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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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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2014.08.14 03:01 am

北市府殯葬處長吳坤宏表示,在北市經營的民間納骨塔、自負盈虧的公營納骨塔,甚至是寺廟新設販售塔位的骨樓,未來每個櫃位收入,扣除管理費後,須提撥2%費用予北市殯葬設施管理基金,提供業者無力繼續維護時,市府能介入管理。

為降低往生者骨灰安放風險,內政部前年1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要求業者依販售塔位所得,提撥一定金額與地方政府成立管理基金,讓民營納骨塔也能永續經營。

依殯葬處調查,目前北市符合收費條件的僅有位於臥龍街,有16萬個塔位的慈恩園,而日前因蓋在山坡地上出現爭議,有8萬個塔位的「天相寶塔」,只要啟用後也要收費。

「北市殯葬設施基金收支條例」仍在議會審議,吳坤宏說,若順利通過,以慈恩園目前使用量達2萬8921個,粗估業者須提存3552萬元。

由於基金提存影響業者資金調度,殯葬公會很有意見,不過吳坤宏表示,經溝通業者已同意只要完成立法程序,就會配合。

議員王鴻薇、林晉章與吳思瑤則質疑,目前僅有一家業者須納管,是否有提存基金必要?此外,為什麼同樣收放往生者靈骨的寺廟卻不用納入?

吳坤宏說,要求提存基金,是為往生者安放靈骨空間買保險,市府是依中央法令辦理,目前桃園、基隆、彰化都已在做,台南、台中則與北市一樣在籌備中。

至於全市41家設有靈骨塔的寺廟被排除規範,吳坤宏解釋,主要是因為早期的靈骨樓設施,多沒有明確定價,甚至可隨喜安放才會從寬排除,但之後寺廟新建的附設靈骨樓,也會納入要求。

台長: 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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