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之,就是推薦。我沒辦法多寫什麼。
戲院很少,放映時間也很奇怪,但是還是努力找到時間去看吧。
一開始片頭,剪了一些二十年前真實發生的影片片段。警察把同志酒吧裡的人全部趕出來,揮舞著警棍,把那些男子像沙丁魚般推進警車,過程緩慢無聲,沒有喧囂,沒有悲壯。但就這樣,影片一開始我眼淚就流下來了。
這就是驚人的事實。至今仍是如此,少數人被多數人所自以為的道德觀念、價值觀、世界觀給殘暴的忽略。忽略也就算了,還要以國家機器的力量,加以壓制。
害怕差異,竟能變成將人的生存權利折磨至此。壓抑至此。趕盡殺絕至此。
西恩潘飾演的哈維米克有一大段時間都在和Anita Bryant主張的理念纏鬥。Anita提過誇張的主張是:把所有贊成同志理念、或僅僅是對同志理念保持中立的學校老師及職員,通通趕出校門,以「拯救我們的孩子」(意思就是只有大力反對的人可以留下來!),並積極推動立法,一時欣欣向榮,危及許多法院及原本的反歧視立法及裁判。記者問她,這些人的權利不值得保障嗎?連他工作的權利也該剝奪,活該他流落街頭餓死?他的回答非常經典:「如果gay也該享受權利,接下來我們只得把權利給妓女、和聖伯納犬睡的人…」("If gays are granted rights, next we'll have to give rights to prostitutes and to people who sleep with St. Bernards and to nail biters.)
並不是說我們不能將我們認為美好的價值傳給別人。但在別人不接受我們美好價值的時候,是不是就成為你應圍捕致死的對象呢?這真的一個標榜模範母親、
美好的家庭成員、虔誠的基督徒的人,該有的觀念嗎?
耶穌和妓女同桌吃飯,溫柔扶起跌倒的她。而你向她惡狠狠的丟石頭。
耶穌沒有對同志發表過任何一字一句的評語。而你覺得他因自己的性傾向而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活該被所有學校趕出門,活該被警察揍的頭破血流。
耶穌在那時代是少數。而你自恃多數,高舉多數該服膺的道德觀,排除異己,消滅差異。你在耶穌那時代,必也是消滅耶穌的那人。
不過我看了後來Anita Bryant的後續簡介,有很多感慨(以下資訊從wikipedia看來的,如有錯誤亦請指教)…自由大道只到哈維米克被暗殺身亡為止,因此至今依然存活的她,自然有沒被拍攝到的後續故事,而這些資訊或許可稍安撫我在電影中的困惑。
後來她自己離婚了。一離婚,也受到她所屬的那群可怕的排除異己的團體的排擠,因為她再也沒辦法成為她們的精神和道德標竿。沒有人在找他演講,失去所有收入。他從熱情的海洋邁阿密,三四度搬家,退守至深深的內陸喬治亞。她發表文章,說,「教會該覺醒,來面對離婚及其他女性問題」(“The church needs to wake up and find some way to cope with divorce and women's problems.")
當她自己成為少數的時刻,她才深深發覺被排斥的苦痛。當她不再是中產階級異性戀婚姻幸福時,她才發覺為什麼需要「看見少數」。
再之後,她在文章中說,她對他早年所推行的所有反同志的活動感到抱歉。
我想寫出來,也算是對電影沒拍到的她的後續的交代。有時候,壓迫者一不小心,也會變成了被壓迫者。別忘了,你也可能會在主流家庭價值中失敗。
只有當我們成為「失敗者」時,會知曉「寬容」本身,根本不能算是美德,是一定該這樣做。「接納」,更不是單向的,並不用一天到晚想著要接納別人了,謝謝喔,別人可能也要考慮要不要接納你咧!
然後,西恩潘你演得好可愛!實至名歸的奧斯卡牛奶先生!但我看哈維米克本人的照片,好像比你帥…
然後,嗚嗚,我的minority rights的研究還可以從哪裡繼續呀?如果不繼續唸書的話?
就這星期,快找時間去看自由大道!請投自由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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