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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8 13:20:05| 人氣3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區大專搖滾聯盟』的故事---拾肆、魔岩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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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一下!!!!
嗯,這裡提到的是97年前後的魔岩,現在應該已經改朝換代了:)

拾肆、魔岩唱片

魔岩在97329扮演一個非常奇怪的角色,雖然表面上,它只是一個贊助廠商,但是,它所得到的利益卻遠大於任何一個贊助廠商。

或許由於映萱在魔岩上班,所以『程港輝』幾乎是一開始就知道97329的活動,而且,也一直想著彼此能夠如何結合的問題,曾經有個提案是,魔岩邀請其代理之國外樂團,在野台的時候,與國內樂團同台演出;那時我的想法是,盡可能的與別人合作,因為我們知道,單靠聯盟自己的力量,太單薄了,所以對於『程港輝』所說的合作,並沒有覺得不妥,甚至還幫忙思考其可行性。

原本,合作在我的想法裡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可是後來,我覺得並不是這麼一回事,他們要的太多而願意付出的太少,完全沒有把聯盟放在眼裡,就好像活動是他們辦的一樣,就像『程港輝』說的『他們出十萬元並不是贊助,而是活動支出』。

以魔岩出十萬元的贊助額,撇開文宣的logo不談,他們要求1.在現場設攤位(在活動舞台右側,活動當天是徐昌國負責)。2.在舞台兩側懸掛兩幅魔岩代理國外樂團之巨幅掛旗。3.抽吉他送pick的活動(他們自己以此為魔岩自己新聞稿的主體)

另外,最令我不爽的是,他們和MTV台的勾結,雖然我沒有證據,可是,就是有一種被出賣的感覺。詳細部份留在MTV的時候再說。

我還沒拿到魔岩的十萬元(正確的說法應該只剩五萬元),在活動前,我找程港輝說要簽約,他告訴我『不用太正式』,他說『他們是有心支持這樣的活動才贊助的』,他說『用事後請款的方式』,所以他並沒有給原本事前應給的三萬元簽約金。另外,在簽約的時候,他並沒有告訴我『掛旗』和『抽吉他』的事情。

活動結束後,PA開出一張十萬元的發票給魔岩,然而『程港輝』卻拒絕付款而要求和我談談。他認為活動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其中他說他最不滿意的是『掛旗』,他說『我們沒有把它掛在第一面牆,而掛在第三面牆』,那天,舞台上第一面牆是掛活動的海報牆,第二面牆,左右各掛一位門神手持電吉他與電貝斯,第三面牆掛他們的掛旗。

我真的很無奈,我沒有答應的事情卻要我來負責,或許映萱答應了,但是在當時她也不代表聯盟啊,如果她真的答應了,……那她也沒與我們(或者說我)商量就答應了……,今年,我們真的真的沒有好好溝通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總是有很多無力感…………還有很重的被出賣感…………

早上,阿義又打電話來問PA十萬元的事情,我之前已經說過,既然魔岩只出五萬,那剩下來的五萬就由我這邊(從有聲書的預算)支付,但是魔岩的五萬元,PA去和魔岩要嘛,(因為程港輝要開不同名目的發票……),我應該不用再轉手吧!

7.11 AM10:30

那天,我打給程港輝,他說他會告訴映萱,PA的發票要怎麼開,我也告訴阿義,叫PA趕快找映萱請款,……,我不知道他們還一直找我為了什麼?

早上,接到阿義的電話後,映萱又打給我,要我跟程港輝再確定一下……

我打給程港輝,他告訴我要我別催他,他還沒有找到預算給我,不過他們最近有一些活動,叫我別太著急,媽的(對不起,可是我真的很生氣),我想,我們的十萬元,可能用在小X家族的演唱會,或者……,這擺明了要吃我們嘛!我真的不知道了,以前,別人總是告訴我,不要相信廣告公司,說他們會很龜毛,結果在這次活動裡,他們卻是合作態度最好的,反而是一些標榜自己支持本土樂團活動,支持搖滾樂的魔X和MXV,把我們吃的死死的,奇怪了,學生就活該倒楣嘛,就該被欺負嘛?或者是我們太軟弱了,那麼誰來告訴我該怎麼辦,去法院控告他嘛,我有一張程港輝簽名的十萬元贊助合約書,有用嘛?他們是大公司而我們只是一群窮學生,悲哀!(註1)

註1:
關於聯盟跟魔岩的狀況,我在把聯盟轉交給Freddy時已經告訴他了,包括那份十萬元的合約書。

我那時候只希望Freddy可以完成幾件事情,一是野台繼續開唱,二是有聲書我希望能夠完成(事實上,我轉給Freddy應該有十萬元的有聲書準備金,而這也是聯盟當時僅存的經費),三是魔岩的這筆錢希望要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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