶空了的藥罐子。他受夠了。他只想要永遠沉睡下去,他胸口上黏著張紙條,上面寫著:「別了,我的愛」。我大喊,「不,布魯諾,不不不!」我拍打他的臉,好不容易他終於張開眼睛,卻是空洞無神的,「醒來,你這個笨蛋,」我大叫,「聽我說,你得醒來!」他的眼睛再度闔上,我撥了911,倒了盆冷水波在他身上,把耳朵枕在他心上,遙遠的,微小的心跳。救護車到了,在醫院,他們替他洗胃,醫生問他:「你為什麼要吞那些藥?」病弱、疲憊的布魯諾冷冷的抬眼,尖聲道:「你以為我為什麼要吞那些藥?」整個恢復室立時一片死寂,布魯諾呻吟了一聲,轉身面對牆壁,那晚我看著他上床,布魯諾,我叫他。對不起,他說,多自私。我嘆了口氣,轉身離去。別離開我!他低聲叫著。
我們再也沒提過那件事,就好像我們從來不提我們的童年,那些我們分享過又失落的夢想,所有發生的沒發生的事。有一回我們靜靜地坐在一起,忽然其中一個人開始笑了起來,那笑是會傳染的,沒什麼原因好笑,但我們卻開始不可抑制的狂笑了起來,先是咯咯的笑,接著是在椅子上搖擺著咆笑著,笑到眼淚順著臉頰流下來,在我的褲襠濕了一塊,而這又讓我們笑得更厲害,我邊笑邊用力拍打桌子,用力呼著吸,我想:也許我就是這樣走的,在一陣狂笑中,有什麼比這更好的死法?笑著哭著,笑著唱著,笑到忘記我是孤身一人,忘記這是我生命的盡頭,忘記死亡已在門外等著我。
當我還是個男孩時我喜歡寫作。那是我唯一想做的一件事,我創造出些想像的人物,把筆記本填上滿滿地的故事。我寫過一個故事,講有個男孩長大之後,他身上的毛髮很濃密,以致於人們開始為了他的毛而獵補他,他逃到森林裡,愛上了一隻以為自己是隻三百磅重猩猩的鳥。我又寫了關於一對暹羅連體人的故事,其中一個愛上了我,我覺得其中的做愛場面非常具有原創性。然而。當我大些時我決定要當個真正的作家,我開始寫些真實的東西,我想要描繪這個世界,因為住在一個沒有被描繪的世界太孤單了。
(待續)
(如果我沒有被告被帶走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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