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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8 10:28:58| 人氣2,90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頭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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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盔核准

/林玉鳳

                             
           澳門發生的事情,有時候真的要有超越常人的智慧才可能明白。

    早幾天回家路上,鄰居跟我投訴澳門那個頭盔新標準的事情。坦白講,我聽了半天也沒聽明白他在說什麼,一回說標籤,一回說核准,一回說脫落。回家後上網看新聞,才大概明白原來是政府公佈了一個叫做“頭盔核准”的法規。根據規管頭盔的新例,所有電單車頭盔都需要符合八個指定技術標準,如果被發現戴了不符規格的頭盔,司機需要罰款。這相當於說,政府需要用罰則來確保一個頭盔使用者有沒有保護好自己。

    一個開電單車的人,正常來說不會故意買一個不合格的頭盔讓自己身陷險境;一間正常的店子,也不會故意賣出保不了安全的頭盔給顧客。在正常的社會裡,顧客一定會選擇一個安全而又負擔得起的頭盔。價錢方面政府管不了也不需要管,頭盔的規格確實有國際安全標準,政府需要做的,其實只是確保所有人在澳門任何一間店買到的頭盔,都是符合安全規格。那麼,統一頭盔的安全規格,就應該從入口管制上入手:只允許符合標準的頭盔入口,其他的一概不可入口,如果有人偷運不合規格的頭盔在澳門售賣,那就懲罰賣不合格頭盔的店,這樣不是便民得多嗎?

    可是,政府想到的,偏偏是我讀了三遍都難以明白的措施:“假如市民的頭盔標籤脫落,可到交通局的網上參閱有關的型號是否已核准,如是則仍可使用,若因此而遭執法部門檢控,交通局會發出聲明書予有關部門自動銷案。若頭盔的型號未獲認證,則須提供頭盔的相關技術性資料和填寫表格,交予交通局認證。”政府要以安全為理由做一點事、訂定規矩、制訂法律,全都是應有之義。可是,為什麼好好的一個道路安全小措施,都可以弄得近乎滿城風雨?擾民到無法讓人明白箇中理由。坦白說,這真的是少點心思都做不來的事啊!

圖片: http://www.macaodaily.com/res/1/20140105/5561388856898401.jpg

 : 原載2017518日澳門日報「亂世備忘」專欄

台長: 小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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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
不要忘記很多頭盔是從陶x上買回來的,只監管銷售商是不能完全控制不合格頭盔的使用。
2017-06-08 10:20:3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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