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愛上文學。
更明確的說法是,當我第一次看到《安徒生童話故事集》時,躲在倉庫裡一
整個下午入迷的看書,不理會母親叫喚吃飯的聲音,我就知道自己愛上了文學。
我喜歡聽故事更愛說故事,大我二歲的表哥、兩個弟弟,還常被我編的故事感動地直問結局…。開始創作是在國一,有一天國文老師要我把一篇週記,騰在稿紙上投到校刊去,我照做了。文章被登出來的那天,我的臉好燙,因為害羞與興奮!一向靜默寡言的我,找到了自己不被發現的特質,有人欣賞我的文章,是件多麼令人開心的事啊!
或許是自信,也或許是一分虛榮心作祟,校刊已不能滿足我,於是我開始尋找更高的目標。那時候文章若能登在《雲林青年》是十分光榮的,因為不僅全校都看到了,還是整個雲林的中小學(包括高中)都看見了你的名字就在上面。因此我不管退稿一再地投稿,當名字第一次變成鉛字印在《雲林青年》時,感覺簡直樂透了,彷彿自己已冠上了作家的光環,不知天高地厚地沾沾自喜。
從此我愛上了爬格子,凌晨寫、半夜寫、心有所感就寫,可以為了它廢寢忘食,把它視為我的最愛!一寫就是十數個寒暑,僅管寫作並不能填飽我的肚子,但它滋長了我的心靈。
寫作不僅讓我對環境有了深入的觀察,對人生則有更深刻地體會。我的筆寫下了生活周遭的人,也紀錄了他們的感情,當然絕大部分還是我自己的感情最投入。因為虛擬的東西,我實在寫不來。因此每每我所寫的,大多是真人實事,有時還邊寫邊落淚呢!寫作對我而言算是個很健康的情緒抒發管道吧。
多年後的一天,我國中同學玉娟給了我一本冊子,我翻開後不敢置信地看著她,感動得久久不能言語。她說她把報上刊登我的作品都剪貼了下來,她還怕沒收集完整。人生能得逢知己該是件多麼幸運的事啊!
因為寫作我肯定了自己也肯定了人生,我自己寫也鼓勵別人寫,我把自己被登出來的作品給他們看,告訴他們:「寫作不難的!」,他們大多望而生畏。有一天瓊慧學妹跑來學校找我,她興奮地給我看她投某報登出來的文章。我從她神采飛揚的表情彷彿,看到了十多年前的自己,她現在已經是某報的常駐作家。我不敢說是因為我而成就了她,但我相信人性潛能是不可預測的。
最近看《大陸尋奇》採訪了一位知名的彭姓書法家,年近七旬的他每天最大的樂事就是練上六、七小時的書法,他視書法為它的愛人。曾擔任過公職、官員,家世顯赫的他說,〈書法家〉是他的最喜愛頭銜。
我想,當有一天我老了,我也會繼續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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