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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3 23:52:22| 人氣7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偶像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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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買過傑尼斯的周邊商品?有的請舉手。

日本人做事的仔細規劃程度實在很了得,當以前傑尼斯還沒正式大舉入侵以前,西門町店家除了自己跑單幫夾帶些費用極昂貴的商品外,為了維持生意開銷,不得不販賣危及到侵權的商品。傑尼斯在KinKi Kids第一次來台灣開演唱會時,就順便銷售他們的周邊商品,以超低價方式打亂「市場行情」,等藝人離台後這些商品也跟著一起打包回家,隨著藝人一波波來台宣傳演唱,原本只限時銷售的商品也變到長達數個月的展示期,可憐的台灣店家那拼得過傑尼斯價格「政策」,做生意做了這麼久,現在只能在這個節骨眼賣些照片搭個順風車。不過傑尼斯這麼多藝人這麼多員工,基本管銷費用自然不少,幫藝人安排多項表演,真正能溫飽的也很有限,只有「周邊商品」才是能讓傑尼斯西裝口袋馬克馬克的重要收入來源。

有商品銷售概念的人一定知道,光看那張薄墊板和幾根塑膠就可以架起來的扇子,就算是用最高檔材料,但大量生產結果,每個商品單價成本頂多不過十位數價格就可以打發的,但為何傑尼斯臨時專櫃一把扇子就要數百元?因為扣除基本營運成本外,現在歌迷還多買了個「無形資產」
,即所謂「肖像權」。

許多台港藝人大聲疾呼的反盜版抗議的是著作財產權被剝奪,但有誰敢站出來說自己那張「開麥拉費司」值多少錢,有誰敢走在路上看到歌迷要簽名還要收錢的,但傑尼斯卻如Madonna、Sting等歐美大牌藝人一樣,斬釘截鐵告訴歌迷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藝人那張臉要錢,簽名也要錢,如果通過海關驗證時,海關人員在桌上擺張紙和筆,經紀人就會馬上出來干涉。目前台灣連個反盜版的著作權都抗爭的如此辛苦,要讓所有歌迷像日本或歐美國家一樣懂得尊重「肖像權」,以現階段來說是難上加難,即然喜歡藝人就要付出些代價,日本歌迷知道箇中道理,在HP裏通常只放手畫藝人圖片,而不會直接挑戰傑尼斯,直接就把照片PO在HP上。

如果真的很想把偶像玉照隨身放在身上或存在電腦檔案裏,除了西門町翻販賣拍照片和進入某些不願讓人「偷圖」的網站觀賞外,阿咪站長建議還可以前往YAHOO拍賣網一窺究竟,尤其是前往日本YAHOO網站還可以看到些「偷拍」照片,畢竟日本歌迷隨手取得的「商品」,都比台灣歌迷來得多也來得方便。


傑尼斯俱樂部
www.jfanclub.idv.tw

台長: 阿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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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偶像後援(藝人、後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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